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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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傳統中式婚姻的擇偶觀

[摘 要]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與人們的價值觀會隨之發生變化。同樣,人們的擇偶觀也在變。但其核心內容,千百年來卻一直保持著一種慣性,這個核心的內容,就是“男才女貌”、“門當戶對”。只是在不同的時期,這種核心的體現,有著不同的形式。本文將對此,進行簡單的闡述。

論傳統中式婚姻的擇偶觀

[關鍵詞]婚姻;擇偶;擇偶觀;門當戶對

在擇偶中,一個人究竟為什麼會選擇另一個人,他或她看重的是什麼,所需要追求的是什麼,這就是人們的擇偶觀。擇偶觀並不是主觀意識的產物,而是擇偶人所處社會環境與主觀願望相互融合的產物。換句話說,政治、經濟、文化都會影響人們的擇偶動機、擇偶行為、擇偶標準、以及擇偶方式。

擇偶觀有傳統與現代之分。現代擇偶觀正處於擇偶自由與非自由的兩者之間,所謂擇偶自由是指現代婚姻是一種自由的婚姻,可以通過自由戀愛來實現。所謂的不自由是指人們在擇偶時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習俗、傳統觀念與現代觀念的影響,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表面上的自由卻掩蓋著實際上的不自由,而實際上的這種不自由,卻又以貌似自由的形式存在。擇偶行為與一個人的家庭出身、文化背景、思想修養、道德標準、社會責任感密切相關。從一個人對擇偶的態度可以看出他的思想道德情操的高與低。

一、傳統的擇偶觀

1.父母之命與媒妁之言

在我國傳統封建社會裡,人們的擇偶觀一直受制於封建制度、封建思想文化,婚姻當事人沒有權利自由決定自己的婚姻大事。關於婚姻之事必須由父母做主,由媒人牽線搭橋。這是一種約定俗成的擇偶觀。媒妁二字,就是對“兩姓之好”的一種努力,一種策劃。據考證,最初的媒人能夠客觀公正地介紹男女兩人和兩家的情況,是受人尊重的;這也是“媒妁之言”長期成為人們擇偶前提的一個重要原因所在。但是,自春秋以後,由於禮崩樂壞以及商品經濟和私有制度的發展,媒的神聖性受到衝擊,腐朽性日益顯露出來。為了謀財,做媒者經常通過弄虛作假,來獲取最大的利益。擇偶在受制於媒人控制的同時,也受制於父母的限制。青年男女沒有決定配偶的權利,婚姻之事統統由父母包辦,如若有誰違背,其命運自然是以悲劇告終。新中國成立後,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方面都發生了一系列變化,隨著人們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漸行漸遠,但父母包辦子女婚姻的事情時有發生。由於受到社會制度的限制,這些傳統的擇偶觀念往往會以另一種形式出現,只不過在出現之時,已符合了現代人的擇偶觀念,為現代人以愛情為主的擇偶觀服務,而不是改變或恢復舊的傳統觀念。

2.門當戶對

表現在擇偶觀念上,所謂的“門當戶對”是指欲結成或正在結成以及將要結成婚姻關係的男女雙方的家庭,在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上處於基本相當的水平。門當戶對是中國封建社會男女擇偶的重要條件和標準。它要求男女雙方家長在子女擇偶時要相互考慮雙方門第的高低、財產的多寡、社會地位與社會聲望等。

這種婚姻的特點是隻重門第,而不重愛情,是封建等級觀念的重要內容之一。它充分反映了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具體表現為門第高,被認為是尊貴的.象徵;門第低被視為低賤、卑微。在我國曆史上,自南北朝時期起,人們開始別重視門第觀念,男女擇偶強調門當戶對。

二、現代擇偶觀

在崇尚婚姻自由的今天,也不應該完全否認“門當戶對”在擇偶中的社會意義和思想價值。不能因為“門當戶對”是封建時代遺留下來的擇偶觀,就完全否定這種觀念。對於“門當戶對”的擇偶觀的看法,也要與時俱進或推陳出新,重建“門當戶對”新的擇偶觀念??門當戶對的擇偶觀在內容上應進行調整,也就是說在選擇配偶時,應當重視價值觀上、文化上、經濟條件上、心理條件等方面的“門當戶對”。

1.價值觀上的門當戶對

價值觀取決於人生觀和世界觀。價值觀是一個人從出生開始,在家庭和社會的影響下逐步形成的。一個人所處的社會生產方式及其所處的經濟地位,對其價值觀的形成有決定性的影響。

2.經濟上的門當戶對

這種“門當戶對”是指在擇偶時一般要考慮到雙方家庭的經濟平衡關係。經濟條件的大體接近對婚姻的穩定會起到積極作用。

3.文化上的門當戶對

就是說男女文化程度相當,或不存在太大的懸殊。在現實生活中,一個本科生在擇偶時一般不會選擇高中以下學歷的人為配偶,除非後者有著非凡的智慧。這是因為文化背景的不同會讓兩個人的溝通容易產生困難。

三、世紀之隔

進入20世紀,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貧富差距逐漸拉大,人們對物慾的追求更加強烈,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氾濫,人們往往用過度的物質消費填補精神上的空虛。功利主義的觀念滲透到精神生產之中,高雅文化被冷落,低俗文化充斥著文化市場。這種趨勢在愛情婚姻家庭生活方面表現為三不主義,即: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的杯水主義,享樂主義,懷疑主義。如果在擇偶時,人們忽視對一個人的價值觀的考察,這對以後的婚姻生活必定產生不同程度的消極影響。打個比方,一個窮家的男子與一個富家的女子結合,這種婚姻的美滿幸福程度也許就會大打折扣。因為傳統文化中強調擇偶時要男高女低,這種女高男低,會讓男人在婚後的生活中容易失去自信與尊嚴。一個長期生活在國外發達國家社會文化背景下的人,與一個長期生活在落後農村文化背景下的人,基本很難在婚姻生活中找到良好互動感覺的;不但文化的差異會導致兩個人的價值觀念不同,就連生活習慣的不同也會影響兩個人感情的進一步發展。

四、結束語

由此可見,目前在日趨增多的婚姻危機和家庭解體事件中,“感情不和”、“性格不合”、“缺少共同語言”等,經常成為當事者離婚的理由。現代擇偶強調“門當戶對”與傳統社會按政治等級和經濟貧富而劃分的“門當戶對”是有差異的,其區別在於傳統的門當戶對觀念是從等級的角度,以物質利益為唯一要素,而我們所倡導的門當戶對則是從平衡關係的角度,以價值觀念、經濟條件、文化、家庭成長背景並結合心理圖式與效能力的對等諸多因素來考量的,這種“門當戶對”的擇偶觀才更符合社會文明、人性、婚姻內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