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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的管理制度(15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的管理制度(15篇)

財務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促進我校各項工作健康發展,特制定板湖國中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任務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手段,促進學校財務管理的程序化、規範化,合理編制預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提高學校理財水平,使學校獲取最大的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校長對財務工作負總的責任,指定一名領導負責學校財務工作;學校不設多頭領導,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經費制度。學校校長及行政領導必須帶頭嚴格遵守執行並支持財務人員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能和正確地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和權限不受侵犯和打擊報復。

第四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財務管理條例,做到不違反財務制度。

第五條財務人員要根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記賬,做到收有憑,支有據。

第六條財務人員要做好日常事務工作,做好記賬、算賬、對賬、報賬工作,做到數字準確,賬面清楚,專款專用,日清月結,按期向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學校收入是指學校爲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包括:

(一)上級撥款的財政補助收入、教育費附加收入和上級主管部門補助收入。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的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學校收取的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八條事業收入方面,必須嚴格執行縣物價局和縣教育局所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收費範圍和超標準收費,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收費和多組重複收費,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標準,堅決杜絕亂收費和濫收費現象。

第九條學校依法使用縣財政局規定的收費票據,保證票據如實填寫,印章齊全。

第十條學校應及時將各類收入收存入賬,納入財務管理體系,防止不收、漏收、少收或錯收。不得截留、挪用收入。不得將收入長期滯留賬外、體外循環或轉入“小金庫”。

第十一條學校所有財務收支活動都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非財務部門不得單獨設立賬戶。

第三章財務開支管理

第十二條報賬會計定期報賬,覈對好賬目,做到賬賬、賬款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開支實行預算管理。財務開支是學校正常運轉的需要,也是直接影響學校發展的重要因素,嚴格執行財務開支預算是財務人員的重要職責。

第十四條財務開支的審批。財務開支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原則是:按權責審批,實行誰批准開支,就由誰負責審覈簽字。財務開支實行校長一支筆審籤。

第十五條財務人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財務計劃、預算,保證及時、合理地提供資金,正確地執行單位預算,支持和促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六條報賬會計要嚴格按國家、省和市規定的財務法規制度辦理一切經濟往來,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符合財務法規制度的付款和結算。屬於報賬會計失職造成的事故,由報賬會計負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採購報銷具體程序:

(一)需採購的科組或個人,提出申請,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購買。

(二)採購總價金額較大的,須經學校領導會辦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門辦理。

(三)購回物品應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歸倉管理,統一發放使用;各科組(部門)自購自用者,也須履行先驗收後登記領用手續。

(四)報銷的發票必須是正規的、有效的稅務發票。發票字跡要清楚,大、小寫一致,而且發票填寫需齊全。(金額較大的工程及費用,必須附有報價明細單或合同書。)

(五)報銷單據按規定粘貼,並填寫好報銷憑證。發票背面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及驗收人簽名,按財務審批權限經領導審批簽名後方可報銷。

(六)出差差旅費等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借用現金和領用支票,一律要有申購單,並由部門主管簽發意見,校長審批方可借支。領用支票,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到財務室結賬。如第一次借款未清,一般不予辦理第二次借支。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九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需經校長批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後,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是學校教育教學的主要勞動資料,是發展教育、保證教學的重要物質基礎。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課桌椅等),也作爲固定資產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爲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一條校長對固定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總務主任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具體的組織管理責任。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務會計、總務處(保管室)和使用部門三方共同參與。使用部門負責人是管理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責任人制度。責任人有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和使用所屬固定資產的權力,也必須負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要適當賠償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後,總務處(保管室)按統一分類標準分別設賬管理,定期查對,保證賬、卡、物相符,以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員領用或內部調撥固定資產時應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相關手續,發現固定資產閒置、損壞、丟失、被盜時及時通知總務處(保管室)。

第二十五條每年十一月份爲固定資產清查月,總務處應會同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盤點核對工作,並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存在閒置浪費,是否需要報廢等情況進行登記。對損壞、報廢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領導批准的前提下,及時調賬和進行修理。未經批准的報廢、盤虧、損失不得擅自調賬。負責固定資產賬目的財務人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應辦理交接手續。

財務的管理制度2

爲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覈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覈印鑑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覈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佈,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後立卷歸檔

財務的管理制度3

爲確保安全、文明辦公,強化企業管理,展示現代化企業形象,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維護公司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全體員工要提高“吸菸有害健康”的認識,自覺禁止吸菸,以公司利益爲重,嚴格遵守公司禁菸管理規定,不得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內吸菸。

第二條辦公區域內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各部門辦公室、接待室、活動室、宿舍、職工餐廳等。以上場所張貼禁菸標誌,不放置煙具,二十四小時全面禁菸。

第三條辦公區域暫時可以吸菸的場所有:各樓層樓梯口、室外場所。

第四條在接待外來人員時不敬菸、不接煙,並主動提醒外來人員公司的禁菸規定。

第五條員工有義務、有責任宣傳吸菸對健康的危害和禮貌勸阻禁菸場所內的吸菸者。

第六條公司員工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內吸菸,每次樂捐50元,連續2次以上違反禁菸規定的樂捐100元。

第七條以各部門辦公區域爲單位,實行禁菸連帶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同時樂捐50元。

第八條實現全員檢查監督,行政人事部爲監管執行部門,對舉報,檢查的結果進行即時處理。如若出現違規行爲,除處罰外並內部通報。

第九條因違反本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按公司實際損失照價賠償;造成人員傷亡的,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第十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開始執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爲了加強代理會計機構的管理,規範代理會計業務,促進代理會計行業的健康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的規定執行。按照規定的規定製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設立代理記賬機構和委託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本辦法所稱代理會計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本辦法所稱“客戶”,是指委託代理人會計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本辦法所稱“會計”,是指接受委託會計業務的會計機構代理。

第三條設立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的申請,應當經縣級以上__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並予以批准。機構簿記許可證由財政部印製。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__部門和計劃市政府確定。第四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3名以上全職員工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監理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完善的代理會計準則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第五條申請代理會計,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並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商的協議或章程;

(2)員工身份證明,會計資格證書,主管代理人記賬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人員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

(3)代理人簿記業務負責人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全職員工在機構全職工作的書面承諾;

(4)辦公地址和辦公場所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代理簿記業務規範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機構名稱的有關資料。

第六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批准。如果不能在20天內作出決定,審批機關負責人的批准可以延長10天,並告知申請人延期的理由。

第七條審批機關審查滿足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准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出具批准文件,並出具代理簿記許可證。審批機關決定不批准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有權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省級以下人民__部門作出批准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准文件複製到當地省級財政部門。

第八條申請人取得代理人的會計許可證後,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室的顯着位置設置代理簿記許可證。

第十條代理人會計機構名稱,會計,會計業務負責人或者辦公地點變更的,變更登記由審批機關依法辦理。

第十一條單位應當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但沒有設立會計機構或者帳戶的條件簿記公司內部管理系統。

財務的管理制度5

根據《會計法》和上級有關加強財務管理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x按上級規定設立兼職會計、出納人員,負責所有收支帳務,做到依法立帳、正確覈算、嚴格管理。

二、經費管理

1、經費管理嚴格按照財經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實行統一管理,由局長“一支筆”審批。

2、建立健全會議報表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局長報送財務報表及財務收支情況。

 三、費用開支報銷程序:開支計劃請示—局長同意—經辦人辦理—辦公室主任覈實—分管領導審覈—局長審批—出納付款。

1、旅差費: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到辦公室登記,差旅費報銷實行每月按規定標準填報一次,辦公室主任簽字證明,分管領導審覈,局長審批後方可報銷,任何人不得虛報、謊報、否則,將按財經紀律從嚴查處。

2、文英複印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趕製的,由辦公室在指定地點統一結算,辦公室主任證明,由分管領導審覈,局長審批後列支。

3、通訊費:按區委、政府的文件規定標準予以報銷,超額部分自理;單位電話費、郵寄費憑正規發票和憑證報銷,辦公室具體承辦。

4、招待費:各種接待,須事前向局長請示,經同意後由辦公室主任經手在標準內開支;標準由局長確定。凡不事前請示或超標開支的由經手人自負。

5、小車修理費。小車修理由辦公室主任會同駕駛員一同到修車單位修理,商定的修理崑山須事前向局長請示,同意後方可修理。

6、現金管理: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須履行借款手續,經局長審批後出納方可借款,公事辦完後回單位5天內必須結清手續。出納員要加強現金保管,嚴禁現金丟失和被盜,對現金不存銀行、私自放在辦公室而被盜,後果自負;出納員不得挪用、貪污公款,不能“白條頂庫”,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7、工作人員不準用單位資產等爲他人或其它單位提供任何擔保。

8、票據管理。xx使用的票據一律使用財政局統一印製的專用據。不得白條收款。購買和使用票據必須建立臺帳,登記經手人,每月結一次帳據,每年十二月底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專項清查使用情況,並將結果上報局長。

9、單位任何經費的開支,未經領導同意,先斬後奏擅自決定發生的費用及白條報銷費用,一律不予以審批報銷做帳。購買辦公物品和生活招待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兩人以上經手。

10、公共財物管理。財物分爲固定財物和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固定財物有小車、辦公桌椅、文件櫃、保險櫃、沙發、茶几、空調機、電話機、飲水機、電腦設施等;日常辦公用品有紙、筆、墨水、文具、書籍、電腦打印機耗材等,由辦公室統一購置並負責日常登記管理。每年底由辦公室對固定財產進行一次清理。

購置辦公用品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日常辦公用品由各室、股、隊提出計劃,報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統一購買,部門領用登記。

財務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範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企業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工作。

第三條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爲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覈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範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牴觸,並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或備案後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准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爲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於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覈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總公司主要下達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並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並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爲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週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於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

第十一條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爲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於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爲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覈批准後,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

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十二條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覈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各企業要制訂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並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爲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佔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覈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爲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覈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納入本單位會計覈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於控制和考覈。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覈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四章稅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稅收徵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稅,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稅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稅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稅款上繳總公司。

第二十二條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稅後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法定公積金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餘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並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併報表的企業,應於當月終了後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於當月10日出彙總合併報表。

第二十五條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說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於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說明。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規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會計法》、《預算法》以及《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縣國土資源局系統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縣國土資源局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活動,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籌集資金,量入爲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本單位年度部門預算和財務收支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和各項業務必需開支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活動進行有效控制和監督;

(四)加強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接受各方面監督、保證資金安全規範運行。

第五條 全局系統的財務管理活動在局行政領導下,由局財務股統一管理。經局長授權,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可代其審批。

第二章 局機關財務管理辦法

第六條 部門預決算和年度收支計劃管理規定

1、部門預決算:財務股根據有關規定,彙總編制年度部門預決算,經黨組會集體研究後報局長籤批;

2、年度收支計劃:財務股根據有關規定和事業發展實際情況,編制年度收支計劃,經黨組會集體研究後報局長籤批。

第七條 人員經費管理規定

1、工資、補助工資、津、補貼;按照國家、省、市人事(勞動)和財政部門及有關部、委、局聯合行文所規定標準,政工股覈定標準,財務股落實資金渠道,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

2、獎金:按有關規定,政工股制訂方案,財務股落實資金渠道,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

3、福利費:按有關規定,辦公室制訂方案,財務股落實資金渠道,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

4、社會保障費:財務股按國家規定標準計提、繳納;

5、臨時工工資:政工股制訂年度臨時用工計劃報局長審批後,統一辦理勞動用工手續,覈定工資標準;財務股落實資金渠道,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據實編制工資表發放。

第八條 購置費管理規定

所有采購項目統一由辦公室實施。凡已納入政府採購目錄,達到規定標準的採購項目,辦公室按照政府採購的規定實施政府採購,各相關股室、所、中心、隊,根據實際需要提出書面購置計劃,辦公室簽署意見後,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審批,購置計劃資金總額3000元以上的,報局長審批,財務股根據批准的購置計劃,落實資金報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安排資金。對未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的採購項目,按上述程序報批後購買。

第九條 公用經費管理規定

1、公用經費範圍

(1)執法經費爲執法支隊發生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各項費用;

(2)接待費用爲辦公室接待部、省市、縣領導、外來客人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3)機關水電維修費爲維持機關正常運轉和維修宿舍樓公共部分所需水、電、氣、空調、綠化、衛生、物業管理等購置、維修、臨時人 員經費等;

(4)汽車費用爲辦公室所管汽車的油料費、路橋費、保險費、修理費、司機出車補助費等;

(5)宣傳工作、培訓工作、老幹工作、計生工作、黨委工作、信訪工作、紀檢監察工作等其他專項包乾經費爲與該項工作有關的所有費用開支。

2、公用經費嚴格按照年初制定的預算和支出計劃控制使用,經辦人簽字後報分管局領導簽署審覈意見,由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單次開支5000元以上的報局長審批。

第十條 專項經費管理規定

(一)專項經費分爲一般專項經費和項目經費,一般專項經費是指根據實際情況,爲完成特殊工作任務而安排的預算資金;()項目經費是指國家、省、市、縣財政根據批准的任務立項安排的預算資金,主要有土地開發整理整治、土地復墾、基本農田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礦產資源保護、地質礦產勘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基礎測繪、信息系統建設等項目資金。

(二)一般專項經費:經辦股室編制用款計劃,報分管局領導審覈,報局長審批。單次支付金額5000元以上的報局長審批。

(三)項目經費:經辦股室(部門)根據經批准的立項任務書組織編制項目資金預算,財務股組織審覈項目預算,分管局領導商分管財務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局長審批。單次支付金額10000元以上的報局長審批。

(四)專項經費應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要求嚴格管理,控制使用,堅持事實求是、精打細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不得擠佔、挪用,年終結餘按有關規定結轉。項目經費預算或用款計劃一經批准原則上不準超支,特殊情況須追加預算或計劃,按審批程序追加後方予以報銷。

第十一條 各類報銷票據必須真實、合法、內容齊全、手續完備。

1、所有票據必須做到單位名稱、日期、內容、數量、金額、填制單位簽章及填制人等項目齊全,缺一不可;

2、報銷票據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和領導批示;

3、汽車修理費必須附有修理清單。

第三章 貨幣資金內控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十三條 爲了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十四條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並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第十五條 付款業務應當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付款申請。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付款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合規的發票或相關證明。

(二)付款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付款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三)付款複覈。會計應當對批准後的付款申請進行復核,複覈付款申請的批准範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覈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複覈無誤的付款申請,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六條 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挪用、侵佔、貪污貨幣資金等行爲。

第十七條 現金庫存限額由縣財政局覈定,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八條 現金使用的範圍

1、職工工資、各種津補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個人的科技、文化、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它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爲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

第十九條 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第二十條 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二十一條 應當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並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二十二條 加強對支付結算憑證的取得、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二十三條 指定專人定期覈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覈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四條 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二十五條 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註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範圍及計價標準

1、按現行制度規定,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並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應作爲固定資產覈算。單價雖不滿500元,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大量同類物資,也應作爲固定資產覈算;專用設備:單價800元以上,並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的標準,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大量同類物資,也應作爲固定資產覈算。

2、固定資產的分類:

a)房屋和建築物;

b)專用設備;

c)文物和陳列品;

d)圖書;

e)其他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均以原始價值作爲計價標準。

第二十七條 財務股設置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及固定資產登記表,辦公室指定專人作爲固定資產管理員;固定資產管理員按數量、金額、存放使用地點(部門)逐項登記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實物臺帳,保證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實相符。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實物管理按使用權歸屬,實行部門負責制。各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備查帳,部門負責人崗位變動,要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第二十九條 局財務股和辦公室定期組織固定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損壞、丟失、報廢、盤盈(虧)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局辦公室簽署意見,報分管辦公室局領導審查,財務股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報批後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對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按財政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票據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 凡購買商品和支付勞務費用,以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的開支,都要收取有稅務機關“監製章”的發票,交納事業單位的一切費用,要收取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費“專用章”的收據;無上述印章的`票據不予報銷。

第三十一條 票據要填寫戶名、商品名稱或項目、計量單位、單價以及大小寫累計金額、開票日期、單位及經辦人簽章。個體的要有經營人簽章。若有缺項或錯填項目,應不予接收。

第三十二條 自填票據的管理

1、凡收取資金,在取得收入時,均應向付款方如實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或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或稅務機關印製的有“監製章”發票,不得向外出具其他形式的票據;

2、在開具票據時,按規定填全項目,並加蓋財務專用章;

3、對填寫錯誤的票據,應完整保存,對其各聯應註明作廢字樣,不得私自銷燬,如有丟失票據,應及時報告財政、稅務機關處理;

4、在填寫票據時,要用圓珠筆填寫;

5、票據只限本單位使用,不得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填寫票據。

第三十三條 空白票據的管理

空白票據必須由專人統一購買和保管,並建立購買、領用登記手續,如實進行統計,按要求定期報送報表,用完的票據存根要按規定保存或上繳。

第六章 會計工作規範化要求

第三十四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中發生的差錯必須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的更正錯誤方法進行更正。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應按規定設置總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並根據經濟業務需要設置明細帳和輔助帳。

第三十七條 各類明細帳必須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設置帳戶,凡要求按單位、個人或按規定科目設置帳戶的,應按全稱分別設置,不得設置綜合性帳戶,不得任意以表代帳。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有關規定進行編制,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上報及時,說明清楚。

第三十九條 會計報表上報前,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審覈,並報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局長審閱並簽名蓋章後方可上報。

第四十條 會計部門要按照國家關於會計檔案管理的規定和要求,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定期裝訂成冊,整理立檔,並妥善保管。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財務股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8

爲規範財務管理,切實把經費收好、管好、用好,根據縣教育局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中心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方針、政策、制度,確保各項財務收支業務合理、合法、合規。

二、真實、準確和完整地反映財務收支情況,按月編制財務報表,並接受監督和檢查。

三、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各項專用資金,繳納各種稅金和有關費用。

四、按規定使用各種票據,嚴禁使用“白條憑證”和。

五、不屬於本單位的經濟往來,不得在本單位的銀行賬戶開支。

不準租借銀行賬戶、支票、公章等。

六、嚴格執行現金庫存限額,現金使用範圍,現金髮放手續的規定,不得賬外設賬。嚴禁現金坐支、套取現金, 嚴禁設立小金庫。

七、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津貼、勞酬費、獎勵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支付。

八、嚴格現金收付手續,堅持“賬錢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人員辦理,管理制度《中心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九、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具有崗位證書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調動工作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前,不得離職。

十、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嚴格憑證審批手續,報銷憑證須由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重大開支須報學校行政討論決定。

十二、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對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人員按要求保管。

財務的管理制度9

爲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把有限的工會經費用於爲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2、根據《工會法》規定,按時、足額上解經費;

3、及時收繳會員會費;

4、在銀行獨立開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覈算,嚴格執行結算制度和銀行賬戶管理規定;

5、認真編制預算,按預算使用經費;

6、報銷時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並註明用途,經主席審批後方可報銷,附件要齊全;

7、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項財經紀律;

8、工會會計要做好日記總賬、按月記賬,按季編報資產負債表,做好年度預算、決算的編報工作;

9、按規定做好固定資產的購置、保管、覈銷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職代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工作;

11、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12、積極參加市總工會組織的財務檢查等工作。

財務的管理制度10

1、醫院收入是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及主管部門取得的財政補助經費。包括:財政補助收入、醫療收入、和其他收入。

2、醫院的收入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業務計劃及醫療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來確定收入總額,經主管部門審覈並報財政部門覈定。

3、醫院的各項醫療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做到'應收則收、應收不漏',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及時檢查和收集醫療收費情況,保證醫療收費合法性、完整性。

4、醫院的全部收入納入財務部門統一覈算和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單位直接收取任何費用,嚴禁私設小金庫,不得將醫院收入轉入到其他部門。

5、醫院支出是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中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醫療支出、其他支出、財政項目補助支出。

6、醫院的支出應本着要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行,又要合理節約的精神,以計劃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工作任務、人員編制、開支定額和標準,物價因素等爲基本依據,報主管部門審覈並經財政部門覈定。

7、對人員經費支出部份根據醫療業務科室計劃年度平均職工人數、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國家有關工資福利政策進行編制,公用經費支出部分,以上年度人均實際支出水平爲基礎,按計劃年度平均職工人數,發展計劃,經費開支以年度工作計劃合理計算,根據需要和財力進行編制。

8、嚴格遵守費用開支範圍、開支標準和資金使用規定,把好資金審批關,單位的各項支出由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簽字,交財務科審覈,報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後執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11

門衛管理制度

(一)爲強化門衛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門衛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門衛管理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

(三)門衛管理人員要做到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報案,並作好記錄。

(四)凡進入本公司內人員均須驗明身份,來賓憑證件填寫來客登記表後由本單位相關人員接待才允許入內。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時,可在門衛值班室內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單位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內。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公司內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五)門衛值班室要保持乾淨整潔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嚴禁在門衛值班室內飲酒、打牌。無關人員不得在門衛值班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門衛值班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工作時間從早上8:30到下午17:30門衛要穿工作服,夜間巡查時間凌晨2點一次、凌晨4點一次進行巡查並進行指紋打卡憑證,同時門衛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門衛若有會客情況應提前上報行政人事部。

(六)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未辦理手續的物資不得放行。

(七)門衛負責管理公司內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外來車輛進公司需作好登記;公司有機動車輛進出時,門衛要負責引導車輛進入停車位;對進入公司內的非機動車,門衛要負責指導停入非機動車停車區。

(八)負責做好郵件的登記、簽收、分發等工作。

(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

(十)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12

爲規範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團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係,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儉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職責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並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職責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進取爲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覈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彙報財務工作情景,爲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供給;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爲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職責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向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職責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團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於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團體決審批制度。未經團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並建立職責追究制度,防範貪污、侵佔、挪幣資金等行爲。

財務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村組集體財務管理,規範村組財務收支行爲,維護集體和羣衆利益,根據《省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市農村三資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全鎮所有獨立覈算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是農村集體財務行爲的主要責任人,對本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和財務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條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是村組集體財務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村組財務管理、指導、監督和培訓,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受村民委員會、村股份經濟聯合社委託代爲記賬。

第二章資產、資源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房屋、建築物、辦公設施、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及集體統一經營的資源性資產,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應列爲固定資產。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資源登記簿,對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場、荒山、荒地、荒坡、荒灘、水面等資源逐項登記。集體資源進行承包、租賃的,其承包、租賃方案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並採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獲得的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於發展集體生產經營、興辦公益事業等。

第六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購置、變賣、報廢等處置固定資產和對資源性資產進行轉讓、發包、出租、出借等時,應由村委會提出購置或處置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鎮政府審覈,審覈通過後將方案公示7日後實施,價值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村”兩委”會討論決定,並有書面會議記錄。價值5000元以上的按“四議兩公開”管理程序進行決策,並報鎮政府審批,同意後簽定合同,並報鎮產權交易中心備案。

第七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的轉讓、發包、出租、出借等必須簽定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有關法律規定的期限,費用原則上按年度進行收取,最長不得超過本屆村“兩委”會剩餘的任期時間。

第八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每年年底對所簽定的合同進行清理,及時清收應收未收的合同款項。

第九條村文書和村民小組長分別負責本村組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保管不善損壞、丟失者由其本人負責賠償。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十條村組不準違反規定亂設賬戶,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公款私存、平調、挪用、侵佔、截留集體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舉債,確需舉債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村“兩委”會審覈、鎮政府審批後方可實施。否則,按照誰舉債,誰承擔的原則由其個人償還。

第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賬內統一覈算。

第十二條集體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向農戶或其他單位收取各種款項時,必須開具由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統一監製的《省農村集體財務收款憑據》。不準用自制收據或白條向農戶和單位收取款項。嚴禁坐支、出借、挪用、白條抵庫等違規使用集體資金現象。

第十三條各項收入三日內及時存入銀行賬戶,入庫時間超過三個月且收入數額較大的移交鎮紀委或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支應當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對外財務結算應當使用國家稅務、財政部門監製的合法票據。

第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嚴格財務開支審批程序。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審覈簽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簽字後方可報銷;單項支出5000元(含)以下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開支申請,填寫《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監委會主任(理財小組)、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簽字後報鎮分管領導審批,批准後報鎮機構付款。5000元以上的按“四議兩公開”程序決策,並經鎮政府領導辦公會集體批准後按程序支付。

第十六條各類工程項目的實施,從項目的立項、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簽定、決算、驗收等環節,必須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程序進行,支付工程款時必須將村會議記錄、《工程預算書》、《施工合同書》和《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工程驗收報告單》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審覈,經鎮政府審批後方可按程序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票據結算實行“報賬制”管理,即:每月10日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組織專門會議,對上月發生的支出進行統一審覈,填寫《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收集全所有原始憑證並按要求籤字蓋章後,報送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報賬,同時安排本月支出計劃,並形成相關會議記錄。

第十八條屬於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徵收,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屬於村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歸村民小組所有。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發展生產、增加積累、培育經濟增長,以及村基礎設施和開展公益事業建設等方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和截留土地補償費;不得用於發放村幹部報酬、支付經營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和福利發放;不得出借;不得爲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四章會計覈算

第十九條會計必須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報表。

第二十條登記入賬的各項收入必須要有真實完整的合法憑證,原始憑據不完整、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會計有權拒絕報賬。

第二十一條會計覈算必須做到財務覈算準確,科目運用正確,報表編制及時,確保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符。

第五章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第二十二條村集經濟組織應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5人組成。村級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由村監督委員會擔任,負責監督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切收入和支出;組級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負責監督本組一切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實有效。

第二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應採取集中行使其監督審查權,不準私下分別簽字審覈,民主理財小組審覈後應加蓋個人名章,個人名章應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備案。

第二十四條村組財務公開程序要規範、內容要全面,所有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覈實,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監委會主任、民主理財小組和會計簽字蓋章後向羣衆公佈。

第二十五條村組財務每季度公開一次,重大項目的收支情況必須在工程事項結束後單獨逐項逐筆向羣衆公佈。

第六章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行使內部審計職權,並向鎮政府負責報告審計工作。每年至少對村級財務審計一次,村“兩委”任期屆滿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發生變動時進行離任村幹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十七條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嚴把票據入賬審計關,做到“八不準”即:塗改複印的票據不準入賬;票據日期、單位名稱不填或大小寫金額不一致不準入賬;原始票據上必須有領款人、經辦人、理財小組、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委會主任簽字審批,否則不準入賬;購置固定資產、發放非生產性補助或重大開支事項沒有審批報告的不準入賬;原始票據開支事項不清楚,沒有明細的(如辦公用品明細、集體用工明細、工程費用支出明細)不準入賬;開支事項不真實的票據不準入賬;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票據不準入賬;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票據不準入賬。

第二十八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監委會主任在審批票據時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照章辦事、嚴格審批各項開支,做到“八不準”。

第七章考覈獎懲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制度第六條,未按規定程序購置或處置固定資產、資源的,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覈總分5分。

第三十條違反本制度第七條,各類合同簽定不規範的,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覈總分3分,扣除報賬員年終考覈總分1分。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制度第八條,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包收入不能按時回收,屬於本屆村集體經濟組織任期內簽定合同的,每3000元扣除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覈總分1分,屬於歷史遺留的,對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酌情扣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三條,各項收入不按時存入銀行賬戶的,按入庫時間超過10天的,扣除責任人年終考覈分2分,入庫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扣除責任人年終考覈分3分,入庫時間超過二個月的,扣除責任人提終考覈5分。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五條,支出審批把關不嚴,出現虛列支出報賬等問題,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終考覈總分5分、監委會主任年終考覈總分3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七條,不按要求的時間報賬,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年終考覈分2分,並扣除報賬員年終考覈分1分。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村組財務收支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公示不及時的,每次扣除報賬員和村民小組長年終考覈分2分。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構成違規、違紀的,交由鎮紀委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的交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之日起生效,同時鎮人民政府20xx年9月28日印發的政發【20xx】318號《關於印發鎮村組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作廢。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如與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制度、辦法不一致時,以上級部門制定的制度、辦法規定爲準。

本制度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財務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我村財務管理,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民主理財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三條村會計業務由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負責覈算,實行村賬鎮記。村的出納工作,仍由村委會出納員負責。

第四條村委會日常經濟收支業務憑證的填制、各種應收應付款的兌現,以及合同管理、財務公開等工作,由村委會負責。

第五條村委會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現金、存款、收支記賬等工作,並將收支單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摺、現金日記賬等送到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辦理報賬手續。

第六條在報賬前,必須先履行民主理財小組審覈手續。

第七條村集體經濟的現金收入,必須存入銀行基本賬戶後才能使用,不能坐收坐支。

第八條村委會簽訂的經濟合同,原件在村委會保管,送一份複印件到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建檔備查。

第三章財務審批

第九條村委會的一切經濟開支要有完善的審批手續。財務開支審批分類按檔次和權限進行。

第十條生產性投資的審批,包括基建支出、購置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等。

(一)xxx元以下的,由村黨支委、村委會幹部共同討論通過;

(二)xxx元至xxx元的,由村黨支委、村委會及民主理財小組集體討論通過,並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三)xxx元以上的,由村黨支委、村委會及民主理財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後,提交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並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非生產性投資的審批,主要包括日常辦公費用。

(一)xxx元以下的由兩委主要負責人審批;

(二)xxx元至xxx元的,由村委會主任和副主任共同審批;

(三)xxx元至xxx元的,由村黨支委、村委會及民主理財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審批。

(四)xxx元以上的,由村兩委成員集體研究形成意見後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決定。

第十二條徵地款的分配使用一律要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鎮政府審批。

第十三條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經手的開支,實行互籤審批制度。

第四章幹部報酬

第十五條村幹部報酬由集體支付工資補貼每人每月xxx元,交通補貼每人每月xxx元,通訊補貼每人每月xxx元。(以上補貼可按職務分級,發展經濟提成獎可由各村自定)

第五章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財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包括財務計劃、各項收入及支出、債權債務、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等,按市統一制定的報表樣式及時、準確、完整地向羣衆公佈。

第十七條村委會每月15日前將上月財務情況公佈一次。

第十八條財務公開前首先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報表進行全面審覈,經村委會主任、主管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名後公佈。

第十九條土地開發、基建工程等重大事項,必須實行公開招標投標,並將結果及時公佈。報賬時,必須附上有關預決算資料及合同。

第二十條涉及徵地款的使用、基礎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收益分配等重要財務事項以及多數羣衆要求公開的經濟事項,應及時進行專題明細公佈。第二十一條村委會實行預決算制度,並將年度計劃書和年終執行情況予以公佈。在年度開始後15日內,村委會必須公佈全年財務計劃;在年度終了後15日內,必須將全年的資產、財務情況彙總公佈一次。

第二十二條村委會換屆、主要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進行離任審計,並做好財務賬冊及有關財務資料的移交手續。第六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村委會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必須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十四條在村民代表中推選xxx人組成民主理財小組,負責監督本村的經濟和財務情況。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報酬採用誤工補助的辦法。

第二十五條民主理財小組發現有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現象時,有權提出糾正建議,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重大問題可直接向鎮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第二十六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名單及簽名筆跡,報鎮經管站備案。

第二十七條村民對村委會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懷疑的,可由10人以上聯名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聯名委託書委託民主理財小組或鎮經管站查閱審覈有關財務資料。民主理財小組或鎮經管站負責將查閱審覈的情況和結果在公佈欄張榜公佈。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如有違反本制度的,依照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已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並於xxx年x月x日起施行。xxx年x月x日製定的原xxx村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廢止。第三十條本制度由xxx村民委員會負責解釋。

財務的管理制度15

爲了規範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的約束和引導作用,確保公司年度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整體盈利能力和總體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預算制度

1、公司預算包括:收入預算、成本費用預算、資金需求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2、預算編制基礎:經營狀況分析資料、市場經濟預測信息、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相關會計政策的變化等。

3、預算編制程序:公司必須於年度報告完成後15日內,由公司財務主管制定該年度內公司財務預算呈交上級單位審批。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該年度內之預算,如超出預算,必須作出書面解釋。

二、月度、季度預算制度

月度、季度預算制度參照年度預算的編制方法,公司必須於每季度開始15日前,由公司財務主管制定該季度內每月財務預算呈交上級單位審批。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該季度內之預算,如超出預算,必須作出書面解釋,及向上級管理彙報。

三、預算項目編制方法和依據

1、收入預算

收入預算包括:房地產銷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產銷售收入:營銷策劃部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按預計可實現金額編列。

房屋租金收入:營銷策劃部依據合同規定及預期目標,按預計可實現金額編列。

其他收入:無須對其作出預算。

2、開發成本支出預算

(一)地價支出:規劃設計部依據購地支付計劃或國土規劃局批文之應繳納金額編列。

(二)工程款項:成本控制部依據工程預算、工程預計進度,提供預計工程量,按覈定的造價金額編列。

(三)材料、設備款項:物料供應部依據工程進度、所需材料、設備數量,按覈定的金額編列。

(四)設計費: 規劃設計部依據設計合同及出圖計劃,按預計應支付金額編列。

3、銷售費用預算

由營銷策劃部依據營銷計劃,按預計支出額編制。

4、管理費用預算

由財務部與辦公室參照以往實際數分別編列。

5、財務費用預算

財務部根據融資計劃編列。

四、預算執行制度

公司財務負責人於年度報告完成後15日內對上期預算執行情況、超預算數據進行分析,並以書面形式分析差異原因、責任歸屬及相應的措施或建議反饋給上級主管單位,促進全年預算在各執行階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預算的考覈與評價

公司預算考覈與評價的主管部門爲公司董事會,上級主管財務部負責計劃指標完成情況的考覈工作。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年度考評必須編制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評價報告,報上級財務部及公司董事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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