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愛車

【精選】汽車租賃合同範文彙總十篇

愛車2.85W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汽車租賃合同範文彙總十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xx中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提供的客車外出旅遊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租車路線:___________經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雙方同意按商定的價格每車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輛車,時間__天,費用共爲___元人民幣。簽定協議時交定金:___元,餘款在返回到校後結清,乙方需提供車票。

3.本次用車過程中的過路費、景區停車費、司機用餐費由甲方承擔,其它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爲其提供相應的客車爲,此車覈定載客人數爲28人(不包括司機)。

5.雙方約定上、下車地點:華鎣市銅堡初級中學,車輛到達時間:20xx年3月10日上午8:00時,出發時間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到達,若因延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乙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給甲方租車總款的1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8、乙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

9、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處理。若因乙方司機人爲因素造成的事故,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x年x月x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芳草地〃雪嶺仙山B組團平基土石方工程,甲方租用乙方的鐵馬汽車(運建築棄土用) 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租用汽車運輸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用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或工程結束。

二、使用場地:武隆縣仙女山鎮芳草地巴維亞〃雪嶺仙山B組團平基工程施工現場。

三、租金及計價方式:月租20xx0元/月/臺,汽車每天工作時間與工程進度同步,根據工程的需要,汽車每天基本工作時間爲早上6:30至當日晚上12:00,每月汽車維修時間三天,若超過三天,則甲方按666元/天扣除乙方該機具的基本月租費,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如下雨、下雪等),導致無法工作,乙方租金照收。

四、付款方式爲月結。乙方工作時間滿一個月後,甲方按實支付乙方租車費用,乙方汽車進場後,我司加油員對每臺汽車在加油前的原有庫存油量進行測量,並簽字確認,以保證車主的利益。甲方付款給乙方時,乙方需提供等額的租賃發票、油發票、機械發票、機械配件發票等。

五、進出場費:設備的進場費由甲方承擔,若甲方租用半年以上,出場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機械在甲方租賃期間,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轉租或抵押,當日工作完畢必須由駕駛人員檢查機窗玻璃及車門關鎖好,方纔下班。

八、責任和任務:

1、在租賃期內,燃油費、操作工食宿費均由甲方負責。

2、駕駛員必須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但甲方無權要求駕駛員違章操作。

3、乙方按期對設備進行保養時,甲方應安排時間給予配合。

4、乙方在土石方的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證汽車行駛的安全,確保安全駕駛,並經常檢查機械故障,發現問題,及時修理。

4.1 凡因汽車飛石或掉石造成過往行人或其它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安全,由乙方承擔。

4.2 因汽車駕駛不當或機械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4.3 在運輸過程中造成公路邊電線被拉斷,電杆破損的一切損失。

5、設備在租賃期內,若有變動,甲方(或乙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以便安排。

九、若有一方違約或雙方發生爭議,儘量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本合同自乙方機械進場,正式開工之日起生效,至機械報停後租金截止,由甲方付清乙方租金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備註: 其它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汽車

乙方租賃甲方的車輛及車輛狀況詳見合同附件。(與正本同一編號)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有關費用結算

乙方租賃期限,押金,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詳見合同附件,每天24小時,限行駛200公里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2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各種油料(燃油乙方自理),冷卻液等充足,各種證,照及稅費繳訖證(單)齊全,有效,合法,隨車工具及備件安全可靠。

3租賃給乙方的車輛必須是足額辦理過保險公司爲租賃車輛開辦的險種(車險,車上責任險,第三者保險,盜搶險);代辦乙方特別約定的與本合同相關的險種,乙方承擔費用。

4負責車輛的二級保養,年檢,審驗等例行手續。例檢時應向乙方提供不低於同檔車型的替租車輛或減免相應租費。

5租賃車輛如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並出具相關索賠證明材料等。

6租賃期間對乙方使用車輛情況有監督權。

7在乙方有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時,甲方可隨時收回車輛,乙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四條 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向甲方租賃的車輛在租賃期間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使用權,但沒有處置權和汽車租賃經營權。

2對車輛在租賃期前已有的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證,駕駛證,戶籍本,營業執照等證件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4承擔租賃期間的燃油費,過橋過路費,停車費,小修費用等行駛費用。

5租賃期間發生交通肇事逃逸行爲,治安事件,違章行爲(含電子***記錄)等違章,違法行爲,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負相應責任,承擔所受到的處罰和費用,不受合同期限限制,承擔因此而造成停駛等非正常費用和租金。

6變更地址,聯繫方式應及時通知甲方;租賃期滿未交回車輛並未辦理續租手續;未及時交足租金;擔保人有變更而未及時通知甲方時,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追回車輛,由此而造成的後果和費用乙方承擔。

7車輛已出現故障或指示燈已告警後未採取必要措施致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維修費用;車輛例行保養,年檢,審驗等例行手續,乙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及時將車輛交回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包括押金)長租車輛每月前往甲方例檢一次。

8出具甲方認爲必要的擔保人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書和證件。

9妥善保管隨車證件,牌照及備件,出現丟失,甲方協助補辦,乙方應付相關費用。由此造成停駛和處罰的應承擔相關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所丟失的證件、牌照及備件被非法使用後,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車輛使用

1乙方在租期內使用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行車,合法使用。不得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運管部門批准,乙方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營業性運輸,不得轉借,典當,抵押,不得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和污穢物品,不得運輸國家規定專用車輛才能運輸的特種物品。

3乙方不得典當、抵押所租賃車輛,否則,視爲故意騙租行爲,甲方將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4乙方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等;未經許可不得轉租。

5乙方變更駕駛人員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駕駛人員所持有的駕照必須是合法,有效的,準駕車型能夠駕駛所租車輛,不得將車輛交於無合法,有效駕照的人員駕駛。因所持駕照與所租車輛不符而產生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6乙方每次出車前必須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燃油等項目作常規檢查,如發現隱患問題及異常應及時停車檢查並與甲方聯繫。填加油,液必須使用車輛生產廠家所允許的油液產品,否則,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或設備;不得故意拆除、損壞、反轉里程錶。由此造成車輛設備損壞的,應負責賠償責任,並支付車輛停駛期間的租賃費。更換零部件應徵得甲方同意,並使用正廠備件。

8乙方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中繫好安全帶,不得酒後駕車,帶病駕車,長時間疲勞駕車。不得進行破壞性駕駛。

第六條 事故及保險

1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搶事件或其他車輛損失,滅失事件(以下統稱“事故”)乙方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儘快通知保險公司立案。8小時內應向甲方通告。承擔公安,***部門裁定的責任。

2車輛出現事故後或事故車輛修理後恢復使用但造成貶值的,乙方在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部分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後,還要承擔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最高不超過總修理費用的20%,承擔保險公司賠付期間或車輛修理期間租賃費用的60%。修理期間爲甲方確認事故後送入修理廠之日至將車輛修復到相當於發車時車況後從修理廠取出止,保險賠付期間爲向保險公司報案之日至保險公司賠付之日止。

3乙方在出現事故後妥善收集並保管相應證件和材料,並保護事故現場。否則造成保險免賠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費用。

4出現事故後,處理時所需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保險公司賠付後按相關部門裁定結果結算。乙方事故造成保險險種賠償之外的其他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

5事故後修理車輛應到保險公司或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更換零配件須用原廠或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否則按規定賠償。

第七條 救援條款

1 由於機器本質故障造成車輛不能正常行駛,乙方無法修復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及時前往車輛所在地免費排除故障,確應客觀原因(如道路無法通行,路途遙遠等)無法前往救援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解決辦法,並由甲方承擔故障期間租費的40%和排除故障直接費用。

2下列情況由乙方承擔救援費用:

(1) 駕駛員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

(2) 行車前準備不足(如燃油不足,水液不足等)

(3) 車輛警示燈報警後繼續行駛造成機器故障的(如機油缺少,水箱少水,氣壓不足);

(4) 駕駛員應知應會,能自行排除而不排除的(如加水,換輪胎等);

(5) 交通事故後,乙方需要救援的;

(6) 被盜搶或其他情況車輛和人員處險時。

3救援收費標準:30公里以內的'救援每次(天)收取救援費用50元及相關過路過橋費和其他相關費用,30公里以外的每次(天)收取救援費80元及相關過路過橋費,車輛燃油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八條 變更條款

1租期界滿後,乙方需續租時,應提前3小時(租期超過10天的提前3天)想甲方申明並辦理續租合同。

2乙方或擔保人變更地址,聯繫方法應提前通知甲方。

3變更擔保人或擔保人停止擔保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應提前寫出書面通知,甲,乙雙方許可,擔保人認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

4其他合同條款需變更時應經雙方協商並書面寫出協議。

5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影響,需解除合同時,雙方協商後終止合同。

第九條 擔保責任

1擔保人就本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負連帶擔保責任,在擔保期內在乙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由擔保放履行。

2擔保人擔保期限爲叄年,自擔保人簽字之日算起。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和義務時,由違約方除承擔自己的損失外,還應承擔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2未及時交清相關費用的,每日加計3%的滯納金。

3租車期滿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按日租基價的12小時平均價按小時加收違約金,行駛超里程的,按公里均價加收租費,同時超時,超公里時,按價高者計。

4乙方故意拆除,損壞,反轉里程錶時,除按約定交付正常的租金外,租期內實際行駛超歷程的,超出部分按日裏程價的150%計費;租期內實際行駛未超里程的,按日均價的50%加收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方法:

產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

1西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2附件一,二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3本合同在甲方單位簽定。

4本合同以經雙方簽署,交接完車輛後,及視爲對車輛狀況與合同附件所描述一致,無異議。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後生效,結算費用簽字(章)後終止,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條款所約定條款的合法有效性。

6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本合同解釋權歸西安市交通運輸管理處。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 噸載重量____ 牌汽車____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載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____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

●?華晨寶馬520Li領先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l?租賃合同期限:

l?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l?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

l?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

l?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

l?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

l?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

l?銀行賬號:

l?戶名:

l?賬號:

l?開戶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出租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代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爲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

8、乙方指定駕駛員須是駕駛技術熟練,路況熟悉、責任心強、駕齡不低於1年者。

9、承擔不高於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保費上浮損失;承擔因交通肇事引發的其它責任。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五、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六、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爲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xx年審,則可視爲本合同自行解除,

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 )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從_____年 月 日 時起到_____年 月 日 時止,交付給乙方使用。租車費用 5500 元/月,共66000 元。租期兩 年,合同爲年籤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 66000 元整,大寫__陸萬陸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爲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 66000 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爲 年 月 日 。歸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 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後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爲,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稅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93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爲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 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徵標誌,不得塗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設備,嚴禁拆動里程錶

12. 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爲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里程爲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並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期滿後,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 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並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3.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於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並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 證件號:

電話: 電話:

附件:

1. 車輛行駛證、保險證明、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證件或標誌

2. 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租車授權書或乙方的司機駕駛執照、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

汽車租賃合同 篇9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納轎車一輛,載人數爲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週一、三、五爲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爲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祕室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 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 ,年度租金爲:,乙方的付款方式爲: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 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 ,

身份證號爲:

申請編碼爲:。

四、 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爲乙方,出資方式爲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 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 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 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 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 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並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 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戶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戶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戶產生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 車輛過戶後,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覈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係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爲人民幣 每天退還。

十二、 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 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後,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 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並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戶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 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着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乙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擔保人 :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