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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保險

社保2.8W

建築工地保險

保險責任: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附加建築施工意外傷害醫療團體醫療保險

投保範圍:從事土木、水利、道路、橋樑等施工和線路管道設備安 裝、構築物、建築物拆除、建築裝修的企業,年齡在1665週歲能夠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屬投保單位管人員均可作爲被保險人蔘加本保險。

產品特點:

(1)有國家政策支持投保;

(2)不限制人數,且被保險人不記名;

(3)交付書面停工報告後,暫停保險責任,保險期間向後順延;

(4)合同到期時工程仍未竣工的,若建築面積沒有改變,提前15 日可遞交相關資料進行申請延長保險期間,並不需要爲此交納保險費,延長保險期間1年爲限。

建築工地保險保險費率

意外傷害保險金額:

20萬元/每人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額:

2萬元/每人

交費方式

按建築面積(平方米)

按總造價(萬元)

費率

1元/每平方米

13元/每萬元造價

保險期間

1、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由投保人和本公司根據施工項目期限的長短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

2、施工企業因各種客觀原因造成工程停頓,投保人可以提出暫時中止本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備案。本公司審覈確認後,本合同自接到備案的次日零時起即行中止,在中止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工程重新開工後,投保人可書面申請恢復本合同效力,但累計有效保險期間不得超過本合同對保險期間的規定。

3、本合同到期,工程仍未竣工的,若該工程施工面積或工程總造價沒有改變,可向本公司申請延長保險期間,並不需要爲此交付保險費,延長的保險期間不得超過一年。本合同到期,工程仍未竣工的,若該工程施工面積或工程總造價已經改變,或已將保險期間延長一年且工程仍未竣工的,可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續保手續,經本公司同意並交付續保保險費後,本合同持續有效。

投保人應在本合同滿期日之前申請延長保險期間或辦理續保手續。

投保流程

1、提交施工單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 明、承包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施工許可證、法人或委託經辦人身 份證的複印件,保險公司複印承包合同中有關施工場地地點、建築 面積、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及雙方簽章部分,留存備案;

2、投保單上加蓋投保單位公章;

3、劃轉保費,業務員填寫暫收據收取保險費;

4、保單承保,正式保險單送達客戶,簽收回執,回執須加蓋貴單位公章予以確認。


標籤:建築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