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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服裝加工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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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服裝加工合同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服裝加工合同三篇

服裝加工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供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需方提供共___套(以實際量體人數結算)。每套___元整,合計人民幣___元整。

二、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採用版型。

三、面料:

料樣:(各留料樣)

四、交貨:由供方運輸到。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日內,預付貨款___萬元,剩餘貨款交貨驗收後,全部付清。

六、如發生質量問題,由供方派人按照服裝行業技術標準進行鑑定,如確屬質量問題,供方負責修理或重做,不超過___年___月___日。

七、本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一方因故需變更、中斷或廢除本合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另立協議書

八、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規定,則合同相關管理部門按國家合同法規定進行裁定,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賠償對方損失。

九、供需雙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確屬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由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違約經濟責任。

十、雙方有權對對方的違約行為訴訟法律,雙方約定發生法律糾紛的起訴執行地為陽泉郊區法院。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另訂附件。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供方:

負責人:

代表人:

需方:

負責人:

代表人:

年月日

服裝加工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yifang))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 貨號:

顏色: 尺碼:

第二條 服裝數量

1、計量單位:

2、數量: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體見下:

材料名稱數量質量:

提供日期:

第四條 服裝質量

加工成品質量按甲方提供的樣衣或工藝單執行,樣衣由甲方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樣衣、工藝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圖片)、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yifang)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 2 天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答覆,乙方有權停止工作,並在 2 內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洩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六條 報酬

1、加工單價:

2、總金額(元):

第七條 包裝方式

內用 ,外用 包裝,包裝費由__方承擔。

第八條 服裝交付

1、交貨地: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九條 服裝驗收

1.驗收期間:

2、認真核對貨物的品名、款號、數量、嘜頭,準確無誤後方可抽樣。

3.驗收方式:產品按30%抽檢,抽樣標準為:隨機。

4、驗收標準:與樣衣款式、做工一致驗收包括:商品的外觀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內在質量、標識等專案進行檢驗和檢測。根據貨物實際情況,以驗收標準為依據判定合格與否。

6、經首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內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返修。

7、對於乙方返修後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驗收標準再次檢驗,對於再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處理,並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加工費用中扣除不合格產品的成本價格。

第十條 定金/預付貨款

(1)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預付款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

第十一條 報酬結算

1、付款期限:甲方應於驗收無誤收貨之日起_日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

第十二條 留置權

如甲方未支付價款,在雙方沒有例外約定時,乙方對完成的服裝享有留置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製作中途未經過雙發同意,私自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償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50%的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15日不領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乙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為外發加工總費用的10%/天。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10%。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9)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於_ 年 _ 月_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裝加工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裝加工所需場地、裝置、加工人員和管理人員;乙方提供訂單以及相關的所有原輔材料和製圖工具,進行技術指導和訂單質量跟蹤,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費和計件加工費相結合的形式給付甲方加工費。

二、合作期限

壹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期滿,若雙方願意繼續合作,雙方須提前三個月洽談合作條款。

三、合作條件

(一)裝置:甲方確保現有裝置正常執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以後是否增加生產裝置完全有甲方自願,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種裝置為由扣減加工費(附裝置請單)。

(二)乙方用甲方服裝加工生產線工人。

(三)合同簽訂當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四、生產安排

由乙方技師與甲方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生產和質量管理,各負其責。()雙方依據訂單充分溝通、協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甲方在不違背河南省天霖地工貿有限公司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保證正常的生產時間,每天8個小時,每月26個工作日(國家法定節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加工費用:每批產品以雙方談妥的價格計算當月加工費。最低保底加工費月人均 元。當月加工費低於保底加工費時,按照保底加工費結算。

當月水電費用由乙方負擔。

(二)結算方式:先付款後加工。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費。 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費。月底統算後支付當月實際加工費。

六、質量要求

(一)乙方負責生產工藝的編排、人員分工、前後道人員配比等,甲方必須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和生產管理,確保成品質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損耗由雙方共同確定,超損耗部分,分析原因,劃清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派駐2-4名男性技術人員指導生產,在甲方場地驗收產品質量,甲方提供必要的倉儲場地。甲方按標準檢測包裝,出貨前乙方發現產品不合格,甲方無條件進行返修,直至合格。經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現場後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

乙方超過雙方約定的結算日沒有及時結算(法定節日順延),滿七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相當於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雙方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 他

甲方為乙方人員辦理有關出入手續,乙方人員要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所加工產品不得用於出口

十、協議期滿後,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簽的權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