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職場百科

職工在新進單位不滿一年可以休年假嗎?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在2008年9月18日的開始實施,條例第四條: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爲累計工作時間,那麼職工在新進單位不滿一年,但是累計以往在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滿一年,是不是可以休年假呢?

職工在新進單位不滿一年可以休年假嗎?

相比較之前,《辦法》承認了職工的“社會工齡”,也就是認可了勞動者工作的社會意義:不僅僅是爲所在企業付出勞動,也在爲社會做出貢獻。同時也明確了企業的社會責任:對於勞動者爲社會做出的貢獻,僱傭勞動者的'企業應當予以承認並給付相應的“福利報酬”,即相應天數的年休假。這既與國家大力提倡的“和諧社會”、“和諧勞動關係”一脈相承,也充分體現了中國社會的一種進步。

但在企業實際執行中,卻引發了種種疑惑與爭論,職工在新進單位不滿一年可以休年假嗎?是不是包含上一份工作的年限呢?筆者從法律法規的連續性觀點出發,對《辦法》第三、四、五條進行了充分解讀後認爲,解讀如下:

1、《辦法》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該條定義的是職工可以享受年休假“權益”的實現條件,即職工只要並且只有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纔可以休年假。

2、《辦法》第四條: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是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爲累計工作時間。

該條說明的是職工休假權益內容(或者說是標準)的確定依據,即職工本人的累計工作時間。結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下稱《條例》。)的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時間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規定,該條可以理解爲定義的是職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標準”。

3、《辦法》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所以職工在新進單位不滿一年,具體的折算方法爲: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實務案例:

張某在前一單位工作時間1年半,在後一單位工作時間爲半年,則張某在新單位的年休假應該計算爲:(180÷365)×5=2.5,捨去0.5天,因此張某在新單位享受年休假時間爲2天。

所以職工在新進單位不滿一年,也是可以休年假的,但是需要在原單位做滿一年,並在新單位按照想應的計算方法,算出不滿一年的年假休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