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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合作協議書範本

投資1.32W

合同協議書是指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加農戶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合同。下面就是小編分享的投資人合作協議書範本,一起來看一下吧。

投資人合作協議書範本
  投資人合作協議書範本篇一

投資項目:×××××有限公司

投資方:

合作期限:由××××年××月××日到××××年××月××日

項目地址:××××××××××

  合作條款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與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各方充分協商,決定由×××發起,由***作爲本項目的天使投資人,聯合投資以下創業項目,特訂立本投資合作協議。

1、投資計劃

創業型企業:×××××有限公司,是以××××爲主營業務,預計初期(頭××個月)投資額約爲××萬元。

2、股權投資及股東分工

本項目目前由×位股東組成,××××年前的投資預算爲××萬元。

一、由×××x作爲天使投資人,出資××萬元佔該項××%股份。出任企業戰略及投融資顧問,主要負責項目的整體戰略規劃和對外融資。其只參與運營過程監管,不直接參與日常管理運營。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協議期內,其將授權委託×××代爲行使本項目的股東權利和義務,出任監事職務,負責企業的運營、財務、採購和行政等方面監管事務,不直接參與項目的日常管理運營,無薪酬。

二、由×××出資××萬元佔該項目××%股份。出任執行總監(CEO)兼企業法人代表,全盤負責項目的統籌運營和行政管理事務,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

三、由×××出資××萬元佔該項目××%股份。出任運營總監(COO),主要負責××××××事務,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

四、由×××出資××萬元佔該項目××%股份。出任技術總監(CTO),主要負責××××××等事務,無薪酬。享有一個董事投票席位。

3、利潤分配和風險承擔

利潤分配

利潤-納稅-提留基金(發展基金30%+員工與管理層獎金5%)=紅利(按股份比例分配) 風險承擔

各股東對企業債務的承擔,是以其當期在本企業擁有的股份比例爲限。

二、特別約定條款

1、保護條款

以下事項須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且須獲得天使投資方的贊同票方能通過:

(1)導致公司債務超過×萬元的事由; 超過×萬元的一次性資本支出;

(2)公司購併、重組、控股權變化和出售公司部分或全部資產;

(3)公司管理層任免、工資福利的實施計劃;

(4)新的員工股票期權計劃;

(5)公司購入與主營業務無關的資產或進入非主營業務經營領域;進入任何投機性、套利性業務領域;

(6)公司給第三方的任何技術或知識產權的轉讓或許可;

(7)公司給管理者或員工的任何借款;任何與公司發起人或員工有關的關聯方交易;

(8)××位創始人股東必須承諾全職擔任上述職務最少×年。如屬其個人原因在×年任職期間退出有關職務的,除屬股東會決議的正常職務調動或不可抗力事項,否則,其應向公司無償移交其持有股份的50%,並支付其退出時該職務所需的工資福利,作爲聘請新的職務替代者,直至支付至餘下的任職期。退出職務的股東,可保留董事席位,但要取消董事投票權。

(9)如項目在三個月內結束運營而解散的,在處分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資產時,天使投資方佔70%,在六個月內結束運營而解散的,天使投資方佔50%.

2、增資擴股條款

1、爲保證公司股權安全及長遠發展,在增資擴股時需引入戰略性股東。公司將來在引入股東增資擴股時,由股東各預留一個推薦新股東席位。新股東的加入必須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戰略投資性股東的定位,且必須得到天使投資人同意。

2、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各股東應先按其當期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減持,以迎合新的戰略性股東加入。日後,任何股東若有出讓股權行爲,在同等價格下必須優先出讓給現有公司股東,由現股東先按股份比例自願認購。

3、爲保護公司利益和原股東權利,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任何股東都有權就引入新股東而要求召開股東會,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未獲得超過五分之四董事席位投票同意的視爲無效,具體安排由股東會議決議。

4、共售權:本輪次投資完成後,公司原股東欲出讓股權給第三方時,投資方可以同等條件將所持股權出售給第三方,第三方購買方拒絕購買投資者持有的被投資方股權的,出售方亦不得出售其股權。

意義:以上規則的最大意義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所有股東的權益,確保股東擁有按股份比例增資和獲得股權收益的權利。

3、股東股權保障條款(防稀釋條款)

1、項目在將來增資擴股過程中,原始股東的股權將不可避免會因應新股東的加入或多輪股權融資而被稀釋。爲提前應對這些可能出現的情況,現股東一致同意:如日後出現以上情形,股東會確保天使投資方在本項目的最低持股爲15%,×××爲15%,×××爲15%,×××爲15%.此爲原始股東的最低股權額度保證,期間股東可以因應其個人的意願,將股份減持低於上述規定的百分比。

2、爲保證原始股東的最大利益及公司控制權的安全,各原始股東出讓的股權,必須優先由其它原始股東按其同期持有的股權比例購買。如在公示期仍無原始股東購買,纔可向外界出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3、任何一方股東,在公司年度計劃中需要增資擴張時,需盡力募集股權比例規定該期股東應投入的資金。如有股東在當年財務結算年度未能足額出資的,該年度股份比例則自動遞減到其實際出資額的比例。其它感興趣的股東可優先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出資填充,獲得當年的股權分紅收益。

4、上年度未完成增資額的股東,在第二個財務結算年開始,可重新注入上年尚欠部分的增資款,而其該年度的股份比例將重新修正至實際出資額,獲得與當期實際股權的分紅收益。 意義:以上規則的最大意義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所有原始股東的權益。

4、股權激勵

管理層分紅

爲體現全職股東及高管所擔當職務對公司作出的貢獻,股東一致同意:在每年的稅後淨利潤中,向CEO額外配發3%,向COO、CTO分別額外配發1.5%的分紅作爲職務獎勵。有關職務獎勵直至其出現職務調動、自願離職、合作期滿或公司出現自發的清算結業行爲爲止。 期權池

公司將來如果出現股權融資行爲的,爲激勵管理層提升企業效益和管治能力,幫助員工從職業規劃過渡到事業規劃,確保優秀的人才不會流失,各股東一致同意:爲非股東的項目執行團隊管理層,預留當期企業股權總額的5%,作爲期權池讓他們優先認購。

5、其他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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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權利

1、作爲股東,各方可隨時查閱和監管來自採購和運營方面的財務數據。爲保證企業內部運營管理的高效和廉潔,每月企業的會計帳目,貨款結算和單筆超過100元的開支報銷項目,必須提交給各方股東共同簽署批准後方能入帳。

2、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各股東均具有對企業內部的重大決策方面的表決權利,有參與制定和行使股東會股東決策的權利。

股東義務

1、各股東應盡心盡力,克己奉公,勤勉負責,爲企業創造最大效益。

2、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一切以本企業利益和聲譽爲重。

3、各股東一旦簽定本協定書,就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協定書所列條款,行使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出資及其它法定義務。

四、違約責任

1、競業禁止條款:爲免與公司的.核心利益產生衝突,在合作期內,所有股東無論在職或離職期間,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有關的行業,否則將視爲嚴重違約。違約方應即時清退出股東會,並將其當期所有股權的50%無償出讓給公司作爲違約金。

2、任何一方股東未按本協議依期如數繳納出資額的,每逾期10日爲一個階梯,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其應出資額的2%作爲違約金,直到出資完畢爲止。

3、由於股東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總額2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4、初創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需要股東臨時增加投資以應付開銷,各方股東再按股份比例進行增資。各股東應克盡本份,努力在出資期限內完成出資任務,不得拖欠,否則按以上規定按違約處理。

五、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爲公司章程的有效組成部分,如與公司章程有關條款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書內容爲準。本協定書內容如要修改,需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適用條款實施。

2、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爲本協議書的補充文本,如以上條款有與《公司法》牴觸的情況,以《公司法》有關條款爲準。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再行友好協商一致,以補充條款方式載明。

4、各股東在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選擇向簽約地法律機構提出仲裁和訴訟。

5、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各股東各執一份,企業存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定即時生效。

各股東簽字:

日期:××××年××月××日

簽定地點:

  投資人合作協議書範本篇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爲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