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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移戶口通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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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系:

遷移戶口通告範文

根據派出所的要求,現將我院今年應屆畢業生戶口遷移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戶口遷回原籍的應屆畢業生

1、提供本人的報到證複印件一份。

2、提供本人的畢業證複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畢業證、報到證原件交派出所驗證。

4、校管部提供戶口遷移證明。

二、將戶口遷往異地的應屆畢業生

1、提供本人的報到證複印件一份。

2、提供本人的雙方就業協議書(或接收函)複印件一份,協議書內容須有同意將戶口遷往何地址,否則派出所不予辦理。

3、提供本人的畢業證複印件一份。

4、提供本人畢業證、報到證原件交派出所驗證。

5、校管部提供戶口遷移證明。

只有符合以上五點條件才能將戶口遷往異地,否則按規定遷回原籍。

三、將戶口遷往人才市場的應屆畢業生

1、提供本人的.報到證複印件一份。

2、提供人才市場準調函(或接收函),準調函(或接收函)中必須註明戶口遷往地址,檔案存放地址。

3、提供本人畢業證複印件一份。

4、提供本人畢業證、報到證原件交派出所驗證。

5、校管部提供戶口遷移證明。

符合以上五點,派出所纔給予辦理戶口遷移。

四、辦理暫緩就業應屆畢業生

已辦理暫緩就業的同學,在暫緩就業期間不得辦理與個人戶口卡相關業務。

五、集中辦理戶口轉移時間

爲方便同學,校園管理工作部擬在6月25、26、27日共三天集中辦理應屆畢業生戶口遷移。在辦理前同學需按規定提前填寫好《應屆畢業生戶口遷移申請》並準備好相關資料交校管部謝老師。戶口遷移證辦好後,校管部會通知學生本人到校園服務中心(A1-101)領取戶口遷移證。其餘時間由同學本人按規定帶齊相關資料複印件(包括原件)自行前往派出所辦理。

六、注意事項

1、請各系通知所在系畢業生根據通知要求準備有關資料複印件,在工作日辦公時間至行政樓A1-104辦公室開具證明,憑證明及相關材料自行到溫泉派出所辦理戶口轉移手續。

辦理畢業生戶口遷移有關事項以此通知爲準。

2、6月27號星期五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需在當日下午3點前把相關材料交至校管部,逾時派出所不予辦理。

3、戶口遷移所需詳細材料請按附件中所列舉的要求準備,《應屆畢業生戶口遷移申請》可在校園管理工作部網頁下載。

4、原籍是指新生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地址。

5、異地遷移是指現戶口所在地遷移到除原籍外的其它省、市、縣。

6、溫泉派出所地址:從學院出發到溫泉牌坊,再往裏走約850米右側即到。

7、辦理檔案、黨(團)組織關係轉移,請諮詢輔導員及有關部門。

8、辦理報到證及暫緩就業,請諮詢就業指導中心及輔導員。

9、辦理戶口遷移,請諮詢校園管理工作部謝老師。

10、節假日期間不予辦理戶口遷移工作。

11、聯繫方式:

辦公地址:A1-104

戶口諮詢電話:,謝老師電話:669633

辦公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派出所諮詢電話:,林警官

派出所辦公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應屆畢業生戶口遷移申請

  20xx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