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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維修定點合同

愛車1.81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維修定點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1

某某汽車修理廠是市二類汽車修理廠家。本廠堅持“客戶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和“讓客戶更滿意”的服務宗旨,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及時”,願與廣大車主、企事業單位簽約定點維修,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則,爲定點單位提供優質的服務、公平的價格、可靠的質量。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則,經協商特制定如下車輛定點修理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優先安排修理乙方車輛,並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搶修服務。

2、必要時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市區內上門搶修、免費拖車服務,市區外拖車協商計費。

3、定期免費爲乙方提供車輛安全檢查(每季或根據乙方需要),在修車輛免費洗車、吸塵服務。

4、經乙方委託,代辦車輛行駛證年審:營運證年審、季審、技術評定等業務:代繳政府規定的稅收和費用:辦理車輛保險的購買及肇事車輛索賠。

5、在修車如需更換500元以上的貴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徵得乙方主辦人員同意方可更換。

6、爲乙方設立車輛修理和技術檔案,提供技術諮詢,爲乙方安排保養計劃,使乙方車輛按時保養,以免失保,影響車輛的素質和完好率。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將所屬車輛共另附上所屬車輛登記表。

2、爲甲方提供完備的辦理車輛年審、季審、二保等證明證件手續。

3、爲處理旺、淡季關係,便於甲方安排生產,乙方如無特殊情況,按甲方計劃將車輛送甲方保養和維修。

三、驗收標準。

按國家和市交委車輛修竣驗收標準,特殊情況雙方另外協商。乙方需派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車輛交接和驗收把關工作。

四、收費標準。

以市交委及市物價局覈准的規定標準收費,或雙方協商價格收費。

五、結算方式。

憑乙方指定司機或者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維修憑證,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每 結算一次。

六、質量處理。

竣工出廠的車輛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在保修期內(發動機大修10000公里或三個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個月,二保爲20xx公里或10天:小修爲500公里或5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給予返修。屬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並由雙方在平等互諒的情況下進行友好協商。

甲方廠長質量投訴電話:

七、其它約定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戶: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爲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1 “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價” 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1.3 “維修” 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1.4 “配件材料” 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1.6 “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 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 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爲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 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審覈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 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 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 “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爲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 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 付款。

每月30日爲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覈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審覈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 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 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 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 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 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叄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爲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 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 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6.乙方服務

16.1 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 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爲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3

甲方:崑山偉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願,特簽訂汽車定點維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擬將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車輛委託給甲方定點維修,甲方根據乙方開具的“車輛維修聯繫單”所要求的維修項目進行維修。如發生增加修理項目,經聯繫確認後再進行維修。

二、 維修服務範圍:甲方對乙方本合同標的範圍內的'車輛,進行包括大修、二級維護等維

修服務,並代爲車輛年檢、二級維護驗車、代辦車輛保險及出險理賠手續等服務。

三、 車輛資料: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本公司車輛行駛證複印件等資料。

四、 維修服務:

a) 每次維修保養時,甲方需對維修車輛之零部件報價,待乙方確認後方可維修. b) 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並由其帶回乙方存檔備查.

c) 甲方在結算維修費用時,須按實結算.不能私自宴請乙方相關人員,若經查實,將扣除甲方當月維修費用之20%.

d) 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甲方須對車輛里程,油料等進行登記,除試車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車輛,如有違反,乙方可對甲方進行RMB300/次處罰(維修費用中扣除),甲方並需作書面檢討.

五、 服務方式:甲方提供預約、24小時救援等服務,方便乙方車輛維修和使用。

六、 服務優惠:簽訂合同即可享受保養工時________ 折優惠;免費市區24時救援;

七、 服務質量

a) 甲方對維修車輛設有質量擔保期規定。在質量擔保期內發生維修質量問題,由甲方免費返修。質量擔保期規定如下:總成大修擔保期爲10000公里或三個月,二級維護擔保期爲1500公里或10天。時間數與里程數兩者以先到達者爲準。

b) 甲方承諾使用純正零配件,以保證質量。

八、乙方的義務:

a) 在車輛交付甲方時,應如實告知車輛狀況和已往維修記錄;

b) 對大修車輛嚴格執行1500公里內限時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

c) 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有利於正確判斷故障。 d) 如發生車輛事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e) 不得人爲破壞或故意使用不當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

f) 對甲方的服務項目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並承擔必要費用。

九、違約責任:

a)、如甲方的維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有違其他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滿兩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結算時間,延緩或無故拒付維修費用,視爲違約,違約滿兩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時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調解或訴訟解決。

十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壹年。如合同期滿前十日內雙方均不提終

止合同的,視爲合同期再延續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崑山偉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崑山市339省道479號 地址:

電話:0512—57066885 電話: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4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2.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

3.顏色:________________

4.車型:________________

代碼/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者______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者______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者______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爲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5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爲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採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採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範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範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爲XX~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後,乙方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並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併爲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共5頁,當前第1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合同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爲10 分, 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爲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爲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並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託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1.在定點採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共5頁,當前第2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合同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於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採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佈。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爲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後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祕密成爲公衆信息之日止。共5頁,當前第3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合同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後,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爲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爲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爲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爲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爲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爲送達。共5頁,當前第4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合同

15.2 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覆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於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後,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6

制定以下十項基本守則,維修技工應將其付諸於每天的工作實踐,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務質量。

一、 職業形象

1、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務必常穿工作鞋。

3、 務必經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潔。

二、 小心處理車輛

1、 務必使用座位套、保護板墊和地板墊。

2、 在駕駛顧客車輛時要細心。

3、 在顧客車內不可抽菸。

4、 不得使用顧客車內音響、電話等。

5、 勿將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車內。

三、 整齊與清潔

1、 保持車間(地面、工具箱、工作臺、測量工具、測試工具等)整齊清潔,勿堆放不必要的雜物,把東西放置整齊。經常打掃、沖洗、擦拭。

2、 工作時,車輛要在指定工位擺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確使用工具和設備,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 小心煙火,不得在車間抽菸。

五、 計劃與準備

1、 確定“主要事項”(顧客要求維修的主要原因)

2、 務必明白顧客的要求和車間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額外維修工作,要報告領班或車間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計劃(工作程序和預防措施)。

5、 檢查料庫有無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單上所列明事項。

六、 工作質量高進度快。

1、 使用合適的專用維修工具和測試工具。

2、 文明生產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據修理手冊工作,切勿憑臆測工作,無把握之事應向領班或主管請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單上列明,要向領班或主管報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訓機會,不斷掌握最新技術。

七、 按預定時間完工

1、 隨時檢查自己能否按時完工。

2、 如果認爲要提前或延遲完工、或需作額外工作,要通知領班或主管。

八、 完工後的檢查工作

1、 確認主要維修項目已完成,確保所有其它事項也已完成。

2、 保證修後車輛至少與修前同樣乾淨。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維修公司

爲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將單位的部分車輛定點在乙方維修。

二、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送修車輛和接受修復竣工的車輛,並確保送修車輛的一切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不予負責。

三、乙方保證原廠配件和維修質量,嚴格按照《省頒汽車維修行業的規定標準》執行,並在維修派工單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交付修竣車輛。

四、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審覈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五、乙方爲甲方提供的優惠條件:

(1)24小時現場施救;

(2)車輛常年檢查;

(3)對修復的車輛,乙方承諾質保期爲一年,此期間內因乙方維修技術問題,均予維修;

(4)對維修更換的配件,質保期爲三個月;

(5)每車每年一次四輪定位;

(6)市區(10公里以內)施救和拖車服務。

六、每月________日爲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________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覈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審覈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七、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八、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爲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十、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一、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8

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業單位) 簽訂地點:

乙方:(定 點 企 業)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定,甲方選定乙方爲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的定點維修企業,並與乙方本着公平、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點維修的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維修保養的時間

車輛維修、保養從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維修保養的範圍

(一)車輛的維修範圍爲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定的維修範圍內,但由於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結算方式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 結算方式。 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於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併報縣財政監管部門審覈(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管部門規定執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審覈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四、服務要求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項目,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後,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並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範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範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先安排修理,並查明原因,如屬於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於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維修保養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規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中所採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僞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用戶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於本合同項目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並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爲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有關人員組織鑑定,並出具鑑定報告後方可實施更換。 (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六、違約責任

(一)爲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乙方願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 5%作爲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用戶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 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或維修保養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合格,並附檢驗合格單。

(五)其他約定事項: 。

七、合同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衝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爲準。

(二)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合同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採購中心審覈,合同簽訂後七天內報縣財政監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9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車____臺,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____臺小車委託給乙方修理,爲規範甲乙雙方行爲,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爲岳陽市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車輛定點維修單位。

第二條乙方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第三條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提供打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審覈。

第四條維修時間:

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____小時出廠,發動機三級保養____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____元。

第五條維修服務:

乙方實行______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____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質量保證:

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湖南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爲止。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優先爲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結算方式:

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考慮到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願在乙方定點維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車輛。

乙方考慮到甲方爲固定客戶,願爲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爲規範雙方行業並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係,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享有配件優先使用權。

二、車輛送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通知單,乙方見單後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通知單上須註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姓名。

三、維修項目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註明,車輛維修單位領導批准,並加蓋報修單位和財政局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司機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4.乙方維修完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司機。

5.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維修費累計達5000元以上或每三個月時,乙方執配件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與甲方結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結算,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爲止,合同期爲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爲規範支出,節約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甲方通過 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後續籤合同 確定乙方爲20 年7月1日~20 年7月1日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區域國稅局(以下稱用戶)的機動車輛維修,也可以承接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的機動車輛維修.用戶車輛在乙方維修時,乙方應與用戶簽訂汽車維修合同,乙方與用戶簽訂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諾對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同樣有效.

第二條 用戶在乙方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向用戶收取的維修工時費和維修材料費不超過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

第三條 當零配件供應廠商調整零配件價格時,乙方應將價格調整依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調整維管理費率(維修材料加價率).

第四條用戶在乙方維修車輛時,乙方應保證所採用的零配件爲正廠件.爲保證維修車輛的質量,乙方零配件的採購應通過生產廠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應商等主渠道進行採購.對用量較大的通用零備件和耗材,甲方如認爲有必要可以採取政府採購的形式確定供應商,乙方必須到指定供應商處採購.

當乙方改變零配件進貨渠道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 輔助材料採購和工藝要求:

乙方維修用戶車輛時所用的輔助材料和工藝,應保證是正廠輔助材料和正廠工藝.

第六條用戶車輛送修時需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系統車輛定點維修送修單》,未持有《送修單》的車輛,乙方不得維修(特殊情況可事後補單,但必須得到用戶車輛管理部門的確認),否則,甲方不支付維修費用.

第七條 費用結算:用戶車輛維修後,經用戶驗收合格並簽字,乙方據此定期直接與用戶結算.需保險公司支付的維修費用由用戶負責與保險公司協調,由保險公司支付.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有權對車輛維修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的以及用戶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各單位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車輛維修質量保證符合國家機動車維修標準.車輛小修,保養當天完成,總成大修不超過5天完成.若用戶有完工時間要求的,乙方應儘量滿足.乙方在完工時間內不能交付車輛,應通知用戶並協商交付時間,若無故拖延,乙方應承擔延誤責任.

4,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送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送修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用戶回覆同意重新補報《送修單》後,乙方按正常的維修方案進行維修.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報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車輛維修結束後,要將維修車輛換下的配件交用戶接收司機檢驗由用戶進行處理,未經用戶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處理.

5,乙方應爲用戶開具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同時附有《送修單》回執聯,將工時費,材料費分列清楚.在《送修單》上不能將材料費列全的需單列材料清單,材料清單必須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相符,有詳細的規格型號,單價,數量,如材料清單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不相符時,乙方應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6,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7,乙方應具有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管理系統,及時登記車輛維修情況,定期向車輛所屬單位提報維修,維護建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車輛維修合同規定的維修項目和期限完成維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合同規定,給予用戶經濟賠償.

二,因維修質量,服務承諾及其它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用戶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對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乙方接受用戶車輛維修委託後,未徵得甲方同意後不得轉廠維修.否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監督管理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點資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戶維修業務兩次以上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行業主管部門取消車輛維修經營資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擅自變更,轉讓,租借維修廠定點資格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修正和終止

1,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0.5萬元.

2,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日內將情況通知對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調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

4,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清算,停業以及其他原因無法爲甲方提供車輛維修服務的;

(2)乙方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無法滿足車輛維修需要的;

(3)乙方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中各種行爲的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與用戶發生爭議,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說明爭議發生的原因,提出擬解決的辦法,由甲方協助調解.調解不成,乙方與用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20 年7月1日至20 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條 本次招標活動中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關澄清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需修改或補充本合同內容,雙方經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作爲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 址: 地 址:

汽車維修定點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______________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標的______________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詳見附圖,其中車間_____________平方米,鈑金、噴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現金人民幣_______萬共_______萬元作爲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_______萬及現金_______萬共出資_______萬元作爲投資。雙方約定:

1.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爲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2.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爲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

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______________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項目。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_______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項目的資金往來設置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戶含轉帳帳戶及現金帳戶,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項目、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後盈虧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項目經營場地費用分攤

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爲_______萬元,合作項目專用帳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_______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帳。從_______年度開始,合作項目按每年_______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帳

七、設備折舊及攤銷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爲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

2.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1.將原有的奔馳、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中。

2.爲奔馳、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3.開發客戶並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1.原________汽車場地係爲爭取“4s”品牌而設置,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_市區除外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3.自合作協議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5.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_市區內就合作項目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爲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爲_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爲_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