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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合集六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勞動合同合集六篇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 條項之約定,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的 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爲 ,在甲方工作年限爲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籤 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籤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勞動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就工程施工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範圍和內容: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 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 元整(¥元),工程總價包含乙供材料費、安裝費用、材料保管費用、搬運費用、安全保障設施費用、工傷保險費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經甲方認可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2. 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向甲方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等。隱蔽工程未經甲方專業人員檢查不得隱蔽,否則將承擔有關責任。

3.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4. 工程竣工後雙方共同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5. 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內整改完成且達到竣工要求時,甲方有權按計劃合法使用而不被視爲驗收通過,乙方須在有限的時間內處理完畢,直至驗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爲準。

第五條 施工設計變更

甲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要,可以對施工設計進行部分變更,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因施工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減,根據實際工程量結算。

第六條 雙方負責事項

1. 甲方

1) 合同簽訂後,向乙方提供有關技術要求和圖紙;

2)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各方共同簽署的交底紀要;

3) 監督乙方工程進度及質量。

2. 乙方

1) 自備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檢驗、管理;

3) 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

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5) 負責提供現場的二、三級電箱,以滿足現場的施工要求,使用的電箱要符合

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承擔施工用電費用。

6) 負責及時收集、清運現場施工垃圾,並對所屬施工區域安排專人進行清掃,

確保施工現場整潔。

7) 負責竣工驗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護工作。

第八條 安全生產

1.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設置安全

保障設施,自費辦理工傷保險,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2. 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 本工程總價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2.工隊進場預付總價款的 % 元;按工程進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價款的 %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交付後 天內,甲方付至總價款的 % 。

3.餘 %爲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爲年,到期後付清。

4.施工圖中已反映的內容,如屬漏報,則認爲已包含在其它相關項中,不再增補。

第十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對於材料的使用,應堅持合理用料、節約用料的原

則,嚴禁超標準用料,超標準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額支出損失,在工程費用結算時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

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乙方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

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按照同期銀行借款利息支付違約金,

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附件:《設計圖紙及要求》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甲方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爲: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5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爲年 月 日止。現因:

(1)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 合同期滿終止;

(3) 辭職

(4) 辭退

(5) 其他: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單位自 年 月 日起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離職證明書

茲證明自 年 月 日入職我公司擔任 部門崗位,至 年 月 日因 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法已實施3個多月了,依然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有的企業積極貫徹實施,提升自身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有的企業仍在“抗議”,試圖以“強勢的聲音”使修改法律納入議事日程;有的企業卻在觀望,期待《實施細則》能放寬一些限制。

一部立法過程最爲審慎、徵求意見最多,被譽爲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生動實踐的法律,何以引發瞭如此熱烈的爭議?

爭議本身是一件好事

自勞動合同法出臺後,社會各界的“解讀”就一直未曾停止。部分來自經濟學界和企業界的聲音認爲,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會僵化企業的用人機制,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不利於企業競爭力的提升。有人甚至認爲在目前我國經濟欠發達條件下,立法提高勞工標準、建立社會保障是“未富先驕”,不符合我國國情,應當優先發展資本,保證競爭力,待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再談勞工權利保障問題。

“這種熱議恰恰說明勞動合同法出臺的必要性,恰恰說明新法影響着多少家庭、多少階層的利益得失。”專家指出,“勞動合同法長時期受到關注原本是一件好事。一些企業基於本身的利益考量提出訴求,一些學者基於自己的理論認知提出建議,恰恰證明了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法機關針對這些爭議的焦點進行積極迴應,也有助於法律意識的普及。”

企業界聲音被放大了

來自一些企業的聲音認爲,勞動合同法沒有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法律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事實上,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這樣具有廣泛的羣衆基礎。

在初次審議之後,20xx年3月20日,勞動合同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徵求意見。立法工作機構收到近20萬件意見。因此,勞動合同法的制定是經過深入調研、充分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

爲什麼勞動合同法出臺之後,會引起強烈反彈?專家指出,企業界的反對聲浪被放大了。“那些反對聲音,在所有企業中佔的比重是相當小的一部分。”專家表示,因爲這些企業有“話語權”,他們充分表達自己的訴求,引起有關方面的關注。“很多企業是依照法律去做的,但這種聲音還不夠響亮。倒是一些做得不好的企業反對聲很甚。”專家指出,“說勞動合同法不好的,違法企業大約佔80%左右,但願這種聲音不要影響到政府的決策。”

反對緣於對法律的誤解

社會上的某些“誤讀”,在一定程度上對一些企業抵制勞動合同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據立法者分析,有很大一部分企業對勞動合同法持不同意見,都是緣於對這部法律的不瞭解。

目前有人把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理解爲“無期限合同”,這是一種誤解。“從法理上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隨時有可能解除的,它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是常態,與企業的用人自主權、擇優劣汰並無矛盾。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用工制度上不可能恢復‘鐵飯碗’,那是與市場經濟相矛盾的。”

針對勞動合同法影響企業利潤的說法,來自立法者的聲音很明確:“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對效率的關注與對社會公平和民生的關注應該更爲平衡,要讓更廣大的勞動者羣體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企業要發展,勞動者也要發展,讓他們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是必然趨勢。”

執行法律不能打折扣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爭議可以繼續,但法律必須貫徹實施。專家指出,“面對法律的實施,廣大用人單位沒有別的辦法,惟有依法改變自己,儘快進行必要的轉型,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儘快與勞動合同法所設計的新制度接軌,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

其實,隨着對勞動合同法漸漸深入的瞭解,很多企業都已經意識到新法並未給企業帶來“重大”負擔,但增加企業“違法成本”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20xx年,企業應從內部外部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按規章制度辦事,纔是新法下正確的“用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