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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畢業生實習心得範文

  法學專業畢業生實習心得一

法學專業畢業生實習心得範文

2016年的暑假,我在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進行了爲期1個月的實習。實習中主要是工作是整理文書,協作處理日常法院工作。通過這次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操作,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已學習的知識,同時還學習了自己還沒學的專業知識。

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和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並及時與法官交流。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審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所以在這向所有爲我在法院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

實習期間我主要的法院實習工作進行了深入的學習,並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

1、訴訟文書的寫作。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現在我知道,舉證通知書是發放給原告和被告的,而應訴通知書是發放給被告的。所有的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給當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然後還負責了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序性,每一份打印的訴訟書,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覈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而在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2、聯繫當事人。在此期間我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其他訴訟參與人。一開始很害怕自己的表達不清楚,當事人不能理解我的意圖,所以打電話很膽怯,但是所謂孰能生巧,通過老師的指導和自己的體會,我慢慢掌握了與當事人溝通的技巧。這使我認識到作爲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

3、整理卷宗,在法院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閱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使我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4、旁聽案件。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參加了多次的旁聽案件。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想象中的卻是千差萬別。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卻與現實格格不入。並且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三小時。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說,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

5、做案件的記錄。多次的旁聽,讓我對庭審的流程有了很好的瞭解。因此我有幸擔當了幾起案件的記錄,平時從沒參加過速記方面的鍛鍊,開始的幾次不僅記不下全部內容,寫字塗改厲害,而且無法把握真正該記錄的內容,最後還是在法官的指導下,重新寫了一遍,才讓當事人雙方簽字的,經過幾次的練習和老師的批改,後來幾次慢慢掌握了庭審記錄的技巧並能獨立完成記錄工作,但速度還是有點慢。準確聽庭是書記員的基本功之一,而且打字也是個很大的問題,一定要快,準確,才能完全準確記錄當事人的言語,通過這項工作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應該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更加培養自己實際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在這次實習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還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點,感到自己不擅長與人交流和溝通,動手能力不強,做事情不夠有條理,但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老師的指導之下,我不斷努力,不斷實踐,不斷提高。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稱得上是很大。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爲人處世的方法。

在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第一次走出學校,與社會打交道。每天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的完成書記員和法官交代的工作,身上的社會責任感更是增強了不少。,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美好的經歷。除了學到了不少實用性很強的專業知識以外,更讓我懂得了不少爲人處世與人友好交往的必要。實習從學校到社會的轉變,身邊接觸的人也完全換了角色,老師變成上司,同學變成同事,相處方式也完全不同。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而也是在象牙塔裏面的我平日非常缺失的。在一中院裏實習的日子裏,與書記員、法官亦師亦友的親切關係更讓懂得只有謙虛友善,別人才願意把知識傳授於你,只有勤奮,別人才樂意把知識傳授於你。在法院的日子裏,在法官和書記員的言傳身教下,我豁然開朗地感受到原來法律的光輝和精神,離我不遠。

短短一個月的實習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讓我明白,所有的成功都不會從天而降,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腳踏實地,一步一步的來,投機取巧都不是長久之計,唯有真本事纔是看家本領。

再一次慶幸我有這樣一次實習機會,讓我學到這麼多的知識。非常感謝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給我實習的機會。

  法學專業畢業生實習心得二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爲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說,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爲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XX年年12月24號——到2013年1月5號的實習是在新浦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瞭解社會實踐,但說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同學們都還沒什麼經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同學們走進社會、瞭解社會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着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說,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爲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爲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爲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爲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爲,在這兩個週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裏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爲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爲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裏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爲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爲,多半都是結夥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於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爲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裏,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後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爲的性質和後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後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爲的後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後,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爲可能的後果,他很輕鬆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麼,纔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着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爲後果很嚴重。正是對後果的無知,纔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絡暴力、兇殺,也可能成爲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國小生,國中文化,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後果是什麼。即使知道是什麼後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閱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後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裏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麼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着什麼……

最後,想要說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後,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瞭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後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麼,在此需要呼籲: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法院少年庭爲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穫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實務工作中,並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於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爲以後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