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社保

職工養老保險保額領不完還能返還嗎

社保3.25W

有關,工齡被折算成過渡養老金和綜合津貼發放下來,工齡越長的話,能多領取點。

職工養老保險保額領不完還能返還嗎

由於過渡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很複雜的,下面羅列出簡要公式,以供參考:

過渡性養老金是指對“中人”的政策,即在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在這個時間以後退休的人,在計算個人養老金時,一共有四項組成(新人是兩項組成基礎與個人帳戶),這四項除包括新人的兩項還有一項副食補貼和這項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在北京現行的`公式是這樣的:

過渡性養老金(G)按如下公式計算:

G=(S×N×1%)×(C0/Cl)。

式中:S=[C1/C1×X1+C1/C2×X2+C1/C3×X3+C1/C4×X4+C1/C5×X5+C1/C6×X6]÷(12 ×n)

n:1992年--1997年應繳費年限,即:5.25年;

N:本規定實施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C0:被保險人退休時本市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

C1…6:1997年、1996年…1992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

X1…6:被保險人1997年、1996年…1992年繳費工資。

C1/C1=1

C1/C2=1.15

C1/C3=1.35

C1/C4=1.68

C1/C5=2.44

C1/C6=3.62

因此:S=[C1/C1×X1+C1/C2×X2+C1/C3×X3+C1/C4×X4+ C1/C5×X5+C1/C6×X6]÷(12 ×n)

S=[ X1+1.15×X2+1.35×X3+1.68×X4+ 2.44×X5+3.62×X6]÷5.25

S=[ X1+1.15X2+1.35X3+1.68X4+ 2.44X5+3.62X6]÷5.25

2005年的C0/Cl=2.98

N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