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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合作協議書範本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就投資資產及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該信息。下面讓我們一起通過以下的投資合作協議範本來了解一下。

投資合作協議書範本

範本一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註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爲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佔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佔股份爲30%;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啓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於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註冊資金爲30萬元,以30%最低註冊資金計算爲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註冊完成後,十五日內,註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註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爲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xxxxxx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爲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爲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並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佔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爲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a佔70%、b佔30%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後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爲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50%後,可不再提取。爲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爲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各合夥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

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於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後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範本二

合作人數: 三個 (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 )

甲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宗旨

誠信合作,快捷經營,客戶信任,穩定發展!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專門提供家庭裝潢、店鋪裝潢及工、礦廠房基礎建設裝潢、維修安裝服務及客戶特別定製服務等.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 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願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並決策;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項目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 共同投資人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共同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本合同終止後,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依據經營狀況按照投資比例予以返還;如續約或合同經過所有共同投資人商議繼續執行的,共有資產不予以分割; 第五條 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丙 均可直接參與日常管理工作,由於共負盈虧,經商議參與經營者均不領取基本工資待遇,屬無償爲合作投資項目服務;具體管理經營模式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商議決定;

2.盈餘分配,以 資金投入比例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

3.債務承擔: 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 爲據,按比例承擔;

4. 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有投資人承擔;

第六條 共有投資人增加/退出 及股份的轉讓

1. 共有投資人增加:

① 承認本合同;

② 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

③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共有投資人退出: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個月告

知其他共有投資人並經全體共有投資人同意;

④退出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共有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股份的轉讓:允許共有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有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

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資人增加對待,否則以共同投資人退出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作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的權利

1. ____________爲共同投資人法人; 因所有共同投資人均參與管理,則法人的權限有: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作投資的產品或服務,購進常用貨物及用品;

④ 支付合作債務;

⑤ 承擔合作期間法律要求範圍內的全部法律責任;

2. 其他資產人的權利:

① 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 檢查合作投資項目的財務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作投資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範圍;

3.禁止共同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同行業競爭的合資項目;

4.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爲和活動

5.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

①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

②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協商並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共同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共同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地方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如有遺失或損壞, 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並在場進行補充簽署, 個人增補合同視爲無效合同;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範本三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

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