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五險一金如何處理--之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待遇,相信在我們80後這個年齡段,享受到的人少之又少,為什麼呢?我先賣個關子,一會答案就會揭曉。還是從頭説起吧。
【待遇享受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操作方式】
1.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報户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自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職工的檔案轉移到職工户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並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3.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4.在職期間被勞動教養或者判刑收監執行,被解除勞動教養或者刑滿釋放的失業人員應當在回京落户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領取期限】
(一)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注意:失業保險費繳費時間按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累計計算。
【領取方式】
北京各個區縣針對失業保險金的辦理方法略有不同。以朝陽區為例,失業人員要帶着身份證、户口本、4張一寸照片到相關部門進行登記,等失業人員的檔案到達街道後,方可辦理,一般檔案到後一個月,可以開始領取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期間,每月要按規定日期到街道社保部門“報到”,連續2個月不簽字者,被視為已經找到工作,不繼續發放失業金。另外,多數地區的失業金會直接打到個人銀行賬户上,不在社保部門領取現金。
現在來解答之前我賣的關子,為什麼現在很多人都沒有選擇享受失業保險呢?
如果我們選擇享受失業保險,就需要把我們的檔案從單位或者人才中心轉到街道,並辦理相關手續。我們國家在檔案保管中有一條:大專以上的應屆畢業生檔案在人才及以上的存檔機構存檔滿一年,會擁有幹部身份。但一旦調往以下機構(如職介、街道),幹部身份將會消失並且不可逆!因此,如果我們選擇享受失業保險金,就會失去我們的幹部身份,而影響就是在將來辦理退休時則是按照退休職工而不是退休幹部的待遇享受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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