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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法律援助調研報告

法律1.35W

國務院發表了《中國老齡事業的發展》白皮書“二十世紀末,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超過10%”。當前,我國老年人特別是農村的老年人的權益保障方面卻還存在許多缺陷,許多農村老人還是依靠家庭養老方式來養老,這導致家庭矛盾激化,老年人維權案件逐年增多,本文主要從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協作機制方面來談如何更好更加方便老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老年人法律援助調研報告

進入21世紀後,我國大部分的農村地區進入老齡化行列。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我國農村60歲以上老人超過農村總人口的11%。某網站XX年曾經調查瞭解,60歲以上農村老年人中有收入但不固定的佔50%;沒有收入來源的佔10%;有固定收入來源的僅佔40%。他們的現有收入不能滿足養老需要,絕大多數人無任何醫療保障措施。從近幾年來,我區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類型來看,主要集中在贍養糾紛、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向子女索要醫療費用以及交通事故索賠糾紛等方面。XX年度我區受理老年人維權案件共9 起,XX年度,我區加大了對《法律援助條例》的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宣傳,到10月底爲止,我區已經受理老年人維權案件42起,是去年的4倍多。

一、 農村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主要原因。

一是社會養老機制還不健全。大部分的農村老年人都沒有參加社會保障,醫療、生活費用沒有很好的保障。一旦生病、住院就會導致經濟負擔加重,自己無力支付費用。

二是農村多數老年人一生無儲蓄或儲蓄很少,自力能力差。受傳統的“養兒防老”的思想影響,多數老人把一切投入和積蓄都用到子女身上,因而老年生活更爲拮据。

三是養老負擔大部分落在了家庭。隨着農村獨生子女增多,大家庭養老格局解體,家庭小型化和老齡化社會逐步形成,這就對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戰,家庭養老矛盾日趨突出。

四是隨着目前就業的嚴峻形勢,許多農村青年沒有一技之長,導致其自身經濟收入不高,又要養家餬口,對於贍養老人的義務有的兄弟之間相互推脫,有的就能拖就拖,結果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沒有着落。

二、 建立健全農村老年人維權的機制和渠道

近年來,我區法律援助中心在維護老年人權益工作中,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爲依據,本着“尊老敬老愛老”的中華民族優良傳統,與區老齡委聯手,充分發揮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同時積極依託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開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通過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設立,大大方便了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和途徑,可以使老年人特別農村老年人能夠多渠道、更加方便便捷地、在家門口享受到法律援助。

三、 不斷加大對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

區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視老年人維權的宣傳工作,經常在《司法信息》上刊登老年人維權的典型案例和維權信息,並組織工作人員經常到駐地社區居委會爲老年人上法制宣傳課,介紹老年人維權法律知識,解答老年人法律諮詢。在每年的“老人節”、“學雷鋒日”,法援中心還協調政法各部門,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專題法律諮詢活動,邀請專職律師參加值班解答,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法律援助制度是國家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爲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無償法律幫助,以保障其合法權益得到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同時也是完善老年人維權機制的重要保障。對於老年人維權,我們首先要讓他們瞭解有哪些維權途徑。在法律援助維護老年人權益方面,必須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擴大法律援助的知曉度。對於一些比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援助案例,我們通過報紙或者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援助制度。此外,對於一些老年人,特別是農村的老年人,由於他們獲取信息的渠道比較單一,有的人平時既不看報紙又不看電視新聞。針對這一人羣的特點,我們還經常組織律師、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法律援助志願者等,多次送法下鄉,用簡單樸實的語言給他們講解《江蘇省法律援助條例》,告訴他們遇到哪些情況,可以向住所地的司法所申請法律援助,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 加強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協作機制

老年人是社會的弱勢羣體,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切實維護農村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協助機制,我認爲必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不斷把法律援助的觸角向基層、向農村延伸。爭取做到每個鄉鎮都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村都有法律援助聯絡員;二是制定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協作制度,針對這一特殊人羣,給予特殊照顧。可以將原本屬於援助中心的審批職能“下放”,讓農村老年人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法律的救助;三是對於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請,及時指派就近的律師事務所或者鄉鎮法律服務所承辦。要求承辦律師或者法律服務工作者要盡心盡力辦理這類援助案件,對於行動不便、體弱多病的老年人要時要主動上門辦理。四是在辦理家庭侵權案件時,充分尊重一些老年人既要保護自身權益,又想維護家庭和睦的意願,盡力採取非訟調解的方式予以妥善解決,如確需訴訟應儘量與法院協商,調解結案。雖然非訟調解的難度較大、但在維護老年人權益的同時,可促使老年人家庭成員和睦相處,更有利於老年人今後的生活。

五、努力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在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維權的案件當中,我們有時也會遇到一些老年人因爲繳不起訴訟費用、鑑定費用等而放棄繼續援助的情況。目前,我們對於農民工法律援助已經建立了一系列的保證措施,如:今年上半年,有關部門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仲裁援助工作的意見》中,明確了經法律援助部門書面確定接受援助的,可以憑援助中心出具的證明緩、免、減繳仲裁費用。而對於老年人維權的案件,有關部門還沒有形成一系列的協調機制。作者認爲在今後的司法實踐當中,有關部門遇到有老年人因贍養費、撫養費、養老金、退休金、撫卹金、醫療費等糾紛提起的訴訟案件,在優先立案、審理和執行的同時,如果老年人繳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憑援助中心出具的證明直接緩繳、減繳或者免繳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