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二胎產假新規定
自從2013年以來我國對二胎政策有所放寬,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以生二胎,生育的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可以生二胎,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也可以生二胎……不過此時很多人就會有這樣的疑問了,二胎產假該怎麼放呢?和第一胎是一樣的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二胎產假規定。
二胎產假規定:
根據國家和上海市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生育第二胎產假規定內容如下: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實體和程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證明之後即為計劃內生育。除計劃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無論第幾胎,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產假的長短
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單胎順產為90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從上述規定來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護理假三天無法享受。當然,如果單位能多給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單位批准的話,你還可以申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收入不得低於以前月工資性收入的80%。
3、產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於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小結:上文所說的二胎產假規定是針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並不是通用於所有生二胎的產婦。只要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即可享受除晚育假以外的其他二胎產假待遇。
-
如何避免入職時易產生的勞動法律問題(真實案例)
這裡給大家分享一個真實案例,是我們日常工作當中經常發生,卻一直被我們忽略,但是對於公司又會產生嚴重影響的一個工作細節問題。公司在2014年2月份入職了一位“財務總監”,此人我們已經跟蹤聯絡近3個月,年前他一直都是在職,給我們的回覆是年初可以來司報到,那邊已經工...
-
2016年勞動法關於產假的規定
導語:產假,是指女性在分娩前後一段時間內的特殊休假待遇。2014年我國產假規定,女職工若順產生育單胎,可享有98天的產假,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後休息83天。難產者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國家規定2016年產假多少天1、女職工生育享受98...
-
2016年勞動法病假規定
勞動法(labourlaw),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下面聘才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年勞動法病假規定。歡迎大家閱讀!!一、病假:1.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2.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1)二級以上指定醫院...
-
2016年治超新規定
近日,贛州市公路管理局尋烏分局路政人員深入廠礦、企業和相關單位,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源頭治超的社會輿論氛圍,為《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於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做好充分準備。治超《新規定》已於2016年8月18日經第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