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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支付報銷合同簽訂流程例文

合同2.42W

備註:

費用支付報銷合同簽訂流程例文

1、聯營項目投標保證金經財務確定到賬後由部門負責人申請,分管副總簽字後即辦理出賬。

2、自營項目投標保證金由部門負責人申請,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簽字後即辦理出賬。

備註:

1:經辦人分為項目經辦人、職能部門經辦人;

2:個人報銷範圍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項目辦公費、車輛使用費;

3:部門負責人簽完以後送至專門對接人處彙總做台賬並流轉以後所有流程。

④ 備註:

①付款申請由項目經理主導,施工員、材料員、決算員配合;

②審計核算部主導,供應部核價,決算部核量;

③工程管理總監最終把控前期審核階段將最終版合同送至專門對接人處;

④前期三個階段審核同意後,由項目部發起聯簽單流程。

⑤由專門對接人流轉後續所有流程;

⑥權限設置:低於萬審批到總結經理結束,大於萬需審批到董事長結束。

説明:

(1)項目部申請(指項目經理主導材料員、預算員、施工員配合)洽談後形成合同初稿。

(2)項目部將合同初稿連同修改意見發送到供應部、工程部、決算部審核,三部門審核後將修改意見一併彙總到工程部。

(4)工程部經理將合同初稿連同綜合意見發送至合約審批部、審計核算中心審核,兩部門審核後將修改意見一併彙總到法務合約部。

(5)合約審批部將合同初稿連同綜合意見發送至分管副總審核。分管副總審核返回到法務合約部。

(6)合約審批部將所有修改意見發至項目部,項目部拿到綜合修改意見與合同相對方洽談。如對方有修改意見由項目部回覆到法務合約部,法務合約部根據回覆意見與各部門溝通,達成統一意見後,報送總經理批示。

(7)總經理批示後,法務合約部打印定稿。

(8)簡單合同審查,各接收部門須48小時內作出修改意見,其他合同一般不超過三天。

(9)各部門在回覆時對合同修改意見必須署名確認

合同用印蓋章審批流程圖

説明:

1)項目部拿到法務合約部打印定稿合同後,由合同相對方先蓋章。

2)合同相對方蓋章後,經辦人發起用印審批流程:先由項目經理簽字申請→工程部經理簽字審批→審計核算中心經理審批→分管副總審批→總經理 最終審批→用印蓋章。

3)合同蓋章後分別交一份到法務合約部、財務部、審計核算部存檔,項目部自己存檔一份。

4)合同進入履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