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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養老調查報告

居家養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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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養老調查報告

居家養老調查報告 1

區作爲XX市的中心城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起步比較早,成效顯著,不僅榮獲全國唯一的居家養老示範區稱號,也獲得了第四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優勝獎。爲了進一步追蹤瞭解XX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現狀及需求情況,區社會經濟調查中心於20xx年8月開展了XX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問卷調查,現將有關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樣本的分佈和調查方法

根據XX區社區總數及分佈情況,本次問卷調查共抽取了有代表性的9個社區,被抽中社區內的50歲及以上居民作爲調查對象。本次調查採用上門訪問、當場填報的方式,實際有效調查300位老年居民。

1、調查樣本均衡分佈於9個典型社區

從轄區實際情況出發,根據社區規模及老年人分佈狀況,本次問卷調查遵循科學的抽樣原則,主要選取了天一家園社區、馬園社區、新高社區、平橋社區、芝紅社區、秀水社區、徐家漕社區、汪弄社區、北郊社區等9個社區。爲了確保調查樣本具有較好的代表性,汪弄社區、天一家園社區和徐家漕社區分別調查40位老年人,其餘6個社區分別調查30位老年人。

2、調查對象的年齡分佈集中在50-70歲

在300位老年人中,調查對象的年齡多數介於50-70歲,是未來社區居家養老的潛在需求者。具體來看,年齡在50-59歲的老年人佔30.3%,60-69歲的老年人佔33.3%,70-79歲的老年人佔21.0%,8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對較少,僅佔15.4%。從性別比例來看,男性被調查者所佔比重爲33.7%,女性被調查者佔66.3%,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3、調查對象未與子女同住現象比較普遍

在300位被調查的老年人中,98%的老年人擁有一個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個子女的佔42.3%,兩個及以上子女的佔55.7%,無子女的情況較少,僅爲2.0%。但是調查顯示,老年人由於多種原因未與子女同住現象比較普遍,如64.0%的調查對象表示未與子女同住,僅有36.0%的調查對象與子女同住。從調查對象的身體情況來看,健康狀況良好,82.3%的調查對象生活能夠自理,僅有2.7%的調查對象生活不能自理。

4、調查對象對養老費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較高

調查顯示,城區居民收入水平較高,人均月收入高於20xx元的老年人比重達到31.0%,在1000-20xx元之間的比重最高,達到58.7%,低於1000元的僅佔10.3%,而且80.3%的人以退休工資或養老金作爲主要經濟來源。由於收入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對養老費用的心理承受能力也相對較高,分別有21.7%、53.0%的調查對象認爲可以接受每月20xx元以上和1000-20xx元的養老費用,僅有8.6%的調查對象只能承受每月不超過500元的養老費用。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情況

爲了進一步掌握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現狀及覆蓋程度,我們特別設置了關於知曉度及滿意度的相關問題。調查顯示,XX區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潛力巨大,但知曉度和滿意度均有待進一步提高。

1、六成以上調查對象偏好於家庭養老

調查顯示,在目前的各類養老模式中,大多數調查對象傾向於選擇家庭養老。其中,46.0%的調查對象選擇由子女負責的家庭養老,18.7%的調查對象選擇社區居家養老,兩類家庭養老的比重合計達到64.7%,超過六成。其次,機構養老模式比較受歡迎,分別有13.7%和10.0%的調查對象傾向於福利院或者老年公寓。相比之下,衆多調查對象不願意選擇聘請保姆或投親靠友的養老模式,選擇這兩類模式的調查對象分別僅爲2.3%和0.7%。

2、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知曉度不高

雖然XX區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較好,但這次調查顯示知曉度仍然不高,僅有半數以上的調查對象瞭解社區居家養老這一養老模式,知曉度較低。具體來看,2.7%的調查對象表示“很清楚”社區居家養老模式,19.0%的調查對象表示“知道”,28.7%的調查對象表示“瞭解一點”,三者合計比重達到50.4%,超過五成;仍然有49.6%的調查對象表示“不瞭解”社區居家養老模式。

3、享受過社區居家養老的調查對象滿意度較高

調查顯示,享受過社區居家養老的調查對象對這一養老模式比較滿意,僅有8.7%的調查對象選擇“不滿意”。具體分類來看,有10.9%的調查對象持“很滿意”的態度,31.5%的調查對象表示“比較滿意”,兩者合計比重達到42.4%,超過四成。但是由於多重原因的影響,仍然有48.9%享受過社區居家養老的調查對象對這一養老印象不深、滿意度不高,選擇了“一般”的選項。

4、社區提供的養老服務形式缺乏多樣性

調查顯示,社區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形式較爲單一,缺乏多元化、綜合性的服務。具體來看,選擇所在社區僅提供一項服務的比重爲58.4%,提供兩項服務的爲29.2%,三項及以上服務的僅爲11.9%。從服務形式來看,主要集中在層次較低的服務上,分別有35.8%、28.4%、28.0%、27.2%的調查對象表示社區提供了“健身保健”、“鐘點工”、“休閒娛樂”和“日漸照料”服務,僅有11.5%的調查對象認爲社區提供了“知識講座”服務。

5、老年活動中心成爲社區精神文化服務的主要載體

目前,社區越來越重視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精神文化生活服務成爲社區老年服務的重要內容。調查顯示,79.3%的調查對象表示所在社區以各種形式提供過這一服務。其中,61.3%的調查對象表示“老年活動中心”是所在社區提供精神文化生活服務的主要平臺,另外分別有27.3%、13.0%的調查對象選擇了“文藝活動”、“興趣班、培訓班”等形式。

三、居民選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意願情況

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區老齡化趨勢愈加明顯,這也意味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將日益增多。爲了準確瞭解實際需求,我們對300位老年人進行了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意願調查分析。

1、近四成調查對象願意選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調查顯示,調查對象選擇社區居家養老的意願程度一般。其中,39.3%的調查對象表示十分願意選擇社區居家養老,而26.7%的調查對象不願意選擇社區居家養老。此外,34.0%的調查對象表示未考慮是否採用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主要原因是這部分調查對象的年齡普遍不高。

2、地理優勢成爲選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原因

調查顯示,在願意選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調查對象中,地理因素成爲影響他們選擇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老年人普遍希望生活在熟悉的環境中,分別有59.3%、44.1%的調查對象認爲選擇社區居家養老就“可以不離開熟悉環境”以及“作爲家人照顧不到的地方的補充”。另外,分別有31.4%和28.8%的調查對象認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服務多元化”和“費用較低”是他們選擇這一養老模式的重要因素。

3、服務內容不全成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的短板

調查顯示,不願意選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的重要原因是這一模式的服務內容不全,服務水平不高,形式不夠多樣性,無法滿足不同調查對象的各類需求。在不願意選擇社區居家養老的調查對象中,選擇“無法滿足需求”佔83.8%,超過八成;選擇“所在社區無此服務”的比重佔43.8%,選擇“服務質量不好”的佔32.5%,選擇“經濟負擔不了”的佔22.5%。

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情況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城市化發展的必然產物。深入瞭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際需求,有助於我們彌補當前發展中存在的不足,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1、醫療保健、家政服務成爲需求最大的項目

調查顯示,調查對象對於社區居家養老的預期較高,希望能夠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務項目。具體分類來看,選擇醫療保健及家政服務的調查對象最多,均超過了四成,分別達到52.3%和45.7%;其次是要求提供方便營養的餐飲服務,所佔比重爲31.3%。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娛樂等精神文化服務內容的調查對象越來越多,所佔比重分別達到26.3%、25.3%和24.7%。

2、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需要具備“多面手”特質

調查顯示,調查對象對於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技能要求較爲“苛刻”。其中,分別有56.0%和47.3%的調查對象認爲服務人員應具備“醫療保健指導”及“家政服務”等各項技能。而且老年人需求已經不僅僅滿足於物質層面,有40.3%的調查對象希望服務人員具備聊天解悶、心理輔導等“心理護理”的技能。此外,18.7%的調查對象希望服務人員能夠幫助老年人進行“日常生活理財”。

3、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期待高質量的發展

調查顯示,調查對象認爲目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偏低,希望今後不斷完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水平,朝着良好的方向不斷前進。具體來看,53.0%的調查對象希望社區能夠“完善服務項目”來滿足調查對象的各類需求;其次41.0%、38.3%的調查對象希望能夠“健全服務設施”、“提高服務人員素質”,分別從硬件、軟件兩方面對社區居家養老提出了殷切希望。此外,24.3%的'調查對象認爲社區可以通過“增加服務活動的頻率”來提高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水平。

綜合上述分析來看,近年來XX區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勢頭良好,養老服務的體系不斷完善、內容不斷增多、水平不斷提高,這一模式深受老年人的歡迎。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XX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蓋面、知曉度、滿意度有待進一步加強、服務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服務水平也有待進一步提高,需要今後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服務內容、強化培育專業隊伍、提高服務質量、健全養老保障機制,形成良好的發展氛圍。

居家養老調查報告 2

隨着我國老齡化情況的日趨嚴重,養老工作已經成爲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採取更好、更便捷的養老方式,是各級政府,特別是社區必須面對的課題。而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在目前的條件下,較符合國情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xx市xx區長慶街道新華坊社區是一個典型的老城市居住區,老年人占人口的比例,達到了20%以上,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和街道的指導下,我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得到了相當程度的發展,並形成了以志願服務爲特色的醫療保健養老服務。爲了進一步追蹤瞭解近期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現狀,特別是老年居民的需求,新華坊社區開展了一次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問卷調查,現將有關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樣本分佈和調查方法

根據區民政局及街道民政科對於此次入戶調查工作的相關要求,本次問卷調查包含了新華坊多層老小區及周邊青龍苑、幸福人家、金鹿雅園、健康公寓、萬盛花苑、新華坊高層6個封閉式小區,主要以60歲及以上居民作爲調查對象。本次調查採用上門訪問、當場填報的方式,實際有效調查448位老年居民。

1、調查對象的年齡分佈集中在6080歲

在448位老年人中,調查對象的年齡多數介於6080歲,是未來社區居家養老的潛在需求者。具體來看,年齡在6069歲的老年人佔418%,7079歲的老年人佔335%,8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對較少,僅佔247%。從性別比例來看,男性被調查者所佔比重爲464%,女性被調查者佔536%,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2、調查對象未與子女同住現象比較普遍

在448位被調查的老年人中,995%的老年人擁有一個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個子女的佔346%,兩個及以上子女的佔649%,無子女的情況較少,僅爲05%。但是調查顯示,老年人由於多種原因未與子女同住現象比較普遍,如643%的調查對象表示未與子女同住,僅有357%的調查對象與子女同住。從調查對象的身體情況來看,健康狀況良好,687%的調查對象生活能夠自理,284%的調查對象表示生活部分可以自理,僅有29%的調查對象生活不能自理。

3、調查對象對社會組織提供養老服務所需費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較低

調查顯示,因退休工人待遇逐年提高,調查對象月收入高於20xx元的老年人比重最高,達到924%,低於1000元的僅佔07%,大部分人以退休工資或養老金作爲主要經濟來源。雖然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但是老年人對社會組織提供養老服務所需費用的心理承受能力卻比較低,有547%的調查對象表示暫不需要此類服務,在剩下的對象中,有493%的人只願意接受每月不超過100元的費用支出。

二、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偏好情況

調查顯示,在目前的各類養老模式中,大多數調查對象傾向於選擇家庭養老。除了有272%的調查對象表示暫時未考慮過將來養老方式,剩下的300多位調查對象當中,488%的調查對象選擇與子女同住進行養老,297%的調查對象選擇與子女分開住自己養老,兩類家庭養老的比重合計達到785%,接近八成。其次,也有199%的調查對象選擇了機構養老。對於進行機構養老願意承擔的費用額度,調查顯示,只有129%的人能夠接受每月20xx元以上的養老機構,大部分人都只能接受20xx元以下的非私人養老機構進行養老。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情況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城市化發展的必然產物,深入瞭解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實際需求,是我們此次調查的最終目的。

調查顯示,調查對象對於社區居家養老的預期較高,希望能夠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務項目。具體分類來看,選擇維修服務及家政服務的調查對象最多,分別達到156人次和154人次其次是要求提供上門檢查身體、量血壓等的健康服務,有98人次而選擇日常照料和醫療服務的也達到了70人次和58人次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娛樂等精神文化服務內容的調查對象也越來越多,共有39人次,另外還有一些調查對象希望能夠提供法律援助服務,選擇這一項的也有16人次。

四、社區目前的對策

新華坊社區在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了以下方法:

1、建立了爲老服務工作機制。包括定期上門走訪、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助老愛老等制度

2、銀髮醫療隊志願服務。我們每月2次,爲老年人免費進行量血壓、理療、按摩等保健服務。該活動已經開展了十年,爲2萬多人次的老年人提供了服務,建立了900多人的健康檔案

3、開展了律師進樓道活動。爲社區的老年人提供有關法律方面的服務

4、籌建了老年食堂,解決了部分老年居民的就餐問題

5、定期開展修理、修補等活動,方便老年居民的需要。

五、結論

綜合上述分析來看,近年來,隨着人口老齡化的不斷加劇,養老問題日漸成爲中國社會的一大難題。在衆多的養老模式當中,居家養老是最爲普遍也是最爲老年人所接收的養老方式。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蓋面、知曉率、滿意度有待進一步加強、服務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服務水平也有待進一步提高,需要今後結合實際情況,大力加強敬老愛老的系統教育,不斷完善服務內容、強化培育專業隊伍、提高服務質量、健全養老保障機制,形成良好的發展氛圍,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穩步推向深入,實現居家老人經濟、安心、舒心的享受晚年生活。

居家養老調查報告 3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區政協組織部分委員就我區居家養老服務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目前我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現狀

我區現有總人口26.5萬人,60歲以上人口5.94萬人,佔全區總人口的22.4%。 75歲以上空巢獨居老人317戶,“三無”人員406人。

(一)居家養老服務覆蓋面逐步擴大。自20xx年底以來,爲滿60週歲以上的城鄉低保老人每人每年發放生活補貼300元、購買助老健康預險;爲滿85-99週歲的老人每人每年發放生活補助1000-1200元;對百歲老人每月發放300元生活補助;20xx年政府出資10萬元,爲全區75週歲以上空巢獨居老人購買了500部老年機。20xx年區財政爲高齡老人發放生活補貼410.6萬元,目前累計1641萬元。

(二)服務模式趨向多樣化。一是全區建成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56個,實現了居家養老服務區、街、居三級網絡全覆蓋。以此爲支撐,打造了集日間生活照料、康復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娛樂於一體的居家養老服務綜合體,如XX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福樂園社區、新華家園服務中心等。二是政府爲城鄉困難老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由政府出資購買服務、以社會服務機構加盟承接方式,爲老人提供上門服務。依託“12349便民服務熱線”信息平臺,爲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醫、助購、助急及精神關愛等居家養老服務。自20xx年底開始至20xx年8月底,爲462名居家老人提供服務154次,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全社會對居家養老認識不足,尚未形成綜合合力。居家養老管理工作涉及民政、財政、老齡、人社、發改、衛生、食藥監局等多部門,從我區情況來看,此項工作基本是民政部門在單打獨奏,沒有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家庭資源合力;沒有充分發揮企業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委員們認爲,這些因素一定程度阻礙了我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規範開展。

(二)社區服務功能尚不健全,缺乏有力地推動機制。從調研情況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所能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務只限於打掃衛生、走訪等相對簡單的上門服務,更高一級的如日間陪護、醫護、家電維修、上門理髮、提供送餐等家政服務在我區還是空白,而這些服務卻是老年人十分需要但自己又無法提供的,形成了需要的服務沒人提供,而提供的服務又不是老人最需要的。20xx年我區投入建設了“電子保姆”呼叫系統,因受人員、服務內容的限制,並沒有真正發揮其作用,造成了資源浪費,設備空置。20xx年由市民政局牽頭重啓了“12349便民服務熱線”,試點設在XX區養老服務中心,通過一段時間的運行情況看,雖然爲老人提供了一些服務,但實際運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提供服務的加盟商服務水平和價位高低不等,老人消費水平不一樣,對服務價位的需求不一樣,供求雙方容易產生矛盾。二是老人對政府購買服務的理解有偏差,老人往往提出超出服務範圍要求,認爲政府服務應該是全包,不應讓個人產生費用,如送老人去醫院打車的費用不在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內,而被服務的老人認爲應在政府購買的服務裏,達不到本人的要求,就質疑服務的真實性。

(三)服務覆蓋範圍有限,可持續財力支撐不足。一是我區居家養老服務主要由政府出資,其他社會力量很少涉及這個領域,導致資金投入單一,數量不足。二是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沒有專門的工作經費保障。各社區雖然成立了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啓動了居家養老工作,開展了針對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務,但是因後續資金來源有限,使服務受到制約,各社區的服務中心成了“擺設”。三是政府爲高齡、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解決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難,但要提供較爲全面的居家養老服務,這些資金是遠遠不夠的。由於政府財力的制約和社會參與的不足,真正享受政府購買的服務和社會提供的低償服務的老年人數量佔特殊困難老人的比例偏低。

(四)缺乏專業的服務平臺和服務隊伍,服務質量不高。一是由於居家養老工作社會參與度低,基本是在政府主導下,依託社區,由社區工作人員負責,而目前社區承擔街道和政府部門轉移的大量行政性工作,就目前人員配置而言,工作已超負荷,無法抽調專職人員開展居家養老工作。二是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人員以下崗人員和農民工爲主,文化水平低,又沒有接受過正規、專業的培訓,很難保證居家養老的服務質量,而服務質量的高低影響老人及家屬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認同感和接受度。

(五)社會各界對居家養老的認知度和關注度低,無發展後勁。雖然養老問題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但關注的重心大多在建立養老機構、增加牀位等供養能力上。對切合老年人情感和心裏特點的居家養老形式,缺乏瞭解和認知,一些社區服務中心還處於應付上級檢查、面子工程上。調查中發現,有相當一部分老年人缺乏“花錢買服務”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意識,走訪過的老年人及子女、社區幹部等,均認爲居家養老就是“住在家裏養老”,導致此項工作推動過程中既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導,也缺少羣衆的鼎力支持和廣泛參與。

三、意見和建議

(一)建立我區居家養老服務新模式。一是加強領導,制定規劃。建議由民政局牽頭、各社區參與,對各個社區居家老人進行摸底,分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出我區居家養老規劃及服務項目、服務標準等。二是試點先行,逐步推進。充分利用現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設施,明確一名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居家養老工作,以助餐、護理、照料等服務項目爲切入點,在具備一定條件的1-2個社區進行試運行,發現問題及時修正,借鑑試點經驗逐次推開。三是健全工作監管機制。要認真細化居家養老各項服務標準,要對收費的服務項目進行公示,體現公平公開原則;要根據老年人服務需求,制定長期、短期、定期、臨時的居家養老服務辦法,採取協議方式與老年家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服務項目、標準、價格,建立完善“無償、低償、有償”服務的市場信用體系,保證供需服務長期穩定;要聯合公安、工商、人社、衛生、食藥監等部門定期對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的服務質量、服務範圍以及服務收費的收支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業建設發展。建議政府:一是將“居家養老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要明確標準、細化項目、專款專用,一事一表列入財政預算計劃,保證居家養老融入的公共經費足額到位,爲老年人提供看得見、感受到的實實在在的服務。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有利條件,創造寬鬆環境,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同時,藉助慈善組織、企業捐贈等方式充實居家養老服務保障資金,實現服務多元化投資

(三)加強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建設。一是要建立專業化服務隊伍。立足社區優勢,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區現有人力資源,擴大網格化專業服務隊伍,爲老人進行有償結對服務。二是加強服務人員培訓。從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環節入手,培養一支數量適度、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隊伍。建議政府將其作爲免費培訓支持範圍。三是完善志願者工作機制。逐步完善老年志願者招募社會化、管理正規化、服務常態化工作機制,促進老年志願者隊伍發展壯大,成爲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力量。

(四)加強宣傳引導提高思想認識。一是高度關心重視老年人的養老問題。真正把養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認識,在行動上凝聚力量,在落實上狠下功夫。二是大力宣傳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方式。各街道社區要組織力量“進門進戶”,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摸底普查轄區老人養老意願,爲政府提供居家養老情況的翔實信息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