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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事蹟的作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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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寫作文是培養人們的觀察力、聯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記憶力的重要手段。一篇什麼樣的作文才能稱之爲優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事蹟的作文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品】事蹟的作文4篇

事蹟的作文 篇1

燈是人類征服黑夜的一大發明。19世紀前,人們用油燈、蠟燭等來照明,這雖已衝破黑夜,但是仍未能把人類從黑夜的限制中徹底解放出來。只有發電機的誕生,才使人類能用各色各樣的電燈使世界大放光明,把黑夜變爲白晝,擴大了人類活動的範圍,贏得更多時間爲社會創造財富。

真正發明電燈使之大放光明的是美國發明家愛迪生。他是鐵路工人的孩子,國小未讀完就輟學,在火車上賣報度日。愛迪生是個異常勤奮的人,喜歡做各種實驗,製作出許多巧妙機械。他對電器特別感興趣,自從法拉第發明電機後,愛迪生就決心製造電燈,爲人類帶來光明。

愛迪生在認真總結了前人制造電燈的失敗經驗後,制定發詳細的試驗計劃,分別在兩方面進行試驗:一是分類試驗1600多種不同耐熱的材料;二是改進抽空設備,使燈泡有高真空度。他還對新型發電機與電路分路系統等進行了研究。

愛迪生將1600多種耐熱發光材料逐一地試驗下來,唯獨白金絲性能量好,但是白金價格貴得驚人,必須找到更合適的材料來代替。1879年,幾經實驗,愛迪生最後決定用炭絲來作燈絲。他把一截棉絲撒滿炭粉,彎成馬蹄形,裝到坩鍋中加熱,做成燈絲,放到燈泡中,再用抽氣機抽去燈泡內空氣,電燈亮了,竟能連續使用45個小時。就這樣,世界上第一批炭絲的白熾燈問世了。1879年除夕,愛迪生電燈公司所在地洛帕克街燈火通明。

爲了研製電燈,愛迪生在實驗室裏常常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有時連續幾天試驗,發明炭絲作燈絲後,他又接連試驗了6000多種植物纖維,最後又選用竹絲,通過高溫密閉爐燒焦,再加工,得到炭化竹絲,裝到燈泡裏,再次提高了燈泡的真空度,電燈竟可連續點亮1200個小時。電燈的發明,曾使煤氣股票3天內猛跌百分之十二。

繼愛迪生之後,1909年,美國柯進而奇發明了用鎢絲代替炭絲,使電燈效率猛增。從此,電燈躍上新臺階,日光燈、碘鎢燈等形形色色的燈如雨後春筍般登上照明舞臺。

燈使黑暗化爲光明,使大千世界變得更光彩奪目,絢麗多姿.

事蹟的作文 篇2

今天,我在食堂吃晚飯。買好了面,端到外面來涼快涼快。放好卡,就往花壇上一坐,便狼吞虎嚥了起來。

正巧,項渙祥端着一杯可樂來了,見我在狂吃熱乾麪,“嘖嘖嘖,吃這種面不覺得幹啊!”“呵呵。”我笑了笑,去買了杯可樂,坐下,接着吃!

突然,“啊”的一聲女孩子的慘叫,一隻馬蜂也要和我們一起“共進晚餐”。但是,我們這些一年級的,哪有那個膽和你馬蜂一起吃飯呀。哥哥呀,“此處不留蜂,自有留蜂處。”請你走吧!可是它根本不理我,依然圍着我們轉悠,還時常對我們發起猛攻。女生們都像見了瘟神一樣,伴隨着一聲聲尖叫,落慌而逃了。就在這時這時,蜜蜂爬到我的杯子上,一個男生把項渙祥的杯子往我的上面一蓋。就在那一剎那,我的心都涼了-我的可樂。

小樣,算你狠,那麼多杯子等着你爬,你不爬,偏偏爬我的,我看你是找死。說着,我拿起殺蜂拍,往蜜蜂身上那樣一巴掌扇過去,只見它倒在地上,不停地拍打着翅膀,還在轉圈,肚子已經癟了。接着,我又是一扇。啪的一聲,只見血濺四壁,那隻馬蜂已經血肉模糊,不成“蜂”形了。儘管這樣,我還是沒能出氣,我的錢哪。我又是“啪啪啪啪啪”的一陣陣連環巴掌,把那隻可恨的.蜜蜂打的屍骨無存了。真是爽啊,太大快人心了。我得意洋洋的笑了起來(其實我是怕蜜蜂的)。我一邊朝天大笑,一邊朝教學樓走。“喂,你的卡沒拿。”“通”,我暈倒!

事蹟的作文 篇3

在金鹿超市打寒假工,上班第二天認識了阿華,四川人比我小了許多十七歲,從這天起她的故事慢慢揭曉,讓我不得不感慨人生的不得已,命運的抓弄人。那年國中畢業考上高中,父母沒錢攻讀書,家裏有姐姐上高中,弟弟上國小,教育生涯從此結束了,隨後跟大媽(嬸嬸)一家人來海南,第二天大媽就幫她找到金鹿超市工作,十七歲的雨季本該享受青春的叛逆時期,享受天倫之樂,不是活在壓力中,可她眼裏只知道賺錢給家裏,在海口待半年沒去玩過,除了工作還是工作,問她要去玩不,,她的回答是你出車費,來回就兩塊錢出就出唄。

還有八天就到年了,老闆也同意她回家,想回家但父母不讓回家,只好繼續上班了,那天她問我,珍姐,做收銀是不是懂電腦纔要,我說不一定,過年初五叫我陪她去找收銀工作過年我也回家,平時跟我們交流時老說方言

找到如她所願,試用期第三天收到短信(表達不明確),你今天不得不去玩嗎,哪和那她分不清,同事嘮叨,老闆娘說話不算數嫌棄她小不給當收銀,當服務員,不想做又怕大媽罵她三心二意,之前有勸考慮清楚,工作不着急慢慢找,結果回我一句再慢點就找不到,實在看不明白就打電話問,說話經常沒條理,有時候對她很無奈,但有時候有覺她可憐。

工作很認真但平時愛又粗話,做人的基本禮貌似乎有點差,如果可以繼續教育的話,相信她前途無量,做一個文明的人。

可以窮,但父母爲了錢犧牲自己的孩子,對孩子沒有平等的愛是可恥的,不管是窮還是富有一家人在一起快快樂樂纔是最重要,既然養不起就不要把孩子生,生了得負責,大千世界有太多的例子,希望她在以後的日子裏能學更多的正能量的東西,學更多的本領。

事蹟的作文 篇4

志向對奮發的人來說是一種動力,對迷茫的人來說是指路標,對失敗的人來說是一種鞭策。

記得羅蘭說過:“想要使你能夠堅強與增加你的自信,最好的辦法就是拿出膽量去做那些你以爲沒有把握的事。”這句話一直鼓舞着我也使我暗暗爲自己立下了志向——當一名好歌手。

5歲的時候,我喜歡聽歌,喜歡聽媽媽唱歌,學着媽媽的腔調唱她喜歡的歌,只要有時間,我都會一個人呆在房間裏High歌,儘管每次都會唱走調,可我還是像沒頭的蒼蠅在那兒瞎唱,因爲在媽媽面前我可以炫耀,這首歌我會唱。

10歲的時候,我喜歡的歌的風格與媽媽不太一致,每次哼歌,我都要乘媽媽不在我旁邊的時候,那時我真的很嚮往歌手在閃閃發光的舞臺上唱歌,獲得滿場的掌聲。

15歲的時候,我喜歡模仿歌星的腔調唱,比如許飛,她唱每首歌時神情都很憂鬱,當然她會用她的真情打動所有的聽衆。處在懵懵時期的我因爲被許飛的真情打動而對音樂有着莫名的嚮往。我幻想着有一天能夠像許飛一樣站在華麗的舞臺上盡情唱出我對音樂的熱愛。

音樂就像分憂劑,在我煩惱的時候給予我快樂;音樂就像我的知己,在我傷心的時候給予我安慰;音樂就像我的夥伴,在我快樂的時候分享我的快樂。

是什麼,使那些人走向成功?是什麼,使那些人爲世人所稱讚?答案除了汗水之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們有遠大的志向,正是志向促使他們努力,努力,再努力!

所以,早一點認清自己的興趣所在,早一點樹立人生目標,把自己放在一個對的起點上,也許我遇到許多荊棘和坎坷,但我相信靠我心中唯一可靠穩當的指南針,無論要走多遠的路,只要不忘記方向,最終也能成功!

我會一直追尋着我夢想的方向,去創造一個屬於我自己的音樂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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