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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知書模板

篇一:解除合同通知書(模板)

合同通知書模板

淄博曉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我公司與你公司於20XX年4月21日訂立《福美鈉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合同書》(編號XN-N-B1-20XX04155)。

在合同履行中因你公司違反合同第3.4條之規定,未按約提交總平面佈置圖、土建設計施工簽章藍圖,雙方又於20XX年9月8日達成《會議紀要》,約定你公司應於20XX年9月14日前提交工藝佈置、配置等圖紙,於9月24日前將所有土建圖紙全部交付。但至今你公司仍未提交任何圖紙,已嚴重違反雙方約定。

依據雙方於20XX年4月21日簽訂的編號TY-N-B1-20XX04155的《福美鈉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合同書》、20XX年9月8日雙方簽訂的《會議紀要》第5條之規定,我公司特向你公司通知如下: 由於你公司除交付了一張總平面佈置圖外,至今未交付任何圖紙,已嚴重違約,我公司特依合同約定通知你公司解除合同。 同時,請你公司於接到通知後三日內派人前來協商有關合同解除的善後事宜,逾期將追究你公司的違約責任。

特此通知

華夏特鋼有限公司

20XX年9月24日

篇二:履行合同通知書

__________公司:

我公司與你公司於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訂立 定作合同,合同約定:你公司應於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向我公司交付 _____,但你公司至今未向我公司依據合同約定進行 交付。因此我公司特致函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三日內向我公司進行交付,如在三日內你公司仍未依合同向我公司進行交付,我公司將依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你公司賠償我公司損失。

特此函告

催告人: 公司

20XX年1月 日

篇三:解除合同通知書

杭州餘杭區臨平街道和生裝卸服務部:

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南京大旺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杭州餘杭臨平街道和生裝卸服務部(以下簡稱“乙方”)於20XX年8月1日簽訂《裝卸服務合同》,但貴司卻未如實認真履行合同約定,具體如下:

1、 按照合同第3條第3款作業標準3刷碼: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貨物的外箱加蓋刷碼章。但截至發函甲方工作人員在後續檢查時多次發現大量貨物未刷碼。

2、 按照合同第5條第2款,乙方爲乙方人員提供必要的裝卸工具,乙方人員應按甲方指令完成工作。但是從前期乙方接受裝卸工作培訓到正式簽約服務至今,在作業過程中經常出現逾期作業,如到車後長時間等待裝卸及還有車當天未能按期裝完,嚴重甲方和承運單位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 按照合同第5條第3款,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安排合理且相對固定的人員上崗。但是截至我司發函,乙方牛奶線的裝卸人員一直無法確定,到崗人員的流動性也很大,前期經我司培訓的裝卸人員一人也未到崗。因爲乙方人員的不能固定或實際到崗,造成工作時間延長及部分裝卸車輛都要無故過夜,嚴重影響承運單位配送作業。

基於以上原因,根據按合同第6條違約責任第2款“乙方有違反協議中第3條、第5條所列情形的甲方有權從當期應結費用中扣除相應金額、追償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以及按照《合同法》第94條第4款的規定,甲方作出如下決定:

1、 解除雙方簽訂的《裝卸服務合同》。

2、 乙方在收到本函15日內,自行前往甲方倉庫辦理工作交接和各項給用的結算。

3、 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間辦理交接和結算事宜,甲方保留運用法律手段實現及向乙方要求賠償甲方因上述原因造成一切損失的權利。

特此函告!

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南京大旺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0XX年8月28日

篇四:解除合同通知書

衡南捌零九零裝飾有限公司:

貴方戈應輝於20XX年4月7日於我方謝兵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後,因貴方沒有按照雙方簽訂合同履行合同內容,嚴重違約,導致我方蒙受巨大損失,所以依照合同的約定提前解除合同。

現向您函告如下:根據雙方簽定的《工程承包補充合同》的`第二條約定,未按照我方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第一部分基礎改造未完成的批灰,(見圖)打廁所瓷磚(見圖),門窗角方安裝(見圖),並在我方多次要求貴公司請泥工進場直至現在未進現場施工,(見5月8日錄音)嚴重影響其它工序施工;根據雙方簽定的《工程承包補充合同》的第三條約定,乙方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消極怠工,基於以上原因,我方正式通知您解除您於20XX年4月7日於我方謝兵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同時我方保留進一步追究您違約責任的權利。

特此函告!

20XX年6月10日

篇五:解除合同通知書

廣州啓泰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貴公司廣州啓泰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20XX年6月2日簽訂《招商外包服務合同》(合同編號:),甲方並於20XX年_____月_____日按照合同第 條第 款的約定以現金支付/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叄拾萬元(30萬元)招商服務費。乙方卻逾期未履約合同約定,具體如下:

按照合同第 條第 款的約定,乙方應於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7月9日內,開始啓動向甲方提供的招商外包服務,但截至發函,乙方仍未啓動招商外包服務,已逾期6個月有餘。

基於以上原因,按照合同第_____條“ ”第_____款“ ”的約定以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四款的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甲方作出如下決定:

1、解除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招商外包服務合同》。

2、乙方應自本日起20日內(即20XX年2月14日之前),向甲方返還甲方已付的招商服務費叄拾萬元(30萬元),逾期不返還的,甲方將按照招商服務費總額叄拾萬元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3、鑑於乙方的嚴重違約行爲,已對甲方造成相應損失,甲方要求乙方於 年 月 日前賠償自20XX年7月起甲方每月運營成本叄拾伍萬元(35萬元),至今共計 個月 萬元(萬元)。

本函即日起生效。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間內返還招商服務費叄拾萬元(30萬元)以及賠償金 萬元,甲方保留運用法律手段實現及向乙方要求賠償甲方因上述原因造成一切損失的權利。

特此函告

盛世銀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