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法2015極限用語
9月1日起,新廣告法將正式施行。這是廣告法實施20年來首次修訂。
那麼,新法與現行廣告法相比有哪些亮點,對人們生活有哪些影響?
據悉,新廣告法上線後,極限用語的處罰由原來的退一賠三變更為罰款二十萬元起!
如:國家級、世界級、最高階、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等均屬於極限用語。
據悉,極限用語包括但不僅限於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以及詳情頁,商品包裝等。
對於極限用語的店鋪,一經發現違規店鋪將給予扣分並進行罰款,處於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出現情節嚴重將直接進行封店處理。而一旦遇顧客投訴極限用語,並維權成功,賠付金額將有商家全部承擔。所以,賣家們要重視起來,自查自糾,及時進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罰。
不得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做代言
真人秀節目“爸爸去哪兒”帶火了天天、KIMI、森碟、王詩齡等一大批小童星,電視廣告上到處都能看見他們的身影!但是,9月1日之後,這些小童星將很難再出現在電視、網路等廣告中。即將實施的新廣告法中,明確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做代言。
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說:“十週歲以下的兒童,按照我國的《民法》規定,他是無完全行為能力者對社會的認知能力,對事物的認知能力。根據廣告真實性的原則的話,一個對社會認知能力有限的做廣告,那就違背了廣告真實性的原則,所以他是不準確的。他來代言,用老百姓的話來說是不靠譜的,那就是大人讓說什麼說什麼,導演讓說什麼說什麼。”
代言虛假廣告,三年內不能再代言
此外,新法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未使用的商品或未接受過的服務做代言。如果代言虛假廣告,廣告代言人將受到行政處罰,三年內不能再代言廣告。對此,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提醒廣告代言人,在代言廣告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
廣告傳媒宣傳口號(精品)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有令自己印象深刻的口號吧,口號作為意識的表現形式之一,是對當時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一種反映,不同性質的口號起著不同的作用。口號的型別多樣,你所見過的口號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告傳媒宣傳口號,希望能夠幫助到...
-
電視臺廣告標語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沒少看到過標語吧,標語是用簡短文字寫出的有宣傳鼓動作用的口號。那什麼樣的標語才具有啟發意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視臺廣告標語,歡迎大家分享。1、博採萬家,豫約天下。2、視覺震撼,聽覺盛宴。3、河南衛視,想要你快樂。4、博採...
-
十一黃金週廣告促銷語
1.限量特價,買一送一!2.百萬現金大放送!馬上搶購!3.高階奢華,黃金週特惠價!4.十一超級瘋狂促銷,一往無前!5.全場五折起,瘋狂買買買!6.黃金週全場直降,一鼓作氣!7.黃金週大優惠,盡情購物!8.全場低至七折,天天有驚喜!9.十一黃金週狂歡,最低價購物節!10.黃金週尖貨特賣,帶你玩轉購物...
-
有創意的公益廣告語
有創意的公益廣告語11、種下一棵樹,收穫一片綠陰;獻出一份愛心,托起一份希望。2、尊重歷史,憧憬未來。3、波濤讓江河澎湃,熱血使生命沸騰!4、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請不要吸菸。5、工作不要帶回家。——(臺灣順益公益廣告詞)6、綠,來自您的手。——(北京植樹造林廣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