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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投資協議書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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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投資協議書模板七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市 區 路號樓室。

公司的經營宗旨是 ,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為準。三、 公司股東共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分別為: ( ),現住,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

在 。 ()團體法人編號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注: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另外,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1.(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實物 [實物出資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資,包括房屋、車輛、裝置、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種有形資產]、智慧財產權 [注:這裡所指的智慧財產權不僅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也包括非專利技術(如技術祕密),智慧財產權出資是指權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將依法擁有的智慧財產權權利進行價值評估後,再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或商標局或版權局或其他管理機構辦理智慧財產權權利轉移於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備案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轉移手續確定以智慧財產權入股的股東完成股東投資義務的履行。]、土地使用權 [注:關於土地使用權出資應注意幾點:1.土地的出資是使用權的出資,而不是所有權的出資;2.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能是集體土地的使用權;3.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而不能是劃撥土地使用權;

4.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應是未設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注:債權、股權、採礦權、探礦權等他物權均可作為出資財產]。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對不能出資的財產形式予以了規定:“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

等作價出資。” 另外該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方式出資 萬元。 2.()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3. .

(注: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五、 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六、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檔案,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各方均承諾《出資協議》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戶不存在法律障礙。

七、 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注:若全體股東另行約定股權轉讓方式,可不按此條填寫。)

九、 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損失。(注:若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承擔風險及損失的,可不按此條填寫。)

十、 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十一、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十二、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准機關確認原批准檔案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參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執行。

十四、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辦法承擔。

十五、本協議一式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2

姓 名________,

性 別________,

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 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 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 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 夥,但應當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 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 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 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15 日內指定______合 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 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 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 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 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 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 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ti

mes;萬元, 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第四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 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 商,決定設立“χχ 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 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 格。 第三條 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 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 %,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 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 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所認購 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 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 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 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 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 30 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 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 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 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 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於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謀求共同發展,本著誠信、守約、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協商,就 品牌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條款:

一、 職責分配

1.1甲方提供位於滔博運動休閒廣場 店層號場地作為 品牌經營場所,面積(含公攤) 平方米。

1.2.乙方提供 品牌貨品並在上述場所經營,乙方應確保對品牌具有合法的使用權,並就品牌貨品享有陳列、出售的權利。

二、經營期限

在乙方確保品牌裝修與甲方環境相配套的基礎上,雙方同意合作經營期

限為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免計費期為自 年 月日至 年月日止。乙方應於 年月 日之前完成裝修施工,並與 年 月 日之前開始營業,除非徵得甲方同意,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選擇解除協議並要求賠償損失。乙方的一切損失由其自己承擔。

三、 費用結算

3.1.甲方按乙方每月實際銷售額提取作為甲方收益,另按月銷售額提取 作為廣告推廣宣傳費用。

3.2.乙方保證在該場所每月保底銷售額為人民幣元。乙方如不能完成保底銷售額度,則應按照本條之約定保底額度向甲方提取繳納甲方應

得收益。乙方如連續三個月未能完保底額度,甲方有權選擇調整本協議約定之經營場所的位置和麵積或解除協議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得同意甲方所做出的調整。因不同意調整而造成解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3.顧客使用信用卡購物,其手續費由乙方負擔,國內信用卡手續費 ,國外信用卡手續費 。

3.4.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統一定製的包裝袋,並向甲方按月銷售額的 支付費用。

3.5.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收劵銷售金額 的手續費。

3.6.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統一製作發放的VIP卡:VIP卡 折,活動期間 折。

3.7.甲方根據雙方對帳的銷售金額,扣除以上約定的各項收益及費用後,將款項以轉賬形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開具等額增值稅發票。

3.8.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各項應繳費用,逾期不繳,乙方得同意甲方從其未結貨款中直接扣除或代繳。

3.9.每月的1——10日為上月賬務雙

方財務對帳期,雙方對賬完畢後,乙方應在15日之前提供上月增值稅發票, 16——20為上月貨款結算期,未及時提供增值稅發票導致無法及時結算貨款的,乙方應按票額的千分之二每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10.收銀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由甲方統一收銀,嚴禁乙方營業員私自收取營業款或在約定的經營場所外交易。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實際營業收入和各項賬目進行核查,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如經核

查證實乙方私收營業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補交所偷漏賬部分或漏繳、少繳之款項及利息,並支付相同金額十倍的違約金。經核實乙方具有二次以上私收營業款或櫃檯外交易行為,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可選擇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履約保證及質保金

4.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繳納保證金(履約保證及產品質量保證,非定金性質)人民幣 元。

4.2.如乙方在簽約後日內未繳納(支票支付以該款進入甲方帳戶時間為準;現金支付以甲方確認時間為準),甲方可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賠償金額為須繳納保證金金額的貳倍。

4.3.合同執行完畢三個月後,若乙方無違約行為且甲方未因乙方的商品或服務瑕疵受到投訴和追索,甲方將該保證金不計息的退還乙方。

4.4.乙方不得將該保證金的權利進行轉讓、抵押,甲方對該保證金的受讓人、抵押權人享有當然的抗辯權。

4.5.該保證金不得用於衝抵乙方應支付的任何費用。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債務關係或其它違法經營所造成的法律後果如導致甲方損失,甲方有權扣除相應保證金以獲得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7日內補足差額並補齊該保證金額度。逾期每日按應補金額的5%支付違約金,直至補齊為止。

4.6.商品價格定價的標準應符合物價部門的規定且不高於該商品專案在當地其他經營場所的價格;甲方有權對此價格進行調整以符合上述要求。如乙方在當地任何場所進行任何打折或酬賓促銷活動,乙方都同意同樣

適用於本協議經營場所,並承擔全部費用。對於甲方發起的各項折扣或促銷活動,乙方承諾積極參加並分攤費用,且承諾不會故意提高原價再提供所謂折扣或特價以欺騙甲方或消費者。如有此種情況發生,一經查實,甲方將從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涉及商品價格的雙倍金額作為違約處罰。

五、裝修

5.1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有關經營場所整體佈局的規劃以及消防

要求提交裝修方案報甲方同意後自費裝修場地。

5.2 乙方的裝修及所用道具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環保和衛生部門

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規定標準,否則,乙方必須立即將專櫃的

裝修及道具全部更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

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3 乙方在裝修及合同執行期間不得破壞甲方設施,否則,必須

立即按甲方要求修復,因修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

擔。

5.4 乙方裝修期間須遵守甲方關於進場裝修施工的規定,接受甲

方協調管理,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現場施工,由此產生

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裝修及營業用電需求

將匹配電源引至乙方適用位置。

5.5 在裝修及合同執行期間,因乙方裝修不當或乙方各類設施及

物品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人人身安全及經濟損失的,乙方

應賠償一切損失並承擔責任。

六、甲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有義務按照協議約定提供適格的經營場所及相關配套設施。

6.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明示有關經營的各種規章制度,以便於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遵守執行。

6.3甲方有義務協調處理或配合乙方協調處理經營中所出現的問題。涉及各方的問題所產生的費用由各方承擔。

6.4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對乙方所派遣人員提出合理的處理和更換要求,如有嚴重違紀情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辭退建議。乙方專櫃人員可以參加由甲方統一組織的合理的相關培訓,涉及費用部分乙方自行承擔。

6.5甲方享有按照約定收取經營收益及各種費用的權利。

6.6甲方享有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經營管理活動。

6.7甲方根據經營場所的整體佈局要求,可以調整乙方的經營面積和位置,但應事先通知乙方。

6.8,甲方有權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時單方行使解除權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6.9由於第三方(包括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乙方行使處罰權或主張權利而使甲方利益受到損害,甲方得以行使追索權,乙方同意。

投資協議書 篇4

與公司自願組成聯合體,參加工程投標。

現就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1. 為聯合體主辦人, 為聯合體成員;

2. 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聯合體由主辦人負責與招標方聯絡。

(2)投標工作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由雙方組成的投標小組具體實施;聯合體主辦人代表聯合體辦理投標事宜,聯合體主辦人在投標檔案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檔案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檔案,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

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雙方簽署施工協議),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遵守以下規定:

a.聯合體主辦人和成員共同與業主簽訂合同書,並就中標專案向業主負責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b.聯合體主辦人代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業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並且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全部事宜;

(5) 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3.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書規定的期限之後自行失效;如中標後,聯合體內部另有協議的,聯合體主辦人應將該協議書送交業主。

4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投標報名一份,隨投標檔案裝訂一份,聯合體成員各一份。

甲公司名稱: 乙公司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投資專案:×××××有限公司

投資方:

合作期限:由××××年××月××日到××××年××月××日

專案地址:××××××××××

一、合作條款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與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各方充分協商,決定由×××發起,由***作為本專案的天使投資人,聯合投資以下創業專案,特訂立本投資合作協議。

1、投資計劃

創業型企業:×××××有限公司,是以××××為主營業務,預計初期(頭××個月)投資額約為××萬元。

2、股權投資及股東分工

本專案目前由×位股東組成,××××年前的投資預算為××萬元。

一、由×××x作為天使投資人,出資××萬元佔該項××%股份。出任企業戰略及投融資顧問,主要負責專案的整體戰略規劃和對外融資。其只參與運營過程監管,不直接參與日常管理運營。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協議期內,其將授權委託×××代為行使本專案的股東權利和義務,出任監事職務,負責企業的運營、財務、採購和行政等方面監管事務,不直接參與專案的日常管理運營,無薪酬。

二、由×××出資××萬元佔該專案××%股份。出任執行總監(CEO)兼企業法人代表,全盤負責專案的統籌運營和行政管理事務,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

三、由×××出資××萬元佔該專案××%股份。出任運營總監(COO),主要負責××××××事務,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

四、由×××出資××萬元佔該專案××%股份。出任技術總監(CTO),主要負責××××××等事務,無薪酬。享有一個董事投票席位。

3、利潤分配和風險承擔

利潤分配

利潤-納稅-提留基金(發展基金30%+員工與管理層獎金5%)=紅利(按股份比例分配)風險承擔

各股東對企業債務的承擔,是以其當期在本企業擁有的股份比例為限。

二、個性約定條款

1、保護條款

以下事項須經董事會討論透過且須獲得天使投資方的贊同票方能透過:

(1)導致公司債務超過×萬元的事由;超過×萬元的一次性資本支出;

(2)公司購併、重組、控股權變化和出售公司部分或全部資產;

(3)公司管理層任免、工資福利的實施計劃;

(4)新的員工股票期權計劃;

(5)公司購入與主營業務無關的資產或進入非主營業務經營領域;進入任何投機性、套利性業務領域;

(6)公司給第三方的任何技術或智慧財產權的轉讓或許可;

(7)公司給管理者或員工的任何借款;任何與公司發起人或員工有關的關聯方交易;

(8)××位創始人股東務必承諾全職擔任上述職務最少×年。如屬其個人原因在×年任職期間退出有關職務的,除屬股東會決議的正常職務調動或不可抗力事項,否則,其應向公司無償移交其持有股份的50%,並支付其退出時該職務所需的工資福利,作為聘請新的職務替代者,直至支付至餘下的任職期。退出職務的股東,可保留董事席位,但要取消董事投票權。

(9)如專案在三個月內結束運營而解散的,在處分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資產時,天使投資方佔70%,在六個月內結束運營而解散的,天使投資方佔50%。

2、增資擴股條款

1、為保證公司股權安全及長遠發展,在增資擴股時需引入戰略性股東。公司將來在引入股東增資擴股時,由股東各預留一個推薦新股東席位。新股東的加入務必貼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戰略投資性股東的定位,且務必得到天使投資人同意。

2、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各股東應先按其當期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減持,以迎合新的戰略性股東加入。日後,任何股東若有出讓股權行為,在同等價格下務必優先出讓給現有公司股東,由現股東先按股份比例自願認購。

3、為保護公司利益和原股東權利,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任何股東都有權就引入新股東而要求召開股東會,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未獲得超過五分之四董事席位投票同意的視為無效,具體安排由股東會議決議。

4、共售權:本輪次投資完成後,公司原股東欲出讓股權給第三方時,投資方能夠同等條件將所持股權出售給第三方,第三方購買方拒絕購買投資者持有的被投資方股權的,出售方亦不得出售其股權。

好處:以上規則的最大好處是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所有股東的權益,確保股東擁有按股份比例增資和獲得股權收益的權利。

3、股東股權保障條款(防稀釋條款)

1、專案在將來增資擴股過程中,原始股東的股權將不可避免會因應新股東的加入或多輪股權融資而被稀釋。為提前應對這些可能出現的狀況,現股東一致同意:如日後出現以上情形,股東會確保天使投資方在本專案的最低持股為15%,×××為15%,×××為15%,×××為15%。此為原始股東的最低股權額度保證,期間股東能夠因應其個人的意願,將股份減持低於上述規定的百分比。

2、為保證原始股東的最大利益及公司控制權的安全,各原始股東出讓的股權,務必優先由其它原始股東按其同期持有的股權比例購買。如在公示期仍無原始股東購買,才可向外界出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3、任何一方股東,在公司年度計劃中需要增資擴張時,需盡力募集股權比例規定該期股東應投入的資金。如有股東在當年財務結算年度未能足額出資的,該年度股份比例則自動遞減到其實際出資額的比例。其它感興趣的股東可優先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出資填充,獲得當年的股權分紅收益。

4、上年度未完成增資額的股東,在第二個財務結算年開始,可重新注入上年尚欠部分的增資款,而其該年度的股份比例將重新修正至實際出資額,獲得與當期實際股權的分紅收益。好處:以上規則的最大好處是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所有原始股東的權益。

4、股權激勵

管理層分紅

為體現全職股東及高管所擔當職務對公司作出的貢獻,股東一致同意:在每年的稅後淨利潤中,向CEO額外配發3%,向COO、CTO分別額外配發1。5%的分紅作為職務獎勵。有關職務獎勵直至其出現職務調動、自願離職、合作期滿或公司出現自發的清算結業行為為止。期權池

公司將來如果出現股權融資行為的,為激勵管理層提升企業效益和管治潛力,幫忙員工從職業規劃過渡到事業規劃,確保優秀的人才不會流失,各股東一致同意:為非股東的專案執行團隊管理層,預留當期企業股權總額的5%,作為期權池讓他們優先認購。

5、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權利

1、作為股東,各方可隨時查閱和監管來自採購和運營方面的財務資料。為保證企業內部運營管理的高效和廉潔,每月企業的會計帳目,貨款結算和單筆超過100元的開支報銷專案,務必提交給各方股東共同簽署批准後方能入帳。

2、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各股東均具有對企業內部的重大決策方面的表決權利,有參與制定和行使股東會股東決策的權利。

股東義務

1、各股東應盡心盡力,克己奉公,勤勉負責,為企業創造最大效益。

2、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一切以本企業利益和聲譽為重。

3、各股東一旦簽定本協定書,就務必嚴格執行有關協定書所列條款,行使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出資及其它法定義務。

四、違約職責

1、競業禁止條款:為免與公司的核心利益產生衝突,在合作期內,所有股東無論在職或離職期間,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有關的行業,否則將視為嚴重違約。違約方應即時清退出股東會,並將其當期所有股權的50%無償出讓給公司作為違約金。

2、任何一方股東未按本協議依期如數繳納出資額的,每逾期10日為一個階梯,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其應出資額的2%作為違約金,直到出資完畢為止。

3、由於股東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總額2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4、初創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需要股東臨時增加投資以應付開銷,各方股東再按股份比例進行增資。各股東應克盡本份,努力在出資期限內完成出資任務,不得拖欠,否則按以上規定按違約處理。

五、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為公司章程的有效組成部分,如與公司章程有關條款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書資料為準。本協定書資料如要修改,需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適用條款實施。

2、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本協議書的補充文字,如以上條款有與《公司法》牴觸的狀況,以《公司法》有關條款為準。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再行友好協商一致,以補充條款方式載明。

4、各股東在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選取向簽約地法律機構提出仲裁和訴訟。

5、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各股東各執一份,企業存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定即時生效。

各股東簽字:

日期:××××年××月××日

簽定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6

xxx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xxx(投資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廣泛吸引外來投資,加快農村城市化程序,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場鎮集中、種田向業主集中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流縣吸引外來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真誠歡迎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及產業規劃、也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xxx專案在xx工業園區內選址,投資興辦工商稅務登記在雙流縣內的獨立核算生產性企業。

二、專案內容:

乙方專案投資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含土地、廠房、裝置等)。專案建成投產後,預計年產值 萬元,年納稅總額 萬元。專案建設週期為供地後 天。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內(位於xx工業園區內x村x社)選址。專案用地 畝,其中代徵地 畝,淨用地 畝。面積以實際勘界測量為準。

四、土地價格:

乙方建設專案用地土地成本價為 萬元/畝。優惠包乾價格為:淨用地 萬元/畝(不含土地出讓金),代徵地為 萬元/畝,土地款總額共計 萬元。土地成本價和優惠包乾價之差,用專案建成投產後,五年內從專案產生稅收地方留成中,依據有關優惠政策進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定投資協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帳戶支付土地款總額的 %,作預付款和協議定金,協議生效。若超過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協議定金,此協議自行作廢。

甲方付齊農民土地補償以及徵地拆遷等費用共計 元之後,甲方積極做好專案進場的相關工作, 個月內提供乙方能進場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後, 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 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應積極配合國土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資料,資料上報時,按規定繳納補足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戶,待省人民政府下達徵地批覆後辦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徵地餘下費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義務:

1、雙方簽訂《投資協議》後,甲方應將供水、排水、電氣、通訊設施、道路、光纖等配套設施至乙方所徵土地紅線外;

2、乙方基建專案的報建費14元/m2包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政策85元/m2減半執行,其中市政設施、自來水、天然氣分別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離徵收;

3、甲方指派專人聯絡乙方,協助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立項、報建、環評等手續,協助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用開發區內或雙流縣內人員就業;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專案建設應優先選擇雙流縣內建築施工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3、乙方專案必須符合xx工業園區的環保要求,“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八、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訴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的投資入股方為

姓名:

身份證號:

第二條、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即全體股東同意 先生(女士)投資入股貴州XX公司。

第三條、公司的中文名稱:貴州XX公司。法定地址:貴陽高新XX。

第四條、貴州XX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方的責任以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

第五條、貴州XX公司的註冊資本為200萬元人民幣,股額資本總數1000萬股。投資方投資資金總額:貨幣小寫 50 萬元,大寫 五十 萬元。佔公司資本總數為 410萬 股;佔公司目前股份比例為 41 %,具體股份以所持股數為標準。(注!根據投資人資金的入賬情況、簽訂不同大小的持股證明書)。

第六條、投資人資金分為三期投入、第一期:資金額10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1月26日,所持股份10%,股額資本總數100萬股;第二期:資金額15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4月26日,所持總股份增加至23%,股額資本總數增加至230萬股;第三期:資金額25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6月26,所持總股份增加至41%,股額資本總數增加至410萬股。

第七條、為保證投資人利益,公司承諾,在公司全面盈利的情況,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現金流、專案資金的條件下,投資人可以優先回收利潤分紅。

第八條、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注:公司擁有優先回購權)。

第九條、公司各股東按照在公司的股權比例享有公司固定資產和公司經營範圍內所有相關產業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相應利潤收益。

第十條、投資人進入公司後,需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協議》,同意公司《戰略融資計劃》、《股份獎勵機制》,以上協議及制度投資人在所有本協議簽字則視為投資人遵守和同意。

第十一條、對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兩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人簽名: 手印:

公司公章:

簽字日期:

投資方簽名: 手印: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