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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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檔案能享受社會保險嗎?

問:我於2010年3月與公司簽訂了爲期3年的勞動合同。由於種種原因,我的'檔案仍舊在人才服務中心,沒有轉入公司人事部。因此,公司以檔案不在單位爲由,至今不爲我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經多次詢問公司,公司人事部答稱,公司沒有檔案就不存在勞動關係,就不能繳納社會保險。真是這樣嗎?

沒有檔案能享受社會保險嗎?

答:公司人事部的答覆是完全錯誤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自1995年1月1日《勞動法》實施以來,勞動合同就是確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係存在狀態的重要依據,而人事檔案不能作爲勞動關係存在的依據。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就應該享受社會保險。

也就是說,自勞動者去用人單位工作的第一天,即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勞動者就應該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根據上海市的規定,用人單位在錄用職工的在次月就應當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就應當履行爲其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義務。

根據現行《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政策的有關規定,如果職工檔案存在人才服務中心,就應爲職工辦理繳納社會保險手續。用人單位可以以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爲基數,按用人單位應繳納的比例計算,一次性支付給職工。由職工個人到職介中心辦理繳納社會保險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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