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能代爲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爲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爲。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爲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電話):
聯繫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2計件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二OXX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操作工崗位(工種)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產品生產、分裝、包裝及厂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周口市 。
(三).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或職務,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改協議書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12小時,每週工作6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協商後可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並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爲計件工資制。公司具體計件工資單價和計算方式作爲計算勞動報酬的依據。
(二).乙方按甲方的計件工資制度,每天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所得勞動報酬不低於本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每月三十日之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周口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七、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八、其它約定的內容
(一).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交付並組織乙方全面學習了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已經全面知悉並理解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內容並且自願遵守;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視違反情節,依據法律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規定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工作,保持生活經營活動的持續性和連續性,儘量減少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以解除勞動關係而自動離崗的,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允許情形外,應由承擔賠償甲方經營損失的責任。且在此情況下,其他用人單位招用乙方的,該用人單位與乙方對甲方構成共同侵權,甲方有權依法要求該用人單位和乙方連帶賠償經濟損失。
九、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周口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爲: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覈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 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爲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爲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爲甲方服務未滿 年的;
(2)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爲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二)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本職工作,達到規定的工作時間。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
(二)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三)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一)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二)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五、福利待遇
(一)簽約三年可享受三天年假,7月8月有高溫補貼。年假的天數與簽約的年數對等。
(二)簽約三年以上可享有雙倍年假。企業內部競爭高一級崗位升職將獲優先考慮。簽約年限少於三年的不具有同等待遇。如高溫補貼,修年假,優先升職加薪與特別獎勵等等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一)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
(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現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戶籍地址: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勞動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條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1、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爲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元/月,至 年月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商業零售工作
2.乙方的工作崗位爲商場管理、收銀、後勤、品牌專廳銷售。
3.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對所有經營商品及用具負保管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4.甲方因工作需要,應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三條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1、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
2、勞動工時,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結合經營需要,經當地勞動部門批准,實施以年爲週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商場慣例實行輪班制)工作時間每週不超過40小時。
3、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班次進行調整,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4、乙方加班需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四條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被屬經營商場管理部門的各項制度。
3、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4、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5、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2、 甲方發給乙方在崗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試用期間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乙方月工資爲 元/月,月銷售提成按銷售含量百分之提成計發,促銷活動或特殊情況可做相應調整。
4、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有關法律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5、 甲方於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甲方按規定發放的有關福利待遇。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4、年休假公司有統一安排的,原則上按照公司安排的休假方式。
5、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的`,視爲終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無特別約定,合同簽約後1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工作失職,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與他人建立勞動關係的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只是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6、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
7、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按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調整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只是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後合同義務
(一)、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制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物
(二)、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爲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簡歷或績效證明。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執行而發生爭議可以像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甲方及甲方被屬商場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2、合同如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爲準。
5、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20年月日 簽訂日期:20 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簽證日期:20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爲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海南省海口市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________________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當今社會是一個法治社會,無論是販夫走卒還是達官貴人都離不開法律的約束,因此,任何事情都要講究的白紙黑字。
鑽石錢櫃勞動合作協議書
甲方:某餐飲娛樂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一、 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行此協議書。
二、 工作內容及紀律:
甲方聘用乙方爲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爲部門 ,工種爲 ,乙方培訓期爲七天,試用期爲壹個月,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此協議,但必須提前(幹部、收銀員十五天,普通員工七天)通知對方。試用期滿簽訂協議。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及乙方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合作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程序與保密制度等,乙方如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三、勞動報酬:
本公司遵循按勞取酬的原則,甲方按現行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法,按月發放;甲方也可相應調整乙方工資,並嚴格執行國家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乙方入職前含一週或一月培訓工資,按每日8元補助,入職後第一個月屬於試用期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簽訂此協議,並在協議合作期內每月扣發基本工資的10%,協議期滿後,除補發所扣工資外,另在原級工資里加50元工資。一年以上在原級工資加100元工資。
四、 離職:
協議前:乙方在培訓期及試用期未滿一個月自動離職,甲方將拒發乙方工資,乙方試用期滿後自動離職,需提前填寫離職申請單,並於(幹部、收銀員十五天,普通員工七天)後領取離職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當月工資於次月發放。
簽定協議後乙方在協議未滿前離職,視情節大小而定:
1、如屬乙方自動離職者,需提前填寫離職申請單,並於(幹部、收銀員十五天,普通員工七天)後領取離職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當月工資於次月發放,但協議期間所扣協議款將不給予發放。
2、如屬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公司人事規章制度者,甲方給予此類勸退,當月工資次月發放,但會在協議款里扣除50%,以作懲戒。
3、如屬公司部門每月末尾淘汰制人員或工作表現不求上進者,甲方給予勸退者,當月工資次月發放,同時協議款也將扣除20%,以作懲戒。
4、如屬甲方開除人員違反公司免職條款者,所扣工資及未發所有剩餘工資將不予發放。
五、勞動協議終止的條件:
甲方有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1、如甲方不按照協議書內規定的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勞動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者,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勞動合作協議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協議內容,如有未盡事項或與有關規定相牴觸時,將根據具體事項進行商討做出相對處理。
協議期滿,甲方應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協議期滿七天至十五天內,不履行續定手續並在公司繼續任職者,視爲自動降級,爲公司臨時員工領取基本工資。
勞動合作協議期滿前,甲方應提前七天終止或者續訂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或續訂協議手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承擔一定違約金
本協議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勞動管理部門保留存檔。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來自:右耳鑽~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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