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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最低工資標準2015最新版

從5月1日起,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爲1895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爲18.3元/小時。昨天,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通知,提醒全省各類用人單位,要主動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立即進行調整提高,嚴格落實最低工資規定,提高相應職工工資水平。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2015最新版

廣東上次調整標準的時間爲2013年5月1日,考慮到2年未調整,本次調整平均增幅爲19%,仍保持四類標準。

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爲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8.3元/小時;

第二類標準爲1510元/月,執行地區爲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4.4元/小時,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

第三類標準爲1350元/月,執行地區爲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3.3元/小時;

第四類標準1210元/月,執行地區爲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2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