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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淮北城鄉住民可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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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住民可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

2014淮北城鄉住民可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

假如您是切合前提的城鄉住民,那麼您可以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了。

剋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爲順應就業方法多樣化和新型城鎮化必要,進一步完美社會保險政策,淮北啓動了城鄉住民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事變。

據相識,往往未與用人單元成立勞動相關,年數在16週歲以上,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在城鎮從事機動就業的本市城鄉住民 (不含在校門生),本人自願,可以以個別身份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但參保職員統一時刻段不得同時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

參保職員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爲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爲,繳費比例爲20%。繳費確有堅苦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爲的'60%--100%,由本人自主申報確定。

參保職員到達退休年數,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月領取根基養老金;不滿15年的,可憑證《實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多少劃定》有關劃定,延遲繳費至滿15年後按月領取根基養老金,也可憑證人社部發?2014?17號文件劃定,將養老保險相關由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轉入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