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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吉林省特崗教師考試筆試大綱

筆試1.08W

 一、考試組織

淺談吉林省特崗教師考試筆試大綱

吉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管理工作由省“特崗計劃”實施工作聯席會議統一領導,省教育廳特崗辦公室及各市(州)教育局特崗辦公室協同負責組織與管理。省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全省統一筆試的考務工作,面試由市(州)組織實施。

 二、考試形式

考試總分爲180分(不含加分)。其中,筆試滿分120分(不含加分),面試滿分60分。

  (一)筆試的組織

筆試由省統一組織,全省統一命題、制卷、評卷,統一考試時間、調配巡考人員、發佈成績、確定錄取線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二)筆試的形式及內容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爲120分鐘。

筆試試卷分共同卷和專業卷兩部分,共同卷部分考查教育專業基礎(40分),專業卷部分考查學科專業基礎(80分)。所有考生的共同卷考試內容相同,學科專業卷的考試內容因考生所報考教學崗位而不同。

共同卷的考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基礎(15分),心理學基礎(15分),課程改革及教育政策法規(10分)。

專業卷的考試內容包括:學科知識(60分),學科課程標準與教材(10分),教學(教案)設計(10分)。

 (三)筆試試卷的種類

對應崗位要求,試卷分四類共20種:第一類是獨立的國小教師卷,包括國小語文、國小數學、國小科學、國小特殊教育卷;第二類是中國小教師合卷,包括中國小英語卷、中國小音樂卷、中國小美術卷、中國小體育卷、中國小信息技術卷、中國小思想品德卷;第三類是獨立的中學教師卷,包括中學語文卷、中學數學卷、中學物理卷、中學化學卷、中學生物卷、中學歷史卷、中學地理卷;第四類是少數民族語言學科試卷,包括國小蒙語文卷、國小朝語文卷、國小漢語卷。

 (四)筆試題型

試題類型包括:判斷正誤、選擇、簡答、論述、案例分析、教學設計等。

  (五)筆試推薦參考書

考生備考教育專業基礎的推薦參考書爲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基礎》和《心理學基礎》(12院校編寫);備考學科專業基礎的參考書目爲現行的國家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等)及相應的教材、教參。

 (六)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師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各市(州)繼續執行《2009年特崗教師面試工作指導意見》,按照《指導意見》制定面試操作辦法並具體施考。在面試工作組織上,市(州)教育局要積極爭取人社局的參與,共同組織面試工作,同時加大設崗縣(市、區)在面試專家評委組成、工作人員配置、考務安排等方面的`參與力度,充分調動設崗縣(市、區)的積極性,配合市(州)共同完成面試工作。

面試成績滿分60分,以實際成績計入考試總分。

 三、考試科目

考生必須通過准考證信息確認參加考試的科目,並根據所報教學崗位的學科參加對應科目的考試。

報國小、國中英語學科的考中國小英語卷;

報國小、國中音樂學科的考中國小音樂卷;

報國小、國中美術學科的考中國小美術卷;

報國小、國中體育學科的考中國小體育卷;

報國小、國中信息技術學科的考中國小信息技術卷;

報國小品德與社會、國中思想品德學科的考中國小思想品德卷;

報國小語文學科的考國小語文卷;

報國小數學學科的考國小數學卷;

報國小特殊教育學科的考國小特殊教育卷;

報國小科學學科的考國小科學卷;

報國小蒙語文學科的考國小蒙語文卷;

報國小朝語文學科的考國小朝語文卷;

報國小漢語文學科的考國小漢語卷;

報國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學科的分別考與之相對應的學科試卷。

報國小、國中使用朝、蒙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學科崗位,共同卷可用漢語言文字或民族語言文字答卷,專業卷鬚用民族語言文字答卷,但報考漢語文學科崗位的專業卷鬚用漢語言文字答卷。

其餘未特殊要求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學科崗位一律用漢語言文字答卷,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