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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建築業工傷保險新規解讀

法律2.61W

建築業工傷保險新規 爲農民工帶上“安全帽”

2015建築業工傷保險新規解讀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4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根據《意見》要求,全國3600萬建築業農民工將被納入工傷保險。

建築業是一個勞動條件較差、工傷風險較高的行業,工傷事故時有發生。目前,全國建築業從業人員近4500萬人,其中3600萬人是農民工。由於文化水平較低、維權意識較差,農民工在遭遇工傷事故後大多被迫選擇與企業主“私了”,其依法應得的工傷待遇被不同程度地打了折扣。“傷不起”,已成爲建築業農民工心中難以言說的痛。

應該說,工傷維權已成爲建築領域從業人員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之一。對此,《意見》明確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企業固定職工要按用人單位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用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建設項目方式參保,並可在各項社保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同時,爲避免項目竣工後才完成工傷認定鑑定的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不落實的問題,《意見》還規定,對在參保項目施工期間發生工傷、項目竣工時尚未完成工傷認定鑑定的,均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當前,我國對農民工利益保護的法規和政策日益完善,此次《意見》的出臺,就爲建築業廣大職工撐起了保護傘、戴上了“安全帽”,從制度上爲農民工健康保護築牢了第一道“屏障”。然而,政策和法規再好,落到實處纔是關鍵。這就要求相關部門要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格依法辦事,對違規用工單位“零容忍”,徹底解決建築業農民工“傷不起”這一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