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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公司勞動合同四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公司勞動合同四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建築****有限公司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爲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

權力、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爲 年,至 年 月 日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

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

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_____(聘方)

乙 方:_____(受聘方)(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爲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爲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爲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爲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夥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准成爲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_____ 乙 方(蓋章):_____

主任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得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得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得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得條件出現時止。

2、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爲 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得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得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得工作崗位。

三、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得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得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得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得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得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 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得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得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得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得工資爲同崗位得80%。

2、乙方得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得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得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得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得崗位,乙方得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得承包協議執行。

五、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得法律、法規得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得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得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 勞動合同得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得;

2、已完成一定得工作任務爲合同期限得;

3、勞動合同中公司與職工約定得終止條件出現得;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得;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得;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得;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得;

8、法律、行政法規得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得;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爲得;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得;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得;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得;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得;

7、請人代工得;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爲自己創收謀利得;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得;

10、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得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得;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得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得。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得,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得,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得;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得醫療期內得;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得;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得(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得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得;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得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得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得手段強迫勞動得;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得;

4、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得;

5、用人單位得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得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得。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覈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得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得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得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得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籤 訂 日 期: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居民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2.雙方約定試用期爲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在甲方 部門(或子公司)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由甲方相應崗位職責確定。爭得乙方的同意後,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及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單位、部門、崗位、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如遇緊急情況或生產高峯期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乙方試用期月工資爲元,試用期滿月工資不低於元,獎金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乙方的工資隨乙方的崗位技能及崗位變化適時調整。甲方可根據依法制定的績效考覈工資制度考覈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2.甲方每月 日前以人民幣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按政策要求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六條 培訓

如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約定另行簽訂《培訓協議書》,約定具體服務期、違約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辭退。

2.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績效考覈制度、培訓制度、保密制度、安全制度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八條 保守祕密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被甲方列進保密範圍的內容乙方不得對外泄密。如泄密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按損失額度進行賠償。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依照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交接程序辦理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方可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不得在其他用人單位以任何方式提供勞動服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進入甲方時如與其他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係,乙方自願負違約責任,如給甲方帶來損失,乙方自願負賠償責任。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擅自離職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因自己的原因中途離職而造成甲方投資或生產的重大損失,乙方須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4.乙方在聘任期間因泄漏甲方的技術祕密或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乙方離職時,應辦妥工作交接,不得故意隱瞞甲方的生產和商業核心技術和祕密;不得私自帶走甲方科研成果、內部資料和設備器材等;不得泄露甲方的科技機密和商業祕密;不得損害甲方的經濟權益。如違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並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交予的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變崗變薪。

2.乙方承諾所提供的各項應聘資料(如身份證、學歷證明、身體健康證明等)內容屬實,並無掩飾任何不利申請此職位資料。如有虛假,乙方自願承擔因隱瞞事實而帶來的一切後果。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標籤:四篇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