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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維修合同模板集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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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維修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維修合同模板集錦八篇

汽車維修合同 篇1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汽修廠是甲方出資設立的企業法人,爲了搞活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決定將汽修廠交由乙、丙承包經營,爲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三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願承包汽修廠經營權;

2、甲方自願將汽修廠經營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對汽修廠的生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權;由乙方、丙方經營,由乙方、丙方納稅,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經營活動。

4、承包期間,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爲人民幣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從合同生效後的第_個月起付,每月份的_號爲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應對承包前倉庫的各類汽車配件進行盤點,並決定如何處理所盤存的零配件;其餘各類生產設施、設備工具、辦公用品、工房、車間等地面建築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清單並登記造冊;對各類建築及其附屬設施非經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遷改動,承包期滿上述固定資產保質保量恢復原狀(合理損耗除外)固定資產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附後。

6、所附清單上的資產,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汽修廠名義或其它名義向銀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廠名義向他人借貸,由此產生的債務,乙、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在與他人交易時,有作此申明的義務。

7、所附清單上的資產,乙方、丙方在經營期間有謹慎維護的義務,但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8、合同期間汽修廠重大變更事項,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對承包前的債權債務作出清理。合同簽定之日爲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丙方無關,也不承擔連帶責任。合同生效日後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10、乙、丙方應負責汽修廠的內部管理和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在承包期內,汽修廠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員工違法違紀情況,由乙、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內應守法經營,如果其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2、鑑於汽修廠的土地是租賃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則本合同從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搬遷、繼續合作還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____計算。

1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經三方簽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2

項目編號:gc-fg06005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___(乙方)爲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採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採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範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範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爲20xx~20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後,乙方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並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併爲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爲10 分, 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爲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爲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並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

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的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託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1.在定點採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於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採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佈。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爲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後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

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祕密成爲公衆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後,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爲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爲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爲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爲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爲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爲送達。

15.2 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

聯繫人:張華

地址:XX市XX區西安門大街22號

電話:83084976

傳真:83084974

開戶銀行及賬號:民生銀行北京東單支行0124014400000086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

_______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覆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於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後,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3

託修方:

承修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汽車維修合同

託修方: 有限公司 承修方: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承修方承擔託修方營運客車維修,簽訂維修合同如下:

一、維修的範圍

託修方的營運客車的二級維護作業。

二、承修方權利義務

(一)承修方應具備與維修項目相匹配的車輛維修資質和設施設備及維修人員,應按照國家標準,原廠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質量要求維修車輛。

(二)承修方不得使用假冒僞劣配件維修汽車,因承修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維修質量問題的,承修方應承擔雙倍賠償責任。

(三)承修方對維修車輛進行二級維護時應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填寫診斷檢驗單,並進行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該檢驗的各項性能指標不低於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要求。

(四)按託修方要求的時間交付修竣車輛並向託修方提供維修車輛的有關資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項。

(五)當託修方車輛行駛中出現故障需急救時,應及時出現場

實施急救所發生的費用由託修方自行承擔。

(六)承修方對汽車進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所產生的檢測費由託修方承擔,經檢驗合格的,由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簽發《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檢驗不合格的,進行返修至質量簽發並簽發《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返修產生的全部損失(包含可得利益損失)和維修費用及檢測費用全部由承修方承擔。。

(七)承修方在維修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交給託修方自行處理,但對環保有影響的廢棄物品,在徵得託修方的同意的情況下,由承修方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八)承修方對維修竣工的車輛實行質量保證,在託修方合理使用、正常維護的情況下,出現的維修質量問題,憑竣工出廠合格證,由承修方負責包修,免返修工料費和工時費,在原維修類別期限內修竣交託修方。

(九)按雙方約定收取維修費,並向託修方提供相關部門制定的維修工時、維修費。

(十)承修方應當愛護託修方的車輛和/或其它財產,在承修期間造成託修方的車輛和/或其它財產損失的,賠償託修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停運損失和因停運導致的其它損失。

(十一)承修方在承修期間給託修方的人員或/和第三人或/和承修方的人員造成的全部損失由承修方自行承擔。

(十二)承修方應當保守託修方的商業祕密。

(十三)承修方特別承諾:

承修方深知承修的託修方的營運客車的質量,關係不特定乘客和駕駛人員的生命安全,承諾當本着對人的生命財產負責的理念和質量優先的原則來履行本合同。

三、託修方權利義務

(一)託修方向承修方交付維修車輛時,應自行保管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固定在汽車上的附件、設備按要求填寫診斷檢驗單,承修方在竣工交車前對此負有保管責任。

(二)託修方應向承修方提供承修車輛型號、牌照號、發動機型號和發動機編號及車架編號,並按雙方約定及時送修車輛和收竣工車輛。

(三)應向承修方提供送修車輛的有關情況(包括送修車輛需修部位的類別、技術質量要求等)。

(四)車輛經檢驗合格,託修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結算維修費用並接車。

(五)託修方自備配件的,應當提供配件合格證明,因自備配件原因造成的維修質量問題,託修方應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無論是託修方自備配件還是委託承修方購配件,配件費用均由託修方承擔。

(六)若承修方未按規定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託修方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七)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需要託修方提供協助的,託修方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八)承修方應按照不超過《四川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97版)以及成都市汽車二級維護工時定額最低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爲結算價的95%,維修保質期按國家行業規定。

(九)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下列收費不按本條前項的約定執行,而按下列約定標準執行:一級維護(6-9米)100元,(9-14米)120元;二級保養6-8米380元/臺次、8-10米420元/臺次、10-14米480元/臺次,發動機大修普通四缸機1600元、六缸機2200元、發動機大修電噴四缸機2200元、六缸機2800元。小修按國家規定定額工時費8元/小時計算;維修保質期按國家行業規定。

如維修行業執行的價格有變動時,雙方另行共同商議,但雙方未達成一致的,承修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合同條件執行。

(十)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結算維修費用。

(十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屬車輛的車型、車牌號、駕駛員名單後,由乙方建立用戶檔案進行車輛詳細維護跟蹤管理。

(十二)乙方憑甲方出據的派修單爲甲方提供車輛各級維護、日常小修、現場施救、大修作業、事故定損維修等,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級維修業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派修單項目進行維修,維修項目確定後維修清單由甲方駕駛員或指定代表簽字認可。乙方將嚴格按照派修單規定內容進行維修作業。在維修過程中如出現超出派修單報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提出維修項目及方

汽車維修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託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 種

牌照號

型號

車 型

底盤號

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車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點

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 轉帳銀行匯款: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說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爲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爲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____份。

監製:_____________ 印製: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5

託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質量保證期: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30天或行駛5000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結算方式及期限:甲乙雙方有長期業務往來的車輛單位,甲方在維修期間所發生的大修費用允許臨時掛賬,竣工後由乙方簽字確認,乙方應及時爲甲方結算費用。其他無長期業務往來車輛單位在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驗收合格立即結算維修費用。 現金________ 轉賬________ 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合同附件。

說明: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1000元以上的。

承、託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三)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四)對乙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髮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託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託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並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託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託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託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託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並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託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要求並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髮票,並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合同標明爲準或雙方另行約定,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託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繫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五、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簽字) 負責人: 年月日

乙方:蓋章(簽字) 負責人: 年月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6

託修方:維修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合同”係指託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託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託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託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係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範圍

維修方負責託修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託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託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託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託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衆公司規定託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託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託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託修方,在取得託修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繼續維修。

3、對託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爲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託修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五、爲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後,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託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並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託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並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託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於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範經營、優質服務”爲指導思想,竭誠爲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註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並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爲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並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託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後工作。如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儘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託修方,託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託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託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覆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託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託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託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後,託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託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託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託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託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爲託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託修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託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託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託修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託修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託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託修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託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託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託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爲20元的補償爲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託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後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託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託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託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爲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交由託修方經辦人覈對確認後簽名,託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託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爲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維修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託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託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修方代表簽字:維修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汽車維修合同 篇7

甲方: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懷化分公司 乙方:懷化市鶴城區廣聯汽修廠

爲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着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衝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准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爲(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爲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准,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爲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徵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後,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爲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

日期: 日期:

汽車維修合同 篇8

甲方:××汽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鑑於: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 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 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標的: 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 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詳見附圖),其中車間 (平方米),鈑金、噴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 萬元及現金人民幣 萬共 萬元作爲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 萬及現金 萬共出資 萬元作爲投資。雙方約定:

① 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爲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② 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爲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 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項目。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 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和財務管理制度 ,共同確認後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項目的資金往來設置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戶(含轉帳帳戶及現金帳戶),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項目、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 )後盈虧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項目經營場地費用分攤: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爲 萬元,合作項目專用帳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 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年 月 日前入帳。從 年度開始,合作項目按每年 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年 月 日前入帳。

七、設備折舊及攤銷: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爲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① 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

② 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① 將原有的奔馳、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中。

② 爲奔馳、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③ 開發客戶並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① 原××汽車場地係爲爭取"4s"品牌而設置,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區(除 外)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協議 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④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⑤ 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區內就合作項目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① 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爲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爲 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爲 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