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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工資發至__________年_____月份,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員工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其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注意,此工作年限包括《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

這種情形與前面第一種情形怎麼區別,這是很多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疑惑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理解,這裏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其意義絕非是說用人單位原來都不簽訂勞動合同,而現在開始簽訂勞動合同,而主要是指“事業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後初次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此之前,該單位實行的都是“鐵飯碗”。國企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與之類似,這裏指的是國企改制打破鐵飯碗,要求重新簽訂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制度是爲了加強用工的靈活化而不是僵化,因此此種情形下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更加嚴格。在這種情形下(事業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後初次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國企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除了連續工作滿十年之外,還需要另一個條件: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連續工作滿十年,也不要求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簡單的說,如果是屬於“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那麼只有“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法律不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有在不是屬於“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纔可以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其它情形,確定是否屬於用人單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其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過失性解除情形和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任解除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種情形包括四個條件:

一,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次數從《勞動合同法》施行後開始計算。如果施行前已經多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次數不計入“兩次”內。如果連續簽訂兩次甚至更多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也不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過失性解除情形和第四十條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任解除情形;

三,續訂勞動合同的;

四,勞動者沒有明示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3

單位領導:

本人xxx,男,大專文化,20xx年11月與貴單位簽訂爲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單位工程部上班。一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爲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內,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工作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與同事融洽相處,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及時做好領導佈置的每一項任務,並協助同事完成各項工作。二是合同期內,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一年來,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餘,積極主動地抓好專業經驗的學習,不斷爲自己“充電加油”。對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軟件進行進一步的掌握,達到熟練運用的程度,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不斷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夠更快、更好的完成。一年來,雖然在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自己的各方面與貴單位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此致敬禮

申請人:

20xx年10月25日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買房裝修了,那麼關於裝修工人的勞動合同有哪些呢?來看看吧!

甲方: 電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位:

乙方: 性別:

證件號碼: 年齡: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爲休息日。特殊情況按照客戶需求安排工作時間等下班。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 元

(三)經甲乙上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種子分配辦法絕地共,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條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資制:

5—10萬單子按3%提成。 10—15萬單子按4%提成。 15萬以上單子按5%提成

工裝視情況而定。

d.提成每月20號按客戶所交工程款的比例發放。

e.中途無故不幹丟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無理由拒絕發放乙方的一切工資以及提成,情節嚴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或私自接私轉單等情況的。

4.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衝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資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方):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錄用乙方爲公司試用職員工。根據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地方法規、條例,甲、乙雙方爲保護各自的合法利益,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如下試用期勞務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崗位:

1.本試用期合同期限爲,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2.乙方於本合同簽署時於甲方任

二、工作時間:

1.每週五天每日八小時工作制。於八小時外,根據《勞動法》在法規准許範圍內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加班;

2.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指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結合甲方的實際狀況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並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應得的節假日薪金;

3.甲方按照國家勞動政策法規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4.若乙方採用計件工作制,則根據工作需要雙方採用協調一致的合理工作時間。

三、乙方職責及義務:

1.履行甲方《崗位說明書》等相關文件或條例所涉及的管理職責及義務;

2.接受甲方的定期及不定期的考覈、評估及職位調整等;

四、薪資:

1.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的薪資結構及薪資管理方法、條例領取薪資;公司薪資制分:計件薪資制和月薪薪資制兩類,其中月薪薪資結構由底薪、績效獎金、職務津貼或提成組成。

2.每月15號前支付乙方前一個月之全部薪資,若甲方未能按規定日期支付薪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國家有關法規支付滯納金;

3.若管理需要對乙方實行計件薪資制時,則實施計件薪資管理規定;

4.乙方採用月薪薪資(底薪含週六加班費) 計件薪資數額如下:(計件和月薪薪資均爲含稅)

5.乙方採用計件薪資制時乙方薪資結構見附表。

6.試用期內,甲方嚴格按《試用期員工考覈管理規定》對乙方實施周/月績效考覈,考覈結果與薪資掛鉤,若通過考覈證實乙方的工作能力、個人表現、工作績效等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辭退或延期轉正之決定;

7.甲方負責對上述薪資結構及薪資數額的解釋。

五、工作安全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工具設備及其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必須按甲方提出的科學方法進行作業;

六、工作紀律

1、於工作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類管理規定和制度,如:《員工手冊》、《保密協議書》等;

2、若違反甲方的規定或制度,甲方有權口頭或書面警告直至依法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七、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非因對方過錯或違約而提出解除本合同,均須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第一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律不予計算薪資;一週後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且在工資結算時,不給予試用時段之績效獎金,另需承擔甲方所給予的培訓費用(額度爲職務津貼的50%)。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且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時,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其它

1、甲、乙任何一方賦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可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時可遞交勞務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機構)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期滿自行終止;

4、本合同塗改、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爲:____________.期限爲: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得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

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3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第

(二)項、第

(三)項、第

(四)向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給予乙方本人1個月工資收人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第

(二)項、第

(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一)項、第

(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第

(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

(一)項、第

(二)項、第

(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12個月的工資收人,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人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人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6個月工資收人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乙方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竟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甲方(單位)名稱:

公司

地址:老龍河單位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

族別:

籍貫:省市縣(區)鄉(鎮)村現住址:

聯繫方式: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同意僱傭同志爲臨時工,根據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條件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任務,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變更,如乙方難以適應變更崗位和任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三條勞動時間、勞動報酬與勞動責任: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度。

勞動報酬:甲方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乙方的技能,合同期內工資協商確定爲:每月元。試用期報酬相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不滿不予支付報酬。

勞動責任:若乙方在工作中因人爲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第三條勞動保護及保險福利待遇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1、甲方爲乙方辦理每年60—1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如乙方在合同期不滿3個月終止合同時,甲方有權從其報酬中扣除相應的保險費。

2、乙方在甲方工作年滿一年,並同甲方簽訂了二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時,乙方可享受一年一次的探親假,並在返回後可報單程路費(硬座)。探親假間,生活費照發,標準/月。

3、因乙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其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事假、病假超期曠工,全月累計超過4天以上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因訂立合同的客觀依據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

4、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的。

1)甲方以暴力、監禁或非法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六條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雙方需要申明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元。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六個月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新勞動合同法關於每月工作時間的規定: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有三種,即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且符合條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度,即分別以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週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並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在整個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平均工作時間總數不超過該週期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該綜合計算週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其不超過部分不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

綜合工時制是指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以下行業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職工;

(3)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勞動合同 篇10

一、怎樣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根據這一規定,如果勞動合同屬於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於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

二、無效勞動合同有什麼法律後果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因而,無效的勞動合同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於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其法律後果是: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考用人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用人單位無同類崗位的,按照本單位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2、無效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造成的。法律上的過錯,是指法律關係主體在主觀上有違法錯誤,包括故意違法和過失違法。過錯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雙方的,它是由當事人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後果,因此,對於無效的勞動合同,在確認其無效的同時,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