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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簽訂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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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簽訂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選簽訂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簽訂合同 篇1

XX舉行“導師帶徒”活動拜師儀式

XX項目部組織開展了師徒合同簽訂儀式,本次師徒合同的簽訂是全面提高青年員工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引導青年員工在崗位上勵志成才、建功立業。

儀式上XX項目部XX宣讀處導師帶徒文件。明確了師徒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及相應的考核辦法,項目部將嚴格按照“合同”職責認真進行考核和評比,確保“傳、幫、帶”活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XX還對師傅、徒弟都提出了要求:師傅要牢固樹立榜樣模範作用從思想、工作方面對徒弟嚴格管理,把自己的工作經驗無私的傳授給徒弟,使徒弟在一定時期內應達到相應的'業務技術水平。在生活上關心徒弟,時刻關注青工的成長和工作進展情況,發揮“傳幫帶”作用。徒弟則必須尊敬師傅,在思想、技術等方面主動向師傅虛心求教,除了學習技術和業務知識外,還要自覺認真地學習師傅好的思想品德,好的工作作風,勤學苦練,努力工作,在師傅的指導下積極完成自身擔負的工作任務。

“合同”簽訂後師傅們一一表態要竭盡全力引導徒弟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對徒弟加強責任意識教育,弘揚“在崗一份鍾、負責60秒”的精神;培養徒弟的主人翁意識,努力營造一個工作環境温馨優越、職工行為文明典雅的人文環境。徒弟們也表示一定藉此鍛鍊的機會,拓寬視

野,增長才幹,以優異的成績回報企業回報師傅。

儀式上每一位徒弟簽字完後都為師傅深深的鞠躬致敬。

簽訂合同 篇2

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複印一份,經核實無假後方可籤約。籤“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包含設施,包括房內傢俱家電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註明,避免以後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明確寫出水電費、寬帶網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哪方支付。

3、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後註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東委託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話,籤合同時需要房東親自來籤,若不然,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裏面具體寫明委託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要寫上“本人特委託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租房事宜、簽署有關文件”。

4、若出租人並非房東,籤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後,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中,必須注意的是,訂金最好在簽好合同並寫上附加條件之後再支付。

簽訂合同 篇3

簽訂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1、關於合同文件

根據經驗,一個比較完整的家裝合同除了工程預算、設計圖紙以外,還應該包括關鍵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施工計劃以及甲乙雙方的材料採購單。施工工藝是一個約束施工方嚴格執行約定工藝做法、防止偷工減料的法寶。而在合同中要有一個施工計劃,主要是因為目前家庭裝修拖延工期的現象比比皆是,而消費者又很難在施工方開始拖延工期的時候就發現問題,因此,一份比較嚴謹的施工計劃就是消費者保護自己的必要武器。

2、簽訂裝修合同要仔細

一些消費者在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時比較隨意,不認真看合同條款,對合同條款不明確,含糊的用語不問清楚,以致於產生投訴時難以確定責任。對此,消費者一定要注意在簽訂合同時,將使用的材料具體品牌、型號、裝修完工日期等在合同中寫明,以防備裝修公司以次充好,拖延工期等情況發生。

3、關於設計圖紙

根據筆者的'統計,很多家庭裝修的糾紛都反映在對工程項目的理解上。比如對一些項目造型的理解,由於沒有較為詳細的圖紙,可能設計師和消費者在理解上會有一些差距,有的項目由於圖紙不明確,在具體尺寸上也會存在差距。因此,建議您在籤合同的時候,儘量把各種圖紙準備齊全。

4、對裝修價格心中有數

很多消費者擔心價格會對裝修質量有影響,害怕裝修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做手腳,對裝修報價不仔細核對。對此,消費者在裝修前一定要行結合自己的實際收入,對裝修的價位心中有數。同時對所使用的材料價格作一些瞭解,選擇比較多家公司的裝修報價。還應注意在裝修過程慎重對待裝修公司提出的追加投資的建議,不要輕易更改裝修項目、材料的約定等內容。

5、選擇好裝修原材料

在進行裝修時,一定要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環保型的建材,儘量避免到路邊小店購買,對裝修公司購買的原材料要堅持驗貨查收,同時查看購貨明細表,保存好購貨憑證,便於出現問題時查詢。

6、定期驗收施工質量

施工質量差往往容易出現衞生間滲水、乳膠漆鼓包、管線掩埋不符合行業標準等。因此,消費者在選擇家裝公司時不僅要對裝修公司的技術水平、服務質量作詳細瞭解,還要對裝修公司的誠信程度進行了解,確認裝修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營業執照以及應具備的建築裝飾工程施工的資質證書。

7、售後服務不能忽視

最突出的問題是保修期內出現問題,裝修公司故意拖延時間或以種種藉口不給維修。因此,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就應在合同中註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內容,以防備裝修公司把風險全部留給消費者。

以上就是本次小編為您帶來的裝修合同注意事項,由上文可知,注意事項有:簽訂裝修合同要仔細、對裝修價格心中有數、選擇好裝修原材料等。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簽訂合同 篇4

一、 租賃合同概念和特徵

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將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結束後歸還原物的協議。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為租賃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賃物的代價。

租賃合同具有以下特徵:

(一)租賃合同是轉移財產使用權的合同。租賃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獲得的是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租賃物的所有權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賃物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體物。在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因此,租賃物必須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經過使用後仍保持原狀。

(三)租賃合同是雙務、諾成、有償合同。租賃合同自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時成立,不以租賃物的實際交付為生效條件;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賃物的義務,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賃物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金的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對價性。

(四)租賃合同具有暫時性。租賃合同只是將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暫時轉移給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轉移。租期過長,有可能使租賃物的使用價值喪失,不利於租賃物的返還。我國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五)租賃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另外,對於特殊情形的租賃合同,法律規定應當依法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

二、 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交付租賃物並保持其約定用途。因為租賃合同訂立的目的就在於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交付方式和時間交付租賃物,實現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

2. 出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出租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包括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當擔保所交付的租賃物能夠滿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賃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應當承擔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擔保不因第三人對承租人主張租賃物上的權利而使承租人無法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對租賃物有修繕義務。在租賃期間內,當租賃物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租人有義務對該租賃物進行維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照約定對租賃物進行使用、收益。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2. 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賃物,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使用價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 不得擅自轉租。《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轉租。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約交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形式、數額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間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三、 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於租期屆滿時,將承租房屋返還給出租人所訂立的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中的一個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適用於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同時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並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二)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三)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權主張原房屋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簽訂合同 篇5

各項目部:

為規範用工行為,規避公司潛在的用工風險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工人必須及時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合同。

為了保證合同簽訂工作的順利開展,公司明確項目經理和項目財務為此項工作的責任人。自工人到達項目工地之日起20天內必須簽訂派遣合同,如工人拒絕簽訂派遣合同的',項目部應當立刻終止其工作。如果工人未簽訂派遣合同又被項目部繼續聘用的,一經查實將對項目經理處以2000元/次、項目會計1000元/次的罰款。上述未簽訂派遣合同的工人與公司發生勞務糾紛或出現工傷賠償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按經濟損失的20%對項目經理、財務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