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勞動合同

【必備】勞動合同彙總7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必備】勞動合同彙總7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號: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就甲方聘請乙方爲其財務總監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崗位

根據甲方長期發展及公司運營需要,甲方特聘請乙方爲其財務總監。

二、薪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該工作崗位實行固定薪酬+工作績效+年終獎金報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間甲方依照 元/月(人民幣)的薪資標準,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資報酬,同時甲方將依據公司運營情況及乙方的工作實績給予乙方工作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等津貼;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用車便利;

(三)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時間

(一) 甲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 甲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計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五、工作職責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依據本合同及甲方相關制度,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項目成本及未來收益分析及預測;

(二)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覈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存貨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強公司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三)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彙總、審覈下級部門上報的月度預算,召集並主持公司月度預算分析與平衡會議;

(四)負責重要內審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五)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彙報工作情況;

(六)主持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覈算和會計監督、預算管理、審計監察、庫管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落實情;

(七)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

(八)按規定審批從銀行提現金的作業;

(九)負責審覈簽署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會計決算報表,會籤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

(十)參與公司投資行爲、重要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決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參與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十一)做好財務系統各項行政事務處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強團隊精神; (十二)組織做好財務系統文件、資料、記錄的保管與定期歸檔工作; (十三)組織做好保密工作;

(十四)代表公司與外界有關部門和機構聯絡並保持良好合作關係;

(十五)公司現金流使用的統一規劃。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實際需要,爲乙方安排財務相關工作,分配具體工作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薪資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規定的待遇;

3、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財務總監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獲取薪資報酬;

3、對甲方財務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辭職(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

(四)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經營祕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3、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4、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5、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6、愛護甲方的財產;

7、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有刑罰收監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甲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薪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財務總監職務。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附則

(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聘用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訂或終止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籤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籤 字):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濟南魯泰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乙 方:濟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 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五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七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不得低於前款第(一)、(二)、(三)項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應當將加班工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給乙方。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應當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後的數額確定。乙方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後的數額確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 , 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 職業危害防護制度 ,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

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勞動合同續訂書

2、勞動合同變更書

3、崗位協議書

4、培訓協議書

5、保密協議書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公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共10頁,當前第1頁12345678910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共10頁,當前第2頁12345678910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 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共10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共10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 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共10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共10頁,當前第6頁12345678910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共10頁,當前第7頁12345678910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共10頁,當前第8頁12345678910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訂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 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共10頁,當前第9頁12345678910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爲本單位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爲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產(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擬支付乙方:_________。並根據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

四、: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產生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雙方認爲需要訂明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和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2.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爲規範,並監督其實施;

3.對違反本單位規章的乙方依法給予處罰;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學習政治文化和業務技術,參加甲方組織的專業技術培訓;

2.在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衛生標準條件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惡劣,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3.按照個人的能力以及勞動的數量、質量領取勞動報酬;

4.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參加黨、團、工會組織以及參軍等;

5.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等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

2.根據法律、法規以及集體勞動合同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工3.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規定的社會保險;

4.對乙方以禮相待,不得采取有損其人格尊嚴的行爲;

5.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爲規範,於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

6.支持本單位工會組織的正常活動;

7.在、解除時,應提供給乙方一份證明書。

(四)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進行工作,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和保守本單位生產(工作)或業務祕密;

3.嚴格按照生產規程和安全規程進行生產(工作);

4.愛護設備和工具,並對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甲方在合同期間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包括養老、工傷、醫療、疾病、生育、失業等)。

八、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和女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傷亡等有關保險。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國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甲乙雙方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乙方被勞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調解,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xx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

(四)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卹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願委託甲方代爲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採用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爲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後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織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鑑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下同)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 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於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爲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 _ 聯繫電話_______ _

家庭住址 :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

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爲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爲。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爲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電話) 聯繫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羅田縣興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駕駛員(押運員),聘用期限爲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三個月,試用合格,雙方協商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乙方應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身份證、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押運員證等)真實有效。

三、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否則甲方可以依照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四、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或將車輛轉交他人駕駛,出車按通行證和公司指定路線行駛,違者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和處罰。車輛主動違章由駕駛員個人負責,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包括個人安全、經濟損失、違章罰款)由司機個人承擔,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的由司機個人賠償損失並解除聘用合同。

五、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停車場,車鑰匙放在指定地點,在外停車時,也應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內,否則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

六、工資報酬和待遇按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執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內部規章管理制度,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2、身份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不能勝任駕駛員崗位的;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勞動教養、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否則,此合同終止。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違反合同約定或擅自自行離職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並根據受損情況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個人原因造成甲方和個人經濟損失的,該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因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根據需要可以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羅田縣興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勞動合同 彙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