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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全日制勞動用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簽訂本合同須知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規定是:

(一)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勞動合同。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甲方應當爲乙方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乙方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乙方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沒有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四、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話:

郵 政 編碼:

勞動合同 篇2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有效提高管店中學第三、第四畫室學生美術專業成績,甲方願意短期聘用(約56天)乙方兩位承擔幼兒園的教學任務,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願意聘用乙方二人承擔幼兒園的教學任務,乙方應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和課程安排。

第二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住宿,不提供飲食。

第三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甲方付給乙方每人每天300元工資(工資以天計算,每天三個時段,上午、下午和晚上。)

第四條:乙方遵從甲方課程安排。教學時間:20xx年10月爲20天,11月不少於24天,不多於28天,12月份1至10號共10天。時間段可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必須保證教學時間段。

第五條:若乙方單方違約,不完成教學時間和教學任務,乙方自願退還在管店中學所領的所有款項。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交通安全、醫療等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解除。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對教學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

職 工(乙方):

身 份 證 號 碼 :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廣州市職工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類別(管理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崗位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爲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甲方)與 (乙方)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工作任務爲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 個月爲試用期(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爲:( )管理類/( )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爲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 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

3、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範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姓名

住所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繫人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爲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 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 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 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 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上海市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 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_____

單位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卡號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方式及電話: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甲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確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或與實際用工單位的協議終止爲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實際用工單位)的_____崗位從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書面公佈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合理定額,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實際用工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努力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作要求。 3.實際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需要調整或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應由甲方徵求乙方的意見,並與乙方協商一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約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月)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

2.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休,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不包括在勞務費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爲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由甲方按實際用工單位提供的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代發。由於實際用工單位未及時支付到帳的,由甲方先行墊付,並由甲方向實際用工單位按雙方協議追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着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建立勞務派遣規章制度,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佈;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佈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無約束力。

2.乙方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實際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行爲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應與實際用人單位約定由其承擔或部分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義務,並將約定內容書面告知乙方。實際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出現勞動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係保留。中止履行情況消失,雙方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當繼續履行;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中止時間不計人勞動合同期限。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4.本合同應當依法解除和終止。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同時,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資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仲裁的一方須在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應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十三、甲方應當自在乙方第一個工作日之前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以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爲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者鑑證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自願鑑證,並予審查備案。甲乙雙方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依法向對方履行告知義務,或採取欺詐、威脅等違反法律、法規行爲簽訂的勞動合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由過錯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

員工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

勞動者: (以下稱“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二)乙方性別: 出生年月:年 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教育程度(學歷):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現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 本合同是確立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成立的法定依據

(一) 乙方聲明在訂立本合同時,已經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 乙方保證訂立本合後承認和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三)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規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後的制度執行。

第二條 合同類型與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類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未重新訂立有關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長續簽(變更)本合同的期限的,

本合同即對雙方不再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基本工作內容爲: 。具體可參見相應崗位的《崗位職責說明書》。

(二)乙方工作地點: 完成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覈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資級別,乙方自願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國家機關的其他工作。

(五)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從事工作所產生的職務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和知識產權等的一切權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有關事宜,非經甲方追認,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平均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安排員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應嚴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據加班申請依法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未經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時間之外的行爲,不屬於加班行爲,乙方無權要求加班費。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屬於個人自願行爲,不屬於公司規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調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若非特別說明,均爲稅前工資)

(一)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期間月工資爲 元,正式錄用後月工資爲 元。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甲方在每次薪酬變動時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 乙方的工資待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工作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工作進行考覈評價,考覈評價結果需扣除工作報酬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和其他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業務技術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合同及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並可依據具體情況、悔過程度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各種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並可追究乙方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隨時解除或變更。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決定接受乙方聘用的保安隊員提供安全保衛工作,並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時間及範圍

1、服務時間: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安爲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學校安全和維護;對外來人員、車輛的檢查和查驗;對學校各類物資進出的控制;對各類危險物品的控制;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和規範;對校園內的各類緊急情況進行控制;協助學校處置發生在校園內的緊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保安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 萬元,由甲方財務部門轉帳至乙方的帳戶。逾期不付,每五個工作日按每月應付款項5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爲保安人員提供良好的執勤工作環境,關心保安人員的生活,爲保安人員提供必需的食宿、防寒、防暑等工作生活條件。

2、甲方應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自覺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對現金和貴重物品的保管,必須嚴格依照規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人員進行相應的管理和監督,對保安人員違背本合同職責的行爲及時批評教育,實事求是向乙方通報,必要時有權利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不得指使保安人員從事違紀違法犯罪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人員的瀆職行爲進行經濟處罰,由甲方保衛處根據《保安工作處罰制度》進行督查和考覈。具體操作方式見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

5、甲方遇大型活動、各類事故、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可以商請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員參加維持校園人員、車輛通行、排隊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費用,該費用由學校財務部門直接轉帳至乙方帳戶上,每月底結算。

6、乙方保安人員在執行勤務時因公發生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有關誤工、撫卹等費用,其醫療費用由乙方從爲保安人員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中解決。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的保安隊員必須經培訓並取得保安從業人員資格證。如果經甲方試用不符合要求,或違反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經教育沒有改進的,甲方可要求更換保安隊員,但應提前一個星期告知乙方,以便乙方調換其他隊員。

2、保安人員在執行勤務時,必須着統一的保安服裝,佩戴標誌和執勤證;必須服從甲方和乙方的雙重領導,認真學習政治、業務和法律知識,盡職盡責,爲甲方提供高質量的保安服務;必須遵紀守法,文明執勤,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不得有法律、法規禁止的違法行爲;必須認真維護責任區正常工作秩序,防範刑事、治安案件發生,制止外來人員引發的各類糾紛和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爲,對現場發現的違法犯罪人員及時報警或協助公安、保衛部門抓獲,扭送當地公安派出所處理。對刑事、治安案件現場和災害事故現場,應先行保護並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秩序。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對保安進行管理,並按照甲方《保安工作處罰制度》對保安的行爲進行規範,具體做法是:甲方保衛處每次發現乙方保安有《保安工作處罰制度》中所列行爲的,可向乙方提供有違紀保安簽字的《處罰通知單》複印件,乙方根據《處罰通知單》上的金額從保安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並在每月底交甲方保衛處作爲獎勵資金。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務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3、因甲乙雙方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違約方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雙方各有過錯,則應根據過錯大小由雙方分攤責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終止的,視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當事人責任。

4、因乙方保安隊員工作上疏忽或失職直接給學校造成了損失,如檢查不嚴導致閒雜人員進入校園併發生了盜竊、擾亂、羣毆等事件;私自放進危險物品發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等,經查證屬實,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七、解決爭議的辦法: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甲方的《保安工作處罰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下列第 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個月)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 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 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 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 (周、月、季、年)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