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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聘用合同

導語:護士的聘用合同怎麼擬?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護士聘用合同,歡迎借鑑!

護士聘用合同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耒陽市精神病醫院

具體部門:住院部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受聘崗位:護士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1、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為叄月。

2、試用期合格後,續簽正式合同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3、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聘用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護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行為。

5、身體健康,外表形象、氣質良好。

6、單位認為必要的其它條件。

二、待遇與獎懲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乙方在試用期叄個月的工資按試用期固定工資1500元發放。試用期滿,試用合格後正式聘用期的工資按固定工資每月1300元發放, 在本單位工作滿壹年者按固定工資每月1500元發放,正式聘用期定額配套醫療保險及社會養老保險共計500元每月,如乙方本人自行辦理手續,則此費用 500元發放工資中,如甲方辦理手續,則由甲方扣留500元代為辦理,並享受相應職稱工資,護士職稱每月50元,護師職稱每月80元,主管護師職稱每月 100元,另根據國家工資政策調整及物價浮動等因素,甲方經院務會研究可對聘用人員相關待遇進行適當調整。

3、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其他福利待遇相對正式職工減半,但均不享受年終獎金、浮動工資、績效工資及交通補助費。

4、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乙方須向甲方繳納200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5、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四、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由護理部)。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如醫院因工作需要,招聘正式護士時,參加公開招考,達到錄用標準後醫院給予優先聘用。

五、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 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 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六、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八、合同簽署與爭議:

1、 具體程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護理部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 證影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影印件留甲方 人事處備存,其餘由乙方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上級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具體部門、乙兩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 月 日

乙方(籤): 年 月 日

標籤:聘用 護士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