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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廣告合同合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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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廣告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廣告合同合集四篇

廣告合同 篇1

甲方(需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慶典活動物料製作業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一、合作價格:

說明:

1、以上單價爲零散業務製作單價,包含排版、送貨、包裝、安裝等相關費用(其中安裝限於高

安市範圍內的普通安裝,超出高安市範圍外的,安裝費另行協商)。如有批量製作的,單價另行協商並簽定單項合作協議。

2、結算方式:結算方式:進倉之日起,三個月付款結算。乙方於每月1日前將上月所完成並經甲方驗收的項目清單交甲方掛帳,甲方於每月15日或30日對掛帳內容進行結算。

二、合同期限:

有效期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直至合同重新簽定爲止)

三、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尺寸、版式及工藝要求製作,送貨時須經甲方指定人員簽名驗收後方可入庫或安排結算。

1、製作週期:甲方下單之日起5天內交貨。

A、以上製作週期已包含排版時間,乙方接單後,應在24小時間內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排版,並經甲方指定人員審覈定稿;如甲方因特殊情況急用,乙方須盡力按甲方要求趕貨。

B、以上交貨地點爲甲方指定倉庫——江西新明珠廣告倉或甲方指定安裝點。

2、包裝:外包裝必須採用紙皮、紙箱,分品牌、分種類(或分客戶、分單號)進行打包,並貼貨物種類、尺寸、數量等相關信息。

四、違約責任:

乙方須按雙方協定的要求按期製作,保證產品不出錯漏、不存在質量問題,不得有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數(份)量不足的矇騙行爲,如甲方在抽檢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以下現象,視爲乙方違約,將根據情況予以處罰:

1、用料、顏色、製作內容、質量與甲方要求存在差異的,乙方必須免費重做,甲方有權視情況輕重程度在未結算貨款中予以100~10000元不等的扣罰。

2、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乙方免費重做,甲方有權視情況輕重程度按成本價的1-3倍在未結算貨款中進行扣罰,並追究相關責任。

3、存在抽空現象的,乙方按發現抽空或問題數量(或該批貨總量×抽檢中存在問題的比例)的1~3倍數量進行免費重做,同時,甲方有權視情況輕重程度予以該批製作總額×抽檢中存在問題比例的1~3倍扣罰,並追究相關責任。如在收貨點數時發現抽空現象,甲方有權直接按所抽檢貨物中最少的那扎貨物的數量×總扎數進行收貨。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視情況輕重程度在未結算貨款中予以100~1000元/天的罰金。

5、以上情況需免費重做的,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4天內免費重做。對情況嚴重、惡劣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終止合作,不給予任何賠償。

五、乙方自願遵守甲方最新的《新明珠廣告供應商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

六、本合同簽訂地爲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鎮。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任何爭議,

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名確認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廣告合同 篇2

第一條 爲加強戶外廣告設置管理,維護城市容貌,規範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行爲,實現城市公共空間資源利用的公開、公平、公正和合理配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市範圍和公路建築控制區範圍內的戶外廣告位經營權,應當採取公開的方式出讓(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設置的公益廣告和臨時戶外廣告除外)。

第三條 戶外廣告位經營權的出讓,應當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

第四條 主城區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方案,由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制訂,經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審查後,報市政府批准實施。其他區縣(自治縣)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方案,由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制訂,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協調、美觀的'要求,會同規劃、工商、建設等有關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

主城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編制。主城區以外的區縣(自治縣)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由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編制。

編制戶外廣告設置規劃應當徵求社會公衆、專家、行業協會及廣告經營者的意見。

第六條 戶外廣告位經營權應當以區域或道路爲最小單位進行出讓。

第七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設施範圍內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出讓,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作爲出讓人委託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出讓。其他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出讓,由產權人向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或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徵得產權人同意後,納入統一的公開出讓方案,並有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作爲出讓人委託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出讓。

第八條 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應向社會公開徵集意向受讓人,意向受讓人爲兩個及以上的,應當採用公開競價的方式。

第九條 意向受讓人爲依法覈准登記的具有戶外廣告經營資格的企業或個體經營者。意向受讓人事前應當遞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等有關資料。

第十條 主城區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出讓底價可以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評估確定,也可以由委託方根據市場參考價格確定。

第十一條 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簽訂出讓委託協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與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簽訂《重慶市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委託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和委託費用等。

(二)確定出讓內容。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向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提供經政府批准的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方案,並確定每一處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的具體要求。

(三)發佈出讓信息。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發布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出讓公告》及相關附件材料。

(四)受讓意向登記。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應按照《出讓公告》的要求,在信息發佈要求的期限內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五)組織交易簽約。信息發佈期滿,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意向受讓人的,其即爲受讓人,成交價按掛牌價和報價孰高原則確定;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的,應組織公開競價,報價最高者即爲受讓人。確定受讓人後,由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向受讓人出具《成交確認書》。 第十二條 受讓人應在受讓成交5日內持《成交確認書》與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簽訂《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出讓合同》。《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出讓合同》作爲戶外廣告設置審批的特別許可,不再進行單項設置審批。

《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出讓合同》作爲戶外廣告發布審批的前置許可。

第十三條 受讓人應按照出讓方案要求委託3個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分別擬訂戶外廣告設計方案,由出讓人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戶外廣告設計方案進行評審,確定戶外廣告設置方案。

第十四條 戶外廣告位經營權的有效期限一般爲3年,最長不得超過5年。有效期限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60日後起算。戶外廣告位經營權使用屆滿後重新組織公開出讓。

第十五條 受讓人取得的戶外廣告位經營權需再次轉讓的,再次轉讓的受讓人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有關條件,並經原授予戶外廣告位經營權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手續,轉讓期限應當扣除已使用年限。 第十六條 因城市建設、管理需要收回經營期限未滿的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出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比例退還價款及同期銀行利息。

第十七條 所有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出讓收入,扣除公開出讓成本後,由政府和業主按3∶7比例分配。政府取得的收入部分,納入非稅收入管理,專項用於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及其他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業主取得的收益應當按規定納稅。

第十八條 受讓人提供虛假文件,採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

法手段騙取戶外廣告位經營權的,公開出讓結果無效;給出讓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參與戶外廣告位經營權公開出讓的工作人員應當嚴守紀律、秉公辦事,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按市政府批准的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實施的和市政府已經授權或出讓戶外廣告位經營權的,應在批准設置期限或授權、出讓期限屆滿後按本辦法進行公開出讓。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廣告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就在 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項及付款方式

1、廣告安裝地點由甲方指定,其位置須不影響市場的商家正常生活、交通等爲原則。

2、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市場經營主體布藝爲主,不得隨意設置;新穎外觀,便於提升物業檔次。

3、廣告面租用期限爲 年 日至年日,乙方支付甲方廣告面租用費,合計爲人民幣(大寫):。以上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A:合同簽訂日支付租用費元,計人民幣(大寫):。B:合同到期後如需再次租用費用需在15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當爲乙方燈箱、路燈廣告位設置和發佈提供方便,及時對破損情況進行維修維護工作,制止人爲破壞等行爲。

2、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內,如遇市政建設、業主投訴等特殊情況,確認提前收回使用權,甲方應當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並根據收回時的使用權剩餘時間退還已交納廣告費。

3、甲方同意在合同到期後,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約。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使用燈箱路燈廣告位,經營發佈廣告和自我形象宣傳、發佈公益廣告。

2、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發佈廣告,遵守社會公德。

四、違約責任

1、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單方面終止合同,應當按剩餘年期使用價格的10%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發佈不良廣告,導致甲方受到投訴或者影響的,則視同乙方違約,因甲方原因無法設置廣告,視爲違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3、如所在商區更換新的物業公司,甲方須提前15天告知乙方,協助乙方溝通,並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4、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付款,則視同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力單方終止合同。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經單位蓋章、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日期:

廣告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廣告製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項目內容

製作內容:以甲方簽字認可或甲方提供的方案爲準。甲方須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文字、圖片內容應符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內容真實。(乙方對廣告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1、甲方指定乙方爲甲方的廣告製作公司,廣告製作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雙方約定每月______號爲結帳日。

3、付款方式採取月結結帳方式,乙方在每月的______日把製作明細單發給甲方,甲方覈實後,在當月的______日把帳款付給乙方。

4、合同期限爲______年,到期需續約時,雙方提前______個月再次協商。

5、結帳價格按報價單結算。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乙方在製作設計中所需的相關資料;

2、對乙方在製作、施工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市容及城管方面的問題,由甲方全面負責協調。

3、如因甲方在乙方施工過程中更改項目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延工、停工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必須按合同簽定的定額結帳方式按時支付乙方的款項。

5、合同簽訂甲方不得撤消本合同。

乙方:

1、乙方對以上報價製作項目不屬保修範圍。

2、合同簽訂乙方不得撤消本合同。

3、乙方必須保證質量,不得偷工減料。

4、交貨時間:根據客戶業務量和要貨時間,合理進行安排。

三、驗收

每次送貨,簽字後視爲驗收合格。

四、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項下條款,視爲違約,違約方應賠付另一方廣告費人民幣:貳萬元;

2、如合作中甲方出現結款不及時的現象,乙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合作,並追究甲方責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阜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處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標籤:四篇 廣告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