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職場百科

老師能否休年假

老師能否休年假

今年關於勞動方面的法律,國家還是比較重視的,年底就要出臺新版的“合同法”,而最近又提出了法定“年假”草案,真是一天不學習都不行啦。

近兩天電視、網絡上開始討論如何制定“法定年假”各種問題,事關每一個人的福利,怪不得大家都睜大了眼睛,七嘴八舌討論起來了,我也看了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佈的草案,第一感覺就是帶薪休年假時間短暫了一些,而且休假標準按十年一個階段劃分太籠統:“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爲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爲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爲15天”。當然,這可能是考慮到國情的緣故,具體還將根據民衆的反饋意見作出調整。

所以還是得提點意見,首先年假日期太短,年假最多應該達到一個月,最少的從5天起,劃分年限3年爲一個階段,只要簽訂勞動合同,時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都有休年假的權利。呵呵我給大家提個個人標準吧,1~3年5天,3~6年10天,6~10年15天,10~15年20天,15年~?30天,至於年假補償標準,想必用國慶黃金週的標準,大家應該都沒什麼異議工資*3。

說到休假,我想起學生時代,一到寒暑假就一個月一個月的放,休得那也是舒坦,由此我想到教師這個職業,因爲每年教師和學生一樣,都有寒暑假,而且時長接近兩個月,不少學校還是帶薪休假,其“年假”能否再休?或者說老師如果能休年假應該如何劃定教師的標準呢?不是不尊重老師的權利,而是我們得尊重勞動者的權利。

標籤:休年 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