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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區中國小幼兒園教師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工作通知

通知1.88W

縣城區各中國小、幼兒園:

縣城區中國小幼兒園教師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工作通知

爲做好迎接省語委對我縣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驗收準備工作,根據《市教育局、市文明辦、市語委辦關於開展國家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濱教〔2017〕7 號)和《無棣縣教育局、無棣縣文明辦、無棣縣語委辦<無棣縣迎接國家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我縣計劃8月上旬組織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對象

縣城區各中國小、幼兒園在職在崗工作人員。

二、等級標準要求

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教師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教師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爲不低於二級乙等,其中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

三、測試內容、時間、收費及發證

(一)內容。根據《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要求,主要測試以下四方面內容:

1.讀單音節字詞 100 個(100 個音節);

2.讀多音節詞語(100 個音節);

3.朗讀短文(短文前四百個音節);

4.命題說話(必須說滿三分鐘)。

(二)測試時間、地點。本次測試時間安排在 2017 年 8月上旬,具體測試時間以准考證爲準;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收費。根據省物價局規定,普通話水平測試費爲每人次 50 元(在校學生每人次 25 元)。各學校於 7 月 16日之前將一疾噬照片(照片背面註明姓名身份證號)、報名表、測試費一併交到縣語委辦公室(縣教育局二樓師訓股,聯繫人:樑玉東老師,高楠老師,聯繫電話:6335022)。

(四)發證。測試對象經測試合格,由省語委統一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測試不合格者或達不到規定等級者應在考試結束三個月後重新報名測試。

四、測試組織管理

本次測試報考採取學校集體報名形式,網上報名時間爲 2017 年 7月11日至 7 月16日,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 或進行網上報名,並上傳一疾噬照片。(逾期報名系統將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