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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勞動合同彙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個人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勞動合同彙編15篇

個人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自己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同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週周至工作,上午,下午。每週爲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調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爲基數計算。(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爲。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爲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爲:

E、甲方同意爲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乙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具體介紹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共 層 第 層。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千 百 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給甲方。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爲押金。

個人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珠寶店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僱乙方擔任_______職務。試用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滿自動轉正。如甲方認爲乙方不合要求不必試用期滿則按日發給試用期間待遇。如乙方自行終止試用,甲方不付任何費用。

二、乙方工作職責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休息、休假等,___規定辦理。

四、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試用期工資爲每月_______元,試用期滿工資待遇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繼後考覈、升遷、調職、獎金、休假等,均按甲方規定辦理。

五、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____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提前或推後____日或數日發放。

六、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爲嘉獎、記功、晉級、評爲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爲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

七、乙方參加甲方珠寶店工作,要遵守甲方一切規定,善盡職責,努力從公,如有違背,服從珠寶店章_處理,如情節重大被甲方解聘亦無異議。員工聘用合同

八、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離職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九、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起生效。保持持續有效。

甲方: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4

xx:

因x,公司決定於xx年x月x日解除與你x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x年x月x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xx年xx月xx日

簽收:x

xx年xx月xx日

個人勞動合同5

通過一學期的勞動合同法的學習,雖然對勞動合同法的認識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認識。以下是我對勞動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體會。

我們都知道,勞動者工作地點存在安全隱患,超時工作甚至長期的加班加點,沒有社會保險以及缺乏職業危害防護等現象普遍存在,但由於相關法律制度不盡完善,加上勞動監察和執法不到位,這些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爲很難得到徹底糾正。而通過在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中對比加以約定,可以“防患於未然”。實現從源頭上維護。

20xx年一月一日頒佈了新一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勞動合同法,確實是對處於弱勢的勞動者,規定了相應的保護條文。明確指出“用人單位裁員應承擔社會責任”、“用人單位有義務主動與勞動者訂立出面合同”、“在勞動合同中必須寫明‘職業危害’和‘防護措施’”、“政府機關人員不作爲給勞動者造成危害應擔責賠償”這幾條,加大了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然而,這樣一個能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法律,只有相當少的人認爲它確實可以起到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效果。甚至我在學習的過程中也懷疑過它的真實性。

其實,人們對法律的懷疑和不信任,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很多法律條文,在實際生活中猶如白紙一張。《勞動法》頒佈已經十多年了,但《勞動法》中很多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條文,並沒有真正落實,因爲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博弈中,往往會引起此起彼落的矛盾,者就不能不讓勞動者擔心,執法者會不會因爲“引資”而屈從於資本的威力,從而放棄甚至犧牲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種情況在《勞動法》的執法中,幾乎成爲常態,否則,怎麼會有血汗工廠長期存在?《勞動法》和執法部門已經淪爲權貴手中玩弄勞動者的工具。 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國”的今天,人們對法律的懷疑,是即是對政府依法治國的能力的懷疑,是對政府以人爲本、建設***社會能力的懷疑,更是對一個國家的性質和強弱的懷疑。

“籤不籤勞動合同沒有太大區別”、“簽了勞動和同也沒啥用”……說起勞動合同,經常可以聽到類似這樣的“評價”。

“這反映了勞動合同的形式化問題。”有關專家指出,目前大量的勞動合同文本就是抄法條,缺乏實質要件,不能發揮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的作用。許多勞動合同雖然有勞動報酬的條款,但沒有寫明具體數額,有的僅規定勞動者的義務和用人單位的權利,有的甚至規定“生老病死都與企業無關”、“發生了事故企業不負任何責任”等違法條款。 由於流於形式存在缺陷,特別是缺乏實質性內容,相當部分勞動合同並沒有讓勞動者切實感受到作用,這反過來又影響了勞動合同制度的有效實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增加規定了勞動合同實質要件的條款,讓勞動合同有名更有實,這就是新一代的《勞動合同法》。

個人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爲期__________年】勞動合同關係,現乙方對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並永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甲方同意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按照相關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

3、甲方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次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乙方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和賠償以及其他要求。

5、乙方在簽字之日起7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宿舍騰清、線路人員賬務交接、償還電費以及財務借款等事項。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6、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話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7、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留存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7

某某男漢族生於 年 月 日;身份證號:

於 年 月 日進入某某公司制磚車間某某崗位工作,年 月 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爲壹年,至 年 月 日止。

某某,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崗,已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之久,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已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我公司決定從其曠工第十六天起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備註:1、此決定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並送達本人。

3、公司留存。

某某:

你自 年 月 日起,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崗,截止年 月 日,已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之久,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已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我公司決定從其曠工第十六天起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請你在接到此通知的次日起,十日內到我公司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8

先生/女士:

根據你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爲;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前到 (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爲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_______/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覈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年月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王先生

乙方(勞動者) :

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律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包含3個月的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財務部門擔任會計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加績效考覈,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每月的28號。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律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事項,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手冊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已學習並認可甲方“誠信做人、用心做事”的企業文化,已閱讀並充分理解和遵守甲方的以下制度和手冊:

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

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

3、《考勤與請休假管理制度》;

4、《薪酬管理制度》;

5、《員工績效考覈管理標準》;

二、乙方在上崗前,甲方已告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場所中,可能造成職業健康危害的所有環境因素;並已對乙方進行了崗位技能、質量工藝、勞動紀律、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及人身傷害自我保護等內容的培訓,乙方確認並掌握了以上培訓的內容和技能。

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若乙方隱瞞事實,已與第三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競業限制協議或商業保密協議,所造成的後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四、如乙方被證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失業證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或者隱瞞精神病、傳染病史,隱瞞吸毒、拘留或其它刑事犯罪史,並且在應聘時未向甲方書面聲明的。所造成的後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五、若乙方因個人違規、違紀給甲方造成的綜合經濟損失達到壹萬元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事故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若乙方在甲方每年的月績效考覈中有五個月不合格的,雙方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七、若乙方每年累計曠工超過3天、事假超過22天,視爲乙方已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八、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的調整,甲方按調整後的崗位標準計發乙方工資,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新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到達新的工作崗位後存在客觀困難的,可以要求甲方酌情考慮,甲方再次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的,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九、因乙方原因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第四章第十二條第五款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十、甲方的有關書面文件、通知,乙方應當面簽收,如乙方不能當面簽收或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爲郵寄送達地址。

1、若勞動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未能及時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視爲最後一次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

2、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後,乙方應在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辦理完離職手續和五險一金的交接手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本《勞動合同附則》作爲同期《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勞動合同12

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性別 , 族,住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 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爲 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爲 元/月。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爲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如乙方不同意參加社會保險的,甲方應爲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在每月結算工資時直接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亦不得在保密期限內自行與甲方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參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計算。

第七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先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

1、經甲方和乙方負責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2、乙方負責人必須保證甲方施工期間充足穩定的施工人數,並以1000—1500元風險抵押金的方式向甲方作出具體承諾。且對乙方施工人員在僱傭期間一切違規及違法行爲負完全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施工規範要求。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管理人員的要求進行正常的施工作業。

5、乙方在施工中間除(婚喪嫁娶。生病住院例外)一律不準請假。

6、嚴禁乙方在當地少數民族聚居地發生(酗酒、賭博、吸毒。偷盜。不正當性行爲)若發現一次,扣去工資50—100元,並由當事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民事及刑事責任。且乙方負責人負連帶責任。

7、乙方在施工中間必須牢記先安全,後生產,在施工中間由於自己違規操作而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8、甲方每月按時結清當月發生的工資額。

9、乙方在施工中間,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分配,違反一次,罰款50—100元。

10、嚴禁乙方在工作中間或夜晚吃完飯之後離開施工現場及住宿地500米範圍,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11、珍惜糧食,保持施工現場乾淨整潔,愛護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和機械設備,若發現倒賣施工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300元。

12、本合同一式二份。

13、本合同的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爲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項確定: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爲止。

3、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之日起至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爲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爲______元;

2、乙方試用期滿後,月崗位工資爲______元;工資形式爲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爲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爲本合同規定的工資。

3、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4、甲方發給乙方在崗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5、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節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解除後有關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2、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和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及其相應的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的發放,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工時制度按下列第______項確定;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第1款工作制的,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須經甲、方雙方和工會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第2、3款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乙方按國家和省(市)的規定享受年休假。

七、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八、教育與培訓

1、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2、乙方人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3、除本條第1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者修改;補充或者修改後的合同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2、甲、乙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按《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3、乙方屬於《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條例》的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或在勞動合同中未告知乙方存在職業病危害情況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因此患有職業病的,其勞動合同期滿時,能否終止勞動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乙方經批准辦理退休(職)手續;

(3)乙方死亡。

7、本合同期滿三十日前,甲方應當向乙發出終止(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通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合同的,應當在全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8、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應按《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爲乙方辦妥有關手續。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2、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其中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格式及範本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簡稱乙方)爲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爲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覈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爲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爲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爲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爲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爲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爲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爲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爲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5

1 總則

隨着《勞動法》的不斷完善和人事制度的不斷健全,建立一個科學的、完備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企業迅速發展的必由之路。一份完善的勞動合同可能給企業帶來較高的成本,但是卻是職員的職業安全感和較高忠誠的體現,對留住優秀的人才有實際的保障。個人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企業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涉及勞動者的有關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與衛生等的規章制度,保證企業與職工的合法權益。本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湖北省勞動合同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2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2.1 勞動合同訂立要求

1)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週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爲能力。

2)在招用勞動者時,應告知勞動者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以及有關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文化素質、勞動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招聘符合工作條件的勞動者。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單位相關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招聘人員應如實告知。

3)婦女、殘疾人的勞動權利受法律保護,在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歧視。

4)自招用勞動者用工之日起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由人事部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2.2 勞動合同的內容

1)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必備條款,並根據勞動者所在具體崗位作出明確約定: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工作時間;

(4)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5)社會保險和福利;

(6)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7)職業培訓;

(8)休息休假;

(9)勞動紀律;

(10)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條件;

(11)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除上述必備條款外,當事人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並可以根據勞動者從事的工作,就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其他特殊情況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

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約束力。此情況需經上級領導批准。

2)勞動者從事涉及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下同)工作的,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企業商業祕密的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也可約定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間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企業給予勞動者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商業祕密進入公知狀態後,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

3)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規定的人員到與本企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4)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2.3勞動合同的期限

1)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和無固定期限。招聘人員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同期限,並如實告知應聘者。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企業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企業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企業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2)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勞動者,可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1)在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且表現良好,當事人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

(2)工作年限比較長,且距法定退休十年以內的;

(3)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就業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4試用期的相關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並受勞動合同條款約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下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若試用期滿,不再繼續僱傭的,應說明理由。

2.5 無效的勞動合同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1)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2)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

(3)損害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4) 限制或損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內容顯失公正的。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2.6勞動合同簽訂的其他特殊情形

1)勞動者被單位派到其分支機構或持有股份的企業以及其他法人企業工作,且仍與本企業保持勞動關係的,應當與派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2)由單位上級部門聘任(委任)的廠長、經理,應與聘任(委任)部門簽訂勞動合同。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者,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者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就業的,須分別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妥善處理勞動時間、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事項。

4)企業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企業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

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5)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爲不適當的,有權向人事部門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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