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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汽車租賃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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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汽車租賃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汽車租賃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繫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七、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八、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爲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爲 ,車牌號爲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爲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爲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爲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XXXXXXXXX車型,車牌號碼XXXXXXXXXX,從XXXXXX年XXXXX月XXXXXX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XX。

3、使用範圍:只限海南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XXXXXX元,共計人民幣XXXXXXX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XXXXXXXX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XXXXXXXX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XXXXXX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爲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海南鴻順自駕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章)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傳真: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本 車行 )

乙方: (以上簡稱車主)

1、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安裝GPS,車輛狀況良好。

2、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車主不能私自把車開走。

3、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出現故障,車主應及時修理。如車主沒有時間,車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費用由車主自行負責。

4、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參加保險公司的車輛保險(即租賃險),如不按規定保險,出現被騙等其它事情由車主負責。出現車輛被騙或交通事故,本車行協助乙方處理,本車行不負擔經濟賠償損失。

5、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按每月毛利交10%的管理費。

6、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的行車證、保險卡和車鑰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到期檢車和保險都由車主自行負責,如不負責本車輛出現一切後果由車主自負。

8、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每月洗車費按實際次數收費,冬季每次15元,夏季每次10元。

9、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車主負責車輛每月的定期保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1、委託方:(即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人)。

2、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租賃受託人)。

3、承租方: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委託方或受託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損失。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委託租賃代理車輛交接表》

二、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委託方同意按每筆租賃合同營業收入總額的30%支付佣金給受託方。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爲

四、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擁有委託租賃車輛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有權收回委託租賃車輛:

(1)受託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受託方或承租人將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典當;

(3)從事其他有損車輛租賃委託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委託方許可,拖欠應付款超過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4、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並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道橋等相關證件齊全,合法有效,車損爲全車險,乘車險不少於2萬元/座,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30萬,另應保自燃險和盜搶險;

5、協助受託方及承租人在委託期限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6、負責車輛正常保養,維修、維護、年檢(每月時間不超過1天,超出時間按租車貴賓價計算扣減委託代理期租金)並承擔費用。

五、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方必須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有權自主選擇代理車輛;

2、在受託期限內擁有所代理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權;

3、對代理車輛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向委託方支付車輛租賃費用(扣除代理費、保險費、稅費);

5、自行承擔代理期間的燃油、過路過橋、清潔等費用;

6、委託車輛未安裝受託方指定的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發生車輛被盜、被騙或丟失的,受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可協助委託方查找;

7、代理期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遵守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擔由此給委託方帶來的法律、經濟責任;

8、代理期1天爲24小時,超過4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按全天計算;

9、委託車輛在合同期內違章、違規、罰款由受託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六、保險條款

1、委託方負責向受託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委託方或受託方爲受益人的車損、乘座、盜搶、自然和第三者責任險);

2、代理期間,承租人所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保險理賠的,車輛、人員損失及醫藥費用,由承租人根據實際費用自行支付,待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有交通部門的有關處理文書)由委託方協助承租人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所賠款項由委託方如實及時(保險公司賠款3日內)支付給受託方,

由受託方及承租方結算;

3、事故理賠保險條款,保險公司免陪不得高於20%,高於部分由委託方交由受託方協助委託方向承租人追收。

4、車輛發生事故,受託方或承租人應在理賠事件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委託方,並及時進行維修,同時向委託方提供全部相關的理賠證明,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上述保險公司除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受託方應協助委託方追收。

七、車輛丟失

車輛發生騙租、詐租、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及承租人將所租賃車輛用於違法犯罪,使車輛超期不能收回,事故發生時起,受託方如實向委託方反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委託方追收,受託方不承擔租金責任,如果車輛三個月內收不回來,由保險公司評估實價,雙方按利分享,風險公共的原則進行分擔。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長期有效,每次每車的代理期限、租金標準、代理費率、車型、車況等以《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爲準,租金、代理費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變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應向另一方支付 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委託代理期滿,如無其他重大合同變更事項,經雙方認可,合同可繼續。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受託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委託租賃車輛基本信息:車牌號 ,車型 ,車架號

委託方: 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