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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文合集八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範文合集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xx延陵中學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學校保衛工作。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乙方實行輪流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底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1300元(含個人上繳的社會保險);考核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30元/天,10元/夜的標準發放。

(四)乙方病、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病假20元/天,事假40元/天。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乙方按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乙方憑繳費單到甲方報銷(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3、連續病、事假45天的。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名日期:

附件1、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保安人員考核細則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歡迎您成為本公司一員,您將與本公司簽訂本《勞動合同》,該合同規定了您和本公司各自擁有的權利及應盡職務,您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您的簽署表明您願意加入本公司,願意接受所有條款和條件,願意承擔職責。甲乙雙方是在自願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日),至 年 月 日(終止日),為期 年。

如雙方欲續簽本勞動合同或另立新勞動合同,應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協商確定。

第二條 、試用期。

1、在獲得正式聘用前,從年月日至年月 日乙方須完成 ________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2、乙方在試用期內接受公司的培訓。

3、區域分部組織的培訓學費由乙方自理(包括但不限於21世紀PLUS課程)。

4、乙方因故在試用期離開公司亦可隨時提出申請,但必須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交還公司物品(如有損壞折價賠償),方才結算工資。

5、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工作崗位。

乙方的職銜是,工作部門;甲方有權根據公司實際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勞動報酬 見公司年度薪資政策。薪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

第五條、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上班時間為: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在工作時間內向乙方下達合理的工作任務,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標準完成;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未達到甲方要求的工作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完成。

3、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有權要求乙方加班;

4、 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月薪;

5、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提供完成工作任務所必備的設施;

6、 甲方在制訂規章制度、部門規定時應通過民主程式,吸取員工意見;

7、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提高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8、甲方對乙方的工作任務及業務內容有義務做必要的指導及講解;

9、 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獎勵或懲罰。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完成工作任務或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及技能有權請求公司提供必要且基本的幫助;

2、 乙方有權按月根據公司的薪資政策收取月薪或提成;

3、乙方有權利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部門規定通過民主程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4、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部門規定等;

5、 乙方有義務認真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按時按規定的質量予以完成,否則應於非工作時間內自行完成;

6、乙方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7、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及利益;

8、乙方有義務聽從甲方的派遣,完成辦公共場所以外的工作任務;

9、 乙方保證其在與甲方簽約時不存在任何尚未終結的勞動關係,如違反或隱匿,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因此被其他第三方追償並造成損失,乙方承諾對全部損失予以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得變更。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需變更應經雙方協商。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不能勝任工作的,經培訓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具體指標如下:

乙方不能有效帶領團隊,使得單店連續三個月月業績未達到保本點,新店除外。(單店開業之日起三個月內為新店)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 乙方喪失勞動能力而不能勝任原工作的 其他經甲方認可的合理事由。

4、 甲方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外,勞動合同因一方原因被提前終止的,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一筆違約金。違約金支付額度為:勞動者離職前月平均工資乘以叄。若違約方為乙方,則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在其任職期間支出的所有培訓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學費、資料費、住宿費、車旅費、制裝費及公雜費等。

第十條、 其它。

1、 雙方對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執行等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另立補充合同對本合同相關條款做出變更。

3、 本合同壹式叄份,均為正本,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興業街道巨集波社群

乙方: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我巨集波社群因工作需要招用 ?同志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為臨時用工合同,甲方有權隨時根據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勞動報酬: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為每月人民幣?,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再承擔支付乙方任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時間:社群正常下班後至第二天早上社群上班前及節假日和法定休息日。

四、乙方工作任務:做好工作時間內的安全工作,保證甲方工作場所不發生案件和災害事故。具體任務:防盜、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壞。

五、乙方工作職責:

1、對工作場所的重點部位要隨時巡邏檢查,防止發生問題,保證安全。

2、堅持對規定的看護區域、範圍進行巡邏檢查,發現可疑情況和問題,要採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當班期間,發現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況,要立即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採取對策,避免發生問題;如果認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報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種型別技術預防器材的效能,並會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間出現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負責。

七、聘用工作期間,甲方出現一切物品被盜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興業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編號: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施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

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辦理。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

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為:

2、甲方必須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乙方應承擔繳費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

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

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 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乙方:(簽名)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年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年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為: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具體工作為:_________.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為_________崗位(工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32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後變更乙方生產(32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6.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祕密、甲方商業祕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_________32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後,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項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月支付給乙方:

3.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本款第1項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4.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5.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6.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捉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洩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6、7、8、9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專案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_________.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後,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範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瞭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係。

第三條(管理職責) 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字) 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瞭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瞭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祕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保守祕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祕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祕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於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採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 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並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併、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於停工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並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範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鑑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並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係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帳(總帳);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

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專案,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相牴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瞭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勞動合同 篇8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專案: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 理 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專案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專案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檔案(影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業主):(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