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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公司勞動合同範文彙總6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公司勞動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公司勞動合同範文彙總6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問題】:公司應當如何處理上述案件較爲妥當?

某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遇到一個棘手問題,員工甲20xx年1月1日進廠,但公司一直遺忘與員工甲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雙倍的工資,因此一直不動聲色,直至 20xx年5月1日,公司對勞動合同進行了一次普查,才發現與員工甲漏簽了勞動合同,公司表示要與員工甲補籤勞動合同,員工甲同意補籤,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xx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資,否則員工甲只願意將補籤勞動合同日期訂在 20xx年5月1日。

【案例分析】:

針對員工甲的問題,介於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權在於用人單位,且是因爲用人單位的疏忽導致一直未能與甲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員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是合法的,但是從本案實務操作角度考慮,公司完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該員雙倍工資,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因爲從員工的心理上並不願意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以後如果僅爲3個月的工資去起訴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員工離職後去起訴,公司最終也僅是支付其3個月的另一倍工資,並沒有其他的額外處罰。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後,單位仍應向該員工發出《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讓員工簽收。如果發現其再次拒籤勞動合同,應在20xx年6月1日前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律師建議】

(1)建議公司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簽訂、保管、存檔等規範體系;

(2)針對員工拒籤情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A、時間上把握:與其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或合同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

B、形式上把握: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籤合同的,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

C、證據上把握:注意保留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意向書中設定拒籤合同的原因,訪談筆錄、證人證言等)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爲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公司實行:

標準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准。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爲試用期滿後,月收入爲。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着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後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爲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後,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查實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二十一條甲方商業祕密包括:

1、計劃、項目,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信息。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條乙方不得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於甲方的財產、文件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文件、資料、圖紙、磁帶、磁盤、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燬、帶出。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祕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並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宅)

電話(戶籍地址)

緊急情況聯繫電話: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

(二)試用期爲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三)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到崗。

(四) 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基礎上,雙方可協商續訂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從事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調換或變更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地點,如雙方對工作內容的調換或工作地點變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本合同自然解除.因本條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後,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向乙方發放補償金。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爲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 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如乙方的職務、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資作出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相應規定自行繳納。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爲扣繳,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之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五)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或生產工具的,依市場價格作出賠償。

  八、合同變更

除合同第二條約定內容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項下其它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三)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六)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七)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八)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編 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鑑 證 機 關

(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鑑 證 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本合同共_____頁

- 本資料來自 -

爲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訂立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本條(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爲,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擬訂。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修訂。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擬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擬訂。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款擬訂。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擬訂。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 30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 注:實際工作要嚴禁合同期滿後仍存在勞動關係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以避免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後__10__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擬定。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注:本條(一)主要針對招聘中員工欺詐(包括假學歷、雙重勞動關係等)的問題做出約定。可考慮在後面損害賠償條款約定欺詐員工對應的賠償責任。本條(二)主要針對先簽勞動合同後到崗用工的情形,若勞動者不以約到崗,簽訂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置的問題做出約定。

第十條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一)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 %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項目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認真的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甲方貨運半掛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爲 ,由甲方提供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內容爲內陸公路核載 噸,半掛汽車貨運,短駁駕駛,並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乙方每週可休息一天(特殊情況加班可倒休、調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並經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規定計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鉤的計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次月12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應得的個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不低於 元,另加班工資、津貼、獎金等收入在個人資金帳戶核發,如甲方出現經營虧損,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月工資人民幣800元,直至支付清乙方應得經濟補償等所得再依法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交納相應的社保、稅費。乙方應繳的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公佈的規定製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範,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信息,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個人專業技能水平,安全駕駛,爲新老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出色爲公司他創造利潤,爲自己增收益。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定製度的;

3、嚴重失誤,營私舞弊,一次給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經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重大事故,證照被沒收或吊銷的。

第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前後,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時,可依法享受個人應休的節假日。

第十一條 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辦好移交手續,在無經濟和法律責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傷醫療已過法定治療期。

第十四條 甲方下列規定製度作爲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車運轉承包協議》

2、《員工崗位職責》

3、《員工獎罰條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如雙方發生爭議並協商無成,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物流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 公司名稱:浙江福人傢俱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溫州平陽縣萬全傢俱生產基地萬盛路2號

已方 姓 名:

身份證號:戶籍地址:

說 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

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對乙方工作結合公司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及工作地點,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

作制。

2.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休息、休假,但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

3.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整、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

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保

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五、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爲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及福利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1)、計時工資。

基本工資爲元,資金元,通訊補貼 元,學歷補貼 元,技能元,

崗位補貼元,職務津貼元,固定加班費 元。生活補貼 元,績效工資基數元,其中績效工資將按照公司的考覈規定考評後發放。

2)計件工資。具體詳見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向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3.甲方每月30日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果遇到休息日,提前或推後一天發放。甲方支

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本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本合同期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

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5.乙方離職時的工資發放要求參照公司有關中工工資管理規定。

六、社會保險

12、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和終止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

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勞動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不服從公司安排崗位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乙方行爲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4.乙方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爲違反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屆滿前,

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書面表明意向。

6.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爲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

同的證明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相關經濟補償責任。

2.乙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1)、甲方的培訓費;2)招

錄用費;3)、補償金以及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 他

1.乙方承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原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若因此引發勞動爭議,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嚴格保守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否則,因此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3.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在甲乙雙方發行本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或合同內容不詳盡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意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所在的勞動部

門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甲 方:(蓋 章) 浙江福人傢俱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 方 (籤 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