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證券

證券合同集合六篇

證券2.7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證券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證券合同集合六篇

證券合同 篇1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

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宣告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宣告: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

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

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宣告: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並按乙方

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定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帳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檔案。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檔案。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許可權,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許可權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洩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帳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資訊,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資訊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檔案副本及其影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影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帳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帳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釋出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證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設立_________資金信託,擬聘請丁方擔任甲方信託資金運用的投資顧問。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開展資金的託管業務;丙方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丁方為合法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

為了保證信託財產在證券市場投資的安全,增加證券投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將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項下的證券品種全部委託丙方進行託管。為規範甲、乙、丙、丁四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幾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釋義

1.1證券賬戶: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深、滬股東賬戶。(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證券資金賬戶:甲方依據證券賬戶在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信託專門開立的資金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資金號:__________________)

1.3交易指令書: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標明交易品種、價格、數量、委託期限等要素的書面指令。

1.4信託賬戶:甲方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保管、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專用銀行賬戶。

1.5託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投資顧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資金清算:指證券交易的資金、費用和交易佣金在證券資金賬戶和信託賬戶間劃撥的過程。

1.8本集合資金信託或本信託:指甲方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

1.9信託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

1.10投資顧問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投資顧問合同。

1.11估值日:託管銀行計算信託單位淨值以及認購或贖回信託單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1.12信託單位:用於計算、衡量信託財產淨值以及委託人認購或贖回的單位。

1.13信託資產淨值:最近一個估值日,本信託項下所擁有的貨幣資金和證券投資市值的總和。

1.14信託單位淨值:信託單位淨值=(信託資產淨值-信託費用)/信託單位總份數。

1.15委託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中的委託人。

1.16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證券交易的程式

2.1所有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證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計劃書,交易計劃書應由丁方稽核,並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甲方按照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執行操作。具體的交易程式根據有關規定操作。

2.2甲方在收到經_________親筆簽名確認後的合法交易計劃書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在證券賬戶上進行證券投資操作。如因交易條件不能滿足、上市公司停牌、證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過錯的原因導致交易指令書不能執行,則甲方執行該交易計劃書的時間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3甲方在證券交易完成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影印資金對賬單並加蓋甲方的業務專用章,傳真給乙方和丁方以資核對。資金對賬單正本於每星期一與託管銀行交換檔案時提交。

2.3證券交易完成後,如有買差,丙方應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劃撥資金的金額;如有賣差,則丙方應將證券資金賬戶上剩餘的全部資金劃入信託賬戶。

第三條證券賬戶的監管

3.1丙方保證:在本集合資金信託存續期間嚴禁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產。如果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被挪用的資產歸還本信託,且支付挪用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2丙方保證:不為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產用於任何質押擔保的手續和可能對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檔案的字樣)。如果由於丙方出具質押擔保手續和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檔案的字樣)而造成該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於任何質押擔保及其他用途,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的資產並支付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3丙方保證:不受理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對證券賬戶撤銷指定交易、拆戶、銷戶,或對證券資金賬戶上資產進行轉託管。如果證券賬戶被撤銷指定交易、拆戶、銷戶,或證券資金賬戶上資產被轉託管,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即指本信託符合規定的終止條件,並且已經進行了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和第十六條規定的信託財產分配)後除外。

3.4丙方保證:如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丙方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且有及時通知(以傳真件發出為準)甲方和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如果丙方未能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的損失,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後,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認購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5丙方負責監督甲方的證券資金賬戶。如果出現下列情況,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購買st、預告虧損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證券;

3.5.2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證券,超過該上市公司發行證券額的5%;

3.5.3本信託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證券品種的投資餘額超過本信託資產淨值的10%;

3.6乙方和丁方有權從丙方得到本信託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金對賬單。

3.7丙方應在發生交易(含證券分紅、派息、中籤、送配股等)業務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將上一日資金對賬單通過加密資料裝置傳送到乙方,並電話確認乙方已接收資金對賬單。如遇特殊情況出現傳送延遲等情況,傳輸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丙方應確保所發資金對賬單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如內容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證券賬戶處置

一旦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負責本信託投資業務,或滿足規定的其他信託終止條件之一,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乙方和丙方監督甲方立即開始按規定的信託清算程式和信託財產分配程式進行清算,並將信託財產分配給所有受益人。證券賬戶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賣出證券賬戶上所有股票、撤銷指定交易、拆戶和銷戶等。

第五條資金清算

5.1證券交易資金清算採用淨額清算方式,具體如下:在發生證券交易後次日即(t+1)日,對於證券交易買差資金,甲方於(t+1)日上午9:30之前,憑丙方簽字蓋章的資金對賬單和丙方通知甲方劃撥資金的傳真件,向乙方下達劃款指令書,乙方根據從丙方取得的資金對賬單對該指令書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在當日12:00前將交易所需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2款所列證券資金清算賬戶;對於證券交易賣差資金或證券派息,丙方自動在(t+1)日12:00前將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3款所列信託賬戶。

5.2證券資金清算賬戶為: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3信託賬戶為: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4丙方保證甲方證券資金賬戶上除證券以外的信託資金應以(t+1)方式及時劃撥到信託賬戶上。如果丙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予以劃付。除此以外,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5.5甲方保證將證券交易買差資金於(t+1)方式及時劃撥到證券資金清算賬戶。如果甲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違約,甲方須向丙方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

5.6甲方在證券交易後一個工作日內應與乙方及時對賬,若發現誤差,甲、乙雙方應共同查詢誤差原因,並由過失方對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7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則丙方應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這些權利且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若因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享有這些權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應在其網站_________公佈信託單位淨值,並於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一個工作日,更新信託單位淨值,否則視作違約。

6.2如因甲方不按經_________先生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交易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6.3因丁方違反證券交易法規,惡意操縱股份或聯手操縱股份,或利用內幕訊息謀利等造成損失的,由丁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6.4丁方在投資證券市場時,不得進行國債回購融資業務,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將由丁方負全部責任。

6.5從本信託成立到本信託終止並清算、分配完畢的整個過程,本協議各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要求,對證券賬戶進行監管和處置。如果丙方對證券賬戶的監管未達到本協議第三條的要求,而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賠償責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對證券賬戶及乙方對信託賬戶的監管和處置未達到合同其他條款的要求,則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負賠償責任。

6.6甲、乙、丙、丁各方僅依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投資顧問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而不因其根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以外的事由與協議各方或其他當事人一起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該方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以及通訊、網路、電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合同他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證明,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損失的擴大和確保信託財產的完整。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由於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未能得到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並根據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

第九條本協議引用其它合同條款之內容

9.1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五條的主要內容為:

9.1.1信託終止時應進行信託清算。

9.1.2信託清算程式:停止購入證券品種,除非遇到證券停牌或其他原因無法賣,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儘量以市場最高價格賣出持有的所有證券品種並清算頭寸。受託人通知託管銀行從信託財產中提取應支付給受託人的信託報酬,應支付給託管銀行的託管費,應支付給投資顧問的管理費和績效費後,計算每單位信托淨值。

9.1.3受託人在信託清算程式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編制(信託管理、運用及清算報告書),並報告委託人與受益人。

9.1.4受託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託財產在信託清算期間的利息。

9.2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六條的主要內容為:

9.2.1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歸屬受益人。

9.2.2信託財產在信託終止時,經過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並得出每信託單位淨值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各委託人持有的本信託單位的份數乘以每信託單位淨值計算出的金額,以貨幣資金的方式付至委託人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信託受益賬戶。

第十條合同效力及文字

10.1本協議經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補充合同與有關函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丁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證券合同 篇3

立合同書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簡訊、傳真、e-mail)。

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簡訊會員1680/季送一個月

2、金卡會員3680/季送一個月

3、貴賓會員11800/季送一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30%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釋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祕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資訊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洩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執行,有效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合同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約日:簽約日:

第十條注意事項:

股市行情波動起伏,為確保會員利益,提高股務質量,請所有會員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務必開啟手機,因為我們可能通知您買賣股票。如果執行完我們的操作指令後,請儘快回覆簡訊或來電告知我們具體的操作結果以便我們能及時跟蹤服務,確保您的利益。

證券合同 篇4

委託人:

證券公司:

委託人利用證券公司在因特網(internet)上的網上證券交易站點(網站地址為: )以網上交易的形式委託證券公司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業務時,就甲乙雙方應注意的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使用證券公司網上委託方式進行交易,必須親自到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授權的代理處辦理因特網證券買賣委託和銀行保證金轉帳開戶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人承諾其用於網上證券委託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委託人電腦系統效能、質量或各種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失,證券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開戶以及因特網交易功能確認後,證券公司提供金鑰盤一隻。如金鑰盤損壞,委託人必須本人到開戶營業部更換新盤,對於委託人因金鑰盤丟失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己負責。證券交易委託合同範文節選!

第四條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託人務必注意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的保密以及金鑰盤的保管,並建議委託人定期變更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資料有關的密碼。凡是使用委託人密碼和金鑰盤在委託人資金帳戶進行的一切網上證券交易和銀行轉帳服務,均視為委託人親自辦理之有效委託,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五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託人在網上交易結束後應同時關閉交易程式。對於因委託人原因而導致他人冒用委託人名義進行的一切操作,均視為委託人親自進行之操作,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六條 委託人通過因特網下達的證券交易委託和銀行轉帳服務,以證券公司的電腦記錄為準。委託人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證券公司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委託人據此而作出的投資決策而招致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的損失,證券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項下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均採用電腦無紙化交易。委託人可以利用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上委託查詢經委託人確認的委託和清算交割結果以及銀行轉帳對帳單,也可親自到證券公司處索取書面的交割對帳清單。

第九條委託人通過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方式所下達的買賣委託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條 對於委託人有下列故意行為之一的.,證券公司有權中止其網上交易的資格,並無需做出任何補償:

1、 可能造成證券公司網站、營業部全部或區域性的服務受影響,或危害證券公司網站的執行;

2、 在證券公司網站內從事非法的商業行為,釋出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政府法規的文字、圖片等內容。

3、 對證券公司網站內的任一資料庫中資料進行惡意下載。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風險。例如電話委託有可能給人偷聽和證券盜買盜賣,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同樣有類似的風險。當發生以上情況或類似情況時,證券公司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委託人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法規及對本協議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證券交易委託合同範文節選!

第十三條 證券公司有權隨業務發展而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並以書面形式公佈或直接通知委託人,委託人如不同意證券公司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必須在證券公司公佈或通知之日起一週內到證券公司辦理中止本協議手續,否則視委託人同意新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 一切涉及本協議所指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採用仲裁程式解決爭議。 第十五條 對委託人採用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方式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為準,本協議為《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的附件。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所指證券帳戶銷戶時為止。

委託人(簽名):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證券帳戶卡:

證券公司:(蓋章)

經辦人:______

年 月 日

證券合同 篇5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影印件、上海股東程式碼卡/深圳證券帳戶及影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程式碼即為甲方指定交易的帳戶,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網際網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程式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資料資訊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資訊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_________後,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戶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資料,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戶對應的儲蓄卡帳戶。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祕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預設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摺,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程式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 因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按甲方的委託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託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 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甲方通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於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託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甲方在經催告後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後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接受新內容,並將公告的內容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佈即為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並蓋章後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得業務規則、辦公、規定的約束。

二、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行情分析、委託下單。並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裝置,同時應對網上交易的規則全面瞭解。

三、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股東帳號、身份證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如資料虛假或存在錯誤成份,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權益的同時,應儘可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行情及諮詢資訊。

五、乙方依法對甲方的有關交易資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並經常修改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認證資訊。若他人依據甲方密碼進入系統所進行的委託,視為甲方的有效委託,其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網上證券委託買賣合同樣本)

七、甲方使用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委託和保證金劃撥時,均以乙方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操作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不可預測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停電、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買賣揭示書》,甲方應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路,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

十、由於重大政策變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項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協議與《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約定的,適用《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的約定。

十三、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人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書。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甲方銷戶後本協議自動終止。(網上證券委託買賣合同樣本)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籤:六篇 合同 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