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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困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補貼須知

一、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對象和時間

就業困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補貼須知

1、社保補貼對象:

(1)申報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注:就業困難人員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城鎮“低保戶家庭”持有效的《就業失業證》和《低保證》,就業前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中的失業人員)。

(2)申報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

2、本次申請補貼時限爲: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爲期6個月。

3、申請接收時間爲:2012年4月5日至4月13日(逾期概不接收申請)。

二、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程序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請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本年度上半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並根據申請人具體情況提供相應材料:

1、《重慶市九龍坡區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一式2份;

2、《九龍坡區靈活就業證明表》;

3、《九龍坡區就業困難人員特殊工種認定申報表》;

4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失業證》原件和複印件(戶口薄原件交社區工作人員審覈居住地址)

5、勞動合同(協議)複印件;

6、個體工商戶主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個體工商戶僱工應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勞動合同複印件;

7、從事家政服務的靈活就業人員應提供規範的勞務協議;

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存摺複印件(在華夏銀行繳費的,除提供本人繳費銀行卡複印件外,還需提供繳費明細單);

9、醫保卡或社保卡複印件。

11、《九龍坡區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覈定表》或《醫療保險覈定通知單》複印件;

12、勞動局和街道(鎮)認爲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備註: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關係需轉移至九龍坡區,各村、居才予接收申請。

九龍鎮龍泉村社區居委會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