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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年齡小了9歲老人領不到養老金

社保2.17W

戶口簿上,何清碧的出生年份是1954年,直到前不久辦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老人才知道,因爲失誤,自己的年齡被”減”了9歲,自此,便成了她的一塊心病。派出所民警表示不好處理,需要當時的一些檔案依據才能證明。由於提供不出任何檔案依據,此事被擱置了下來。近日,賴坤雲找到戶政窗口反映此事,通過調查取證,證實了何清碧申請屬實。

戶籍年齡小了9歲老人領不到養老金

5月初,家住保升鄉保升村的何清碧和丈夫賴坤雲正忙着辦理新型養老保險,可是在辦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從戶口簿上顯示的年齡來看,何清碧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領取相關的費用。依據戶口本上顯示何清碧才57歲,但實際情況,她已經66歲了,符合相關規定。但是,按照目前的年齡來算,她要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還要等3年時間

發現事情不對,何清碧和丈夫立即帶上身份證和戶口簿到轄區派出所要求更改年齡。在派出所,戶政民警需要他們提供相關的檔案依據,由於提供不出,此事被擱置了下來。

7月20日,賴坤雲找到治安大隊戶政窗口反映此事,通過了解得知,何清碧生於1945年7月4日,原籍爲船山區西寧鄉徐家堰村,1962年與保升鄉保升村賴坤雲結婚,1968年生下大女兒。如果按戶口登記年齡推算,何清碧8歲結婚,不到14歲生小孩,顯然現戶籍信息出生日期是錯的`。

隨後,治安大隊戶政窗口將何清碧的有關情況通報給西寧、保升兩個派出所。通過保升派出所民警對何清碧現住地和原籍知情人的調查取證形成的書面材料,證實了何清碧申請屬實,何清碧的出生日期很快得到了更正。賴坤雲夫婦感激不盡,將一面“真心爲民辦實事、警民和諧一家親”的錦旗送到區政務中心公安戶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