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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的合同合集15篇

試用期2.79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試用期的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試用期的合同合集15篇

試用期的合同1

xxxx先生/女士:

根據你與xxxx公司於xxxx年xxxx月xx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xxxx項原因: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xxxx 條第xxxx 款第xxxx 項的規定,決定從xxxx 年xxxx 月xxxx 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xxxx 年xxxx 月 xxxx日前到xxxx (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xxxx

  xxxx年xxxx月 xxxx日

試用期的合同2

試用期要籤合同嗎,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一、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需要簽訂勞動合同。自08年1月新《勞動法》頒佈實施後,法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 對於勞動者不籤合同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實施條例 》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三、 如果企業因為員工不願籤合同,便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結果是不但終止勞動關係,還將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實施條例 》第六條對此做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以上便是對試用期是否簽訂合同的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試用期的合同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員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 平等自願和商議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

(一)有 固定期限。合同為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 中包括試用期【續訂合同不 改變乙方工種(崗位)的不 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時間從合同生效日起開始計算】。

(二)無固定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為個月(採納此種形式應在 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三)已完成

三 乙方在 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試用期工資為_____/月,工資包括 基礎(標準)工資_____元。津貼補貼_____元,其它_____元,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乙方工資不 得低於市政府每年7月1日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應明確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不 得低於時,日,明確的相應的最低工資率。上述勞動酬勞確定後,甲方根據乙方貢獻大小,技術水平的提高及生產經營情況變化,內部工資的調整適時地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酬勞隨崗位的變化而變化。

四 甲乙雙方在 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 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員工,未成年人,兇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 勞動過程 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 在 勞動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給於不 同的處分,直至開除。

七 甲乙雙方商議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 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 使用期間被證明不 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 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的。

(六)凡有 其它嚴重錯誤的。

九 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犯病或者非因公負醫,醫療期滿後,不 能從事原工作也不 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 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 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商議不 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艱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乙方。

十一 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 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酬勞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十二 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 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犯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犯病或負傷,在 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 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 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 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 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商議一致的有 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四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傷害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應在 本合同第十五條 中訂明)

十五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十六 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 訂明的,按有 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商議解決。雙方當事人需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的,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商議一致的原則。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 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 本合同簽訂後,應報勞動部門備案,鑑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勞動部門備案,均具有 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定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的合同4

一.員工的試用時間為一個月,試用時間月薪為600元。試用滿15天后工資與每日銷售任務掛鈎,按試用工資的%比核算,如在後期未能完成任務將按核算扣除一定金額。

二.任務和主意事項:

1.西藥,中成藥,外用藥,保健品及醫療器械每日銷售任務金額為200元。

2.考勤:遲到或早退在10分鐘之內提出警告,超過10分鐘將扣發當日工資。

3.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與工作無關人員交往私自會客(包括親戚朋友再內)或玩弄手機處理個人事情。如發現初次提出警告,仍出現以上情況將扣發兩日工資。

4.有事請假,三日以內向店長提出請假並提交請假條説明請假意圖,如請長假需店長批准,請假期間按請假天數扣除工資。

5.除幹好分內的工作外,不得探聽,翻閲,記錄店內的相關票據,記錄等商業資料,違反者予以經濟處罰並解除合同。

6.除了完成西藥的銷售外,並參與中藥的裝鬥養護整理工作,但不參與中藥銷售。

三.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晚班:7:30---9:00

(如需加班調班另行調整)

四.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因工作原由隨時可解除合同,不滿一月甲方不予支付給乙方任何費用。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月__日_年_月_日

試用期的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員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為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續訂合同不改變乙方工種(崗位)的不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時間從合同生效日起開始計算】。

(二)無固定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為個月(採用此種形式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三)已完成

三、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試用期工資為_____/月,工資包括、基礎(標準)工資_____元。津貼補貼_____元,其它_____元,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每年7月1日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應明確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不得低於時,日,明確的相應的最低工資率。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後,甲方根據乙方貢獻大小,技術水平的提高及生產經營情況變化,內部工資的調整適時地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隨崗位的變化而變化。

四、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員工,未成年人,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給於不同的處分,直至開除。

七、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的。

(六)凡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犯病或者非因公負醫,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乙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犯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犯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四、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中訂明)

十五、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十六、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需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的,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本合同簽訂後,應報勞動部門備案,鑑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勞動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定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水電工程師___________工作內容及職責:_______

1、執行國家頒發的安裝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和施工驗收規範,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操作規程及公司的規章制度辦事;

2、參與各設計階段(水電)相關的技術把關及優化設計工作;

3、協助工程部審定開發項目的本專業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4、協調處理現場水電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施工問題及突發事件;協助工程部經理協調現場各方關係;

5、參加工程例會,協調解決施工、監理單位提出的各種問題。

6、與其他專業工程師及時溝通,做好各專業之間的配合; 7、與設計部門及公司相關部門及時聯繫溝通,解決水電工程有關圖紙變更、洽商、簽證等問題;

8、認真審閲本專業施工圖紙,提出合理化建議,控制工程成本;

9、及時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本專業甲供材料需求計劃,跟蹤催促甲供材料、設備的進場;

10、協助組織水電工程有關材料、設備、分包工程的招標工作,制定標書技術要求;

11、檢查監理單位對材料、設備的驗收情況;

12、對水電專業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進行初審,並檢查實施情況,監督審查本專業工程竣工資料;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10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

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試用期的合同7

勞動者遇到用人單位簽訂單獨試用期合同的情形不用擔心,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該試用期滿後,就視為雙方已經履行完畢了一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勞動者應該是有利的。

試用期的合同8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到甲方試用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

一、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試用合格者,經公司總經理同意,甲方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聘為正式員工,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

乙方報到當日應提供區(縣)級醫院出示的體檢證明。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並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可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對工作時間作適當調整。

2.在試用期內,乙方工資為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另定。

3.在試用期內,乙方不能享受甲方的各類福利待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協議

1.乙方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教育不改的。

3.乙方提供虛假資料、證明,以騙取公司信任的。

 六、保守商業祕密,維護公司利益

公司的資源是公司的寶貴財產,任何人不得將公司的資源佔為已有,未經許可,不得將公司的資源無償或有償地向他方提供。

乙方在試用期間開發的軟件也屬於公司財產,若乙方離職,需將軟件的有關資料交回公司,包括軟件結構、流程圖、數據字典及原代碼使用説明等。

七、協議解除

在試用期第一個月內,雙方應在一天前以書面通知對方,或以一天薪金代替通知。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的合同9

甲方:僱主

乙方: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拼音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僱傭合同是在雙方完全自願、對本合同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由雙方共同簽訂。乙方也是在神智清醒、無任何壓力的情況下,經仔細閲讀和反覆思考,在取得親屬的支持後自願簽署的。同時,本僱傭合同也包括附件一、二所提及的文件內容以及在執行過程中根據情況對這些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和完善,並相應通知僱員。

1、工種

2、僱傭起始日期

3、合同期限及工作時間

4、工作地點

5、工作準證

6、工資

7、健康、安全與忠誠

9、工傷處理

10、終止合同

11、僱主保留終止本合同而不予以額外補償的權力。

12、紀律處分

14、合同的完整性

本僱傭合同是僱主與僱員之間就僱傭與被僱傭關係唯一最完整的表述,其他任何的表述方式均次於本僱傭合同。僱員清楚:除非本僱傭合同所包含的內容,其他的表述均不可為據。

15、適用法律

本僱傭合同遵照新加坡法律制定,並受新加坡法律的保護和約束。

16、爭端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包括合同的真實、有效或終止等,按照現行仲裁法,均在新加坡由一名仲裁員做最後的仲裁裁決。

17、 i)本合同的任何附件條款以書面的形式簽署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ii)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直至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和業務後失效。

僱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親屬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的合同10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招聘管理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公

平、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試用期限為_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試用期標準薪資根據轉正後標準薪資的80%計算,金額為_____________元/月(RMB);試用期間業績提成及工資發放,根據公司現行的管理制度執行。

三、試用期第一週為考察培訓周,試用期未滿一個自然月離職(含主動辭職和被辭退),考察培訓周按零工資計酬。

四、試用期間,缺勤一律按事假計算,符合曠工則按曠工計算,並根據缺勤天數延長試用期。

五、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六、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七、試用期間,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試用期間自動離職則甲方不予發放工資。

八、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或調崗後仍不能勝任,以及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甲方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考察培訓周以外的有效考勤計算。

九、試用期間,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因泄露商業祕密、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行為,給甲方造成利益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試用期滿並考核合格後,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間表現優秀,可申請提前轉正,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間,主要考核指標達到相應崗位標準的85%者,視為表現優秀。

十一、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甲方對乙方的試用延長期不應超過兩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試用協議:

12.1行為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者。

12.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者。

12.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者,應同時辦理退職手續。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的'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____年___月_日至____年__月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按雙方商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月_日

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日

試用期的合同13

試用方(買方):

供貨方(賣方):

簽訂時間:

(以下簡稱買方)與(以下簡稱賣方),經過技術、商務協商,達成以下閥門試用合同條款並同意簽訂該合同:

1.閥門試用合同標的、數量、價格

備註:閥門試用合同標的鎖渣閥為比利時A.E.V閥門公司原裝進口帶氣動執行機構雙偏心"C"形金屬密封球閥(16

2.交貨時間及交(提)貨方式、地點

簽定閥門試用合同後18個周內交貨。賣方負責送貨到倉庫。(詳見附錄2)

3.試用位置及試用期

試用位置:該閥做原氣化爐XV13010A/B/C位置下鎖渣閥替換試用。本合同規定試用期為:到貨安裝調試完成後6個月。

4.質保期

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按照國家《產品質量法》,負責產品質量,質保期為到貨驗收合格後24個月。

5.包裝標準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應採用適合長途海運和內陸運輸的包裝對商品進行包裝,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能夠防潮、防濕、防雨、防震、防鏽蝕和腐蝕、防凍、防破碎、防粗暴搬運,以適合多次搬運和裝卸,確保貨物安全抵達現場。如因賣方包裝不良或包裝不適或不符合本條前述的規定,或沒有采取適當的措施致使商品出現鏽蝕、損壞、丟失,賣方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因此而產生全部費用及由於超重或尺寸超標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如使用外部吊鏈不安全,應提供附帶的吊帶、吊環或提升裝置以易於吊裝,並在包裝箱上標明易於操作的位置。

6.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6.1、賣方在符合國家運輸安全要求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情況下采用海運和公路運輸。

6.2、運輸費用和雜費由賣方承擔。

7.結算方式:

7.1、閥門試用合同價格為買方指定地點的車板交貨價,包括貨物價格、17%增值税和運雜費。

7.2、發票在貨物安裝調試滿之後3日內送達。

7.3、貨物安裝調試滿6個月,經驗收合格後10內買方支付總價款的90 %,留10 %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質保金。

8.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賣方和買方雙方在買方指定交貨地點按照本合同的附錄3、附錄4約定共同驗收,到貨7日內驗收完畢,若賣方未按時到達現場,以買方驗收的數量和質量為準。

9.驗收證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於:閥門數據表、閥門裝配圖、操作説明書、閥門氣路圖、執行機構圖紙、質量體系認證、原產地證明等應隨貨交付買方。

10.違約責任:

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或在使用中出現問題,影響使用,買方可要求賣方免費修復,更換,直至解除合同退貨。

11.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1.1、賣方和買方雙方協商一致。

11.2、賣方和買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12.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陝西咸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13.其他

13.1、本合同由合同條款和附錄組成,包括其所有的附件與附錄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3.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其中賣方和買方各執一份正本。

13.4、本合同現於20xx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的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試用期合同。

一、合同期限

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情況,循序漸進地安排試用員工的工作,在工作中細心指導、培訓,發現問題及時指導講解,對員工的問題細心解釋釋疑,以期試用期員工儘早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技巧,儘早轉正;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公司試用期相關規章制度為準,確定試用期工資報酬及發薪時間,不得無故拖欠。

四、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有服從工作安排的義務,有找尋房源和客户的義務;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機密。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招搖撞騙的;

(3)侵佔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移交賬款不清或棄職潛逃的;

(4)竊取公司任何技術性資料及商業性資料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7)被依法追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的。

注:違反上述(2)(3)(4)(5)條款的,公司有權對其進行追償並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試用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由甲方評估乙方綜合能力,決定轉正、辭退還是延長試用期。

六、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文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的合同15

如大家所知,在試用期內,除了用人單位可以考核勞動者,我們勞動者也是可以考核用人單位的,那麼,在這個互相考量的時期內,用人單位是否應當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呢?下面馬上在下文為大家解答。

按照法律規定,即使是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由此可見,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一個單獨的有關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時間都應包括試用期在內,而且計算勞動合同期限也應當包括試用期。

試用期相關規定:

“試用期”是伴隨着勞動法的出台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於試用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即使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外,用人單位如果僅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這也是不對的。

標籤:試用期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