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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乙 方: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於20xx年xx月xx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20xx年xx月xx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20xx年xx月xx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動合同 篇2

一個人對於一份全職工作全心全意的投入就能夠做的很好很出色,但要是一個人同時做了兩份全職工作呢?相信各位看官都想身兼兩職甚至數職,那麼大家是否知道一個人是否可以同時籤兩份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十七條二款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者既已與一家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必須承擔爲企業工作的義務。只有在法定的條件具備時,勞動者纔可以不再承擔此項義務。《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條又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不僅勞動者,而且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另一家公司,亦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這一法律規定,勞動者原單位要求勞動者和另一家公司承擔違約賠償責任,理應得到仲裁委員會的依法支持。

還應當指出,仲裁委員會亦有權依法確認勞動者與後一家公司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並裁決勞動者繼續履行與原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時,如何賠償勞動者

勞動合同問題一直是司法實踐中廣泛討論的問題,也是勞動者關心的焦點。一般來說,勞動關係開始的標誌就是簽訂勞動合同,但當公司不與職工簽訂合同時,職工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整理了關於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時,如何賠償勞動者的內容,爲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一、 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爲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爲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者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用人單位也要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勞動合同制度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哪些情況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哪些情況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特別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規,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試用期合同與企業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於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爲。那麼在試用期內,要不要簽訂勞動合同呢?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請看下面專業律師的解答。

《勞動合同法》公佈很久了,但一些勞動者對於簽訂勞動合同知識懂的太少,特別是在試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試用期該不該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在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師爲您全面介紹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的有關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互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互了事實勞動關係。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筻l8條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所以,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過一個月的部分支付雙倍的工資。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再次,對於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廚房承包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甲方把廚房承包給乙方管理、製作,並聘請乙方爲該廚房廚師長,聘期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三個月爲試用期,期滿如需繼續聘用,必須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負責廚房原材料的採購、供應以及日常節約監督。

3、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水、電、氣費用自負)

4、乙方每月總承包費用爲人民幣 元(包括工資、加班費、福利、勞動保險),每月10日發放上月出勤工資,日後根據營業情況需增減人員,再考慮增減工資總額。甲乙雙方在試用期過後根據經營情況定出合理的營業指標,在經營指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享有現有的工資,超額予以獎勵,未完成則適當的進行工資下浮1000元。

5、甲方根據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給予處罰或辭退。

二、乙方權利與職責

1、乙方配備的人員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經甲方考覈合格後到甲方廚房工作(其中炒鍋 人、砧板 人、涼菜 人、麪點 人、打荷 人),乙方人員需技術過硬,保證出品質量,乙方若對廚房人員調整時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要求,保證零餐、宴席達到毛利率50%(±3%);團隊餐達到毛利率30%;早餐、員工餐只計成本,如達不到乙方規定的毛利率將按所差數(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營業總額)的50%扣除工資。

3、乙方應組織每週召開一次菜品討論會,並邀請甲方管理人員參加,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每月至少推出兩道新菜品)。

4、乙方應結合節假日及酒店特殊情況,適時推出時令菜、節日菜,團餐、生日宴、標準餐、會議餐,不定期進行創新等活動。

5、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做好食品衛生工作保證食品安全,若因未按甲方管理衛生規定要求,由於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出產,如果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乙方人員應按要求辦理健康證,持證上崗,乙方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一律不準另行兼職。

9、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10、乙方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11、廚房員工的休假,由乙方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在重大接待和節日期間不得安排休假。

12、如乙方中止本協議時,需提前通知對方,待甲方找到廚師後方能離職,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3、爲保證乙方承諾到位,進場前需交1000元押金,乙方全部人員須於 年 月 日 時前到位,10天后押金退回並用工資做爲擔保;每月發放總承包金額的80%做爲工資,剩下的20%將作爲崗位保證金留在酒店,離職時一併退還。

14、乙方每週須配合採購人員到市場購買原材料,瞭解市場價格及菜品品種。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塗改無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並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後;

並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後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願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願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還需要確定是哪一方主體沒有履行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從上面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結果其實就是兩種,要麼是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要麼視爲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於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網站獲得解答。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全面如實的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諾:其與其他任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實體或組織不存在勞動關係,並且保證其所提供的與本人有關的所有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證明等真實無誤。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下列第 種合同類型:

(一)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起至

完成爲止。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本崗位 (是、否)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工種。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爲 (可另附《崗位說明書》)。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點爲: 。

第五條 經甲方考覈,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考覈及崗位變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工作時間和休息制度

第六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工作時間按以下 種工時制執行;

(一) 標準工時制,周工作時間爲40小時,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 綜合計算工時,計算週期爲 (年、季、月、日),平均日和平均周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 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期內,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發生工時制調整,從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之日起變更。

第八條 甲方可根工作需要對乙方工間的起止進行調整。甲應儘可能安排乙方在正常時間之內工作,如確需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安排乙方到崗工作的,應按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的工資按以下 種形式執行;

(一)乙方的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

(二)乙方的基本工資爲 元/月,其他工資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執行。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

(三)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付形式: 。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

第十一條 甲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工資晉升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向國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應繳部分。

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相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

第十四條 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材料。

第十五條 在雙方解除、終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工資按照國家的規定和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必要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符合國家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教育培訓

第二十二條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保護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崗位要求,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崗前、崗中、晉升等技能培訓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的專業技術培訓時,可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書,約定乙方服務期限。雙方應嚴格履行協議書的約定。培訓協議書系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密及競業限制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和解除合同後,不得以任何形式批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祕密。雙方簽訂保密協議的,按保密協議的約定執行。保密協議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由於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需要限制乙方在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後一定期限的就業的,雙方可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由甲方支付的競業限制期限內的經濟補償,同時約定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競業限制協議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在合同期內,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被乙方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離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甲方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4)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書面告知甲方:

(1) 甲方未按本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 甲方未依法爲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着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 在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金養老保險待遇;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甲方被依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事實發生後或解除、終止作出後當日向乙方出具或依法送達解除或終止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關係轉移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續延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通知對方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續簽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雙方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起仲裁、訴訟。

特別約定

第四十條 乙方變更通信地址或手機固定電話等其它聯繫方式時,應當於變更發生之日起10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本合同載明的乙方通訊地址或乙方最後一次告知公司的通信地址向乙方送達文件後,視爲已送達。

第四十二條 如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無法,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五條 下列文件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已認真閱讀並保證遵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試用期爲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的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_____元),若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進行了調整的,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以調整後的最低工資爲準。

(三)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工傷或者非工傷等社會保險待遇。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並切實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六、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乙方也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可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現終止情形時,本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應書面申請或者書面通知對方,乙方應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

七、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

八、其它內容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法律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爲準,沒有規定的,可以另行約定;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 _(簽名)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____________(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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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篇8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內容,並承諾對該合同條款、附件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內容的理解與甲方的理解一致。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形式:

2.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試用期

1、乙方應在試用期滿前15日內向甲方的行政人事部門提出轉正申請,並填寫轉正申請書。甲方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試用期間綜合表現進行考覈和評價,合格者正式上崗,不合格者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在試用期間無論何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甲方均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章 工作內容、工作地方

第三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甲方有權根據經營工作之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調整乙方之工作地點、崗位和工作內容,並同意甲方有權按本公司薪酬原則調整相應勞動報酬。乙方不接受或認爲不適應甲方調整的工作地點、崗位和工作內容的,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休假,並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具體按甲方制定的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每月工資構成爲 底薪+提成+福利 的形式,同時甲方按公司《績效考覈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績效考覈,考覈計算後支付。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標準不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入職及離職當月,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及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發工資之日若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甲方資金確實週轉困難,則乙方同意甲方自應發工資之日起在30個工作日之內發放,且乙方並不認爲甲方已經構成違約。

第五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的性質、場所及工作條件,按國家法律規定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若乙方從事的職業具有危害性,則甲方應採取措施防止職業危害的發生,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六章 培訓

第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各類有助於提高工作成效、個人管理能力的培訓。乙方因工作需要必備上崗證件的,乙方必須具備,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在甲方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關聯單位的動產、不動產、權利、銀行帳戶、財務信息、檔案證件、圖紙、經濟合同、客戶信息、項目信息、供方信息、價格信息、營銷方案、資源信息、規章制度等商業祕密、知識產權負有保密義務,即使是在雙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後,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披露、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承諾願意與甲方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轉正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甲方認爲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應在與甲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3日內辦理相關離職移交手續。

第十一章 勞動合同的延續

第二十條 任何一方欲續簽勞動合同,應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本合同到期後若甲方既未與乙方續簽合同又安排乙方繼續工作且乙方已接受的,本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一年。

第十二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若乙方對甲方尚有欠款和其他費用,乙方同意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的離職結算工資和經濟補償金中抵扣。若乙方在雙方協商不一致情形下離職(包括乙方在合同期內非甲方過錯未經甲方許可自動離職、乙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但未按規定提交辭職申請、未按甲方要求完善交接手續等情形),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有權向乙方追討欠款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競業禁止事項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況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涉及乙方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系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行爲規範和規章制度,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已經認真閱讀並予以認可。乙方願意自覺接受甲方勞動紀律、行爲規範和規章制度的約束。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乙方負有妥善使用及保管責任,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物品損毀,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乙方確認甲方在招聘時或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向乙方如實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乙方承諾入職時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資質證等證件是真實的、無弄虛作假行爲,同時承諾已如實告知甲方未有先天性或傳染性重大疾病以及影響從事崗位正常工作的疾病,並承諾如有提供上述虛假信息,就視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甘願按照公司規定接受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無離職補償金在內的處罰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四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條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規定存在無效或者不能執行的情形,本合同其它規定的有效性不受任何影響。

第二十七條 乙方確認並承諾: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地址(住所地)系真實有效的,甲方的任何書面通知均能夠送達該地址。如乙方聯繫電話發生變化、因故搬遷或要求變更送達住所地,應於變更之日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郵寄送達該住所地的所有文書均視爲有效送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要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書。

二、職責範圍:前臺桌面、會議室、經理室、綜合辦公區、會計室及陳列的辦公設施。

三、工作職責:

1、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時間內的一切工作任務。

2、保證責任範圍內的清潔、乾淨、無塵土。

3、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需提前請假通知甲方,誤時時間扣除當日工資或則日補班。

4、在做經理室工作時,不得擅自動用經理的物品、不得翻閱。

5、損壞的物品,按原價賠償,從工資內扣除。

四、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 _____個小時,雙休。 工作時間爲:

五、薪資:每日25日發薪。國家規定最低每小時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時_元。

六、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自行購買社會保險,乙方在爲甲方工作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提供乙方勞動所用工具和勞動保護工具,乙方爲甲方提供勞動。在工作期間盡職盡責。

八、解除協議:

甲乙雙方需解除本協議,提前兩天通知對方。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分別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爲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勞動合同如下: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內容爲 ,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工資報酬爲每月 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月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工資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15日。每月從總工資扣除50元做保證金,只要做滿一年一次性補發,如提前終止合同則扣除所有保證金。

四、社會保險

甲方以貨幣形式提供保險福利,年保險金爲人民幣200元,由甲方向保險公司購買。

五、工作性質和考覈指標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2、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在工作期間保管好甲方網吧內的電腦設備。因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壞、被盜、遺失的,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工作期間違反甲方所制訂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勞動關係。

4、甲乙雙方竟在本單位場所內且正常上班時間內有互相責任關係,但上班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或是不在本單位場所內所發生的任何經濟矛盾、意外交通事故等等各種糾紛概不與甲方相關。

考覈指標以及崗位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有權終止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或是甲方重新找到接替辭職人員的候選人乙方方可辭職。

2、乙方因過失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立刻終止勞動關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甲乙雙方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