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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業務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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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個人的文明素養不斷提升,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報告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外匯業務自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匯業務自查報告

外匯業務自查報告1

近期,我們部門共同學習了匯綜發【20xx】33號文,對於其中的銀行外匯業務違規案例進行了討論和總結。

文件中涉及的違規案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銀行辦理售匯業務時,企業提供的申請材料存在問題,與事實不符或存在僞造情況。如20xx年8月10日,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在企業提交僞造的到期還款通知書,申請材料存在瑕疵,售匯資金劃轉去向與申請用途不符的情況下,爲異地企業辦理大額售匯業務。

第二、貨物貿易項下,企業辦理匯出匯款時提供的資料存在問題、或者缺少資料。如,20xx年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營業務爲淮安某公司辦理預付貨款業務,存在發票與合同中的交易對手不一致、實際預付金額與約定預付金額不一致,以及未滿足預付貨款約定條件等問題。又如20xx年1月至6月,浙江泰隆商業銀行上海分行在上海某公司進口合同涉及境外交易對手共13家,但合同絕大部分境外交易對手簽字爲同一人簽署;合同關於協議有效期的約定中英文不一致;實際預付款超過合同總價;進口合同均爲同一版本且總價一致。

第三、服務貿易項下對外付匯,企業未提供“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如20xx年8月至9月,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背景東四支行未按規定審覈“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爲背景兩家公司辦理股息紅利付款和借款利息付款。

第四、分拆情況。20xx年8月1日至9月1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新區分行及轄內支行爲境內居民違規辦理個人個人分拆購付匯業務,共41筆,均爲5萬美元或近5萬美元,且匯往境外同一人。又如天津銀行濱海分行爲某企業服務貿易項下涉外收入業務46筆且金額類似。

第五、辦理出口押匯業務時,企業提供虛假單證。20xx年2月至4月。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在企業提供虛假單證情況下,辦理了出口押匯業務10筆,金額合計4800萬美元。

第六、爲B類企業超額辦理外匯支付業務。20xx年9月,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在未查詢企業貨物貿易分類情況下,爲B類企業超額辦理外匯支付業務。

以上這些外匯業務違規案例,都是我們國際業務櫃面經常能遇到的業務。出現這些違規行爲,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銀行業務員不熟悉外管文件要求。以上這些案例主要違反了以下外管文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實施細則》,《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銀行貿易融資業務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銀行業務員未履行真實性合規性審覈職責。對於企業提供的虛假資料,銀行業務員未能及時進行真實性、一致性、有效性等全方面的審覈,導致在單證存在嚴重問題的情況下,還是爲企業辦理了業務。

第三、銀行業務辦理的流程不規範。銀行業務員未能按流程爲客戶辦理外匯業務,如在爲企業辦理外匯支付業務時,沒有先查詢企業貨物貿易分類結果,導致了業務的違規。又如在沒有審覈“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的情況下,爲公司辦理股息紅利付款和借款利息付款,都違反了《外匯管理條例》,給銀行帶來了處罰。

總結以上違規原因,我們可以採取一些措施,防範日常工作中的疏漏。

第一、組織員工學習外管文件,及時更新知識庫,查漏補缺。銀行外匯業務部門內部可以定期抽時間組織員工進行外匯知識學習,對疑難問題進行討論。對外可以積極參加外匯管理局、自律機制等機構組織的學習培訓。只有瞭解熟悉外管文件,才能在辦理外匯業務時有法可以依,事半功倍。

第二、落實貫徹展業三原則,“瞭解你的客戶”、“瞭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這也是銀行自身業務開展的基本要求。提高外匯業務人員的盡職審查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遇到不熟悉的客戶,多問一些相關情況,瞭解企業的.情況、瞭解企業業務開展的背景以及真實性。對企業提供的單證,做到嚴格仔細審覈,越是常規的業務,越是不能大意、不能忽視,必須筆筆審覈清楚,防止疏漏。

第三、完善內部流程管理。銀行應該對各類外匯業務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制定明確具體的要求,員工之間分工明確,經辦複覈職責明確。外匯業務員在辦理業務時,按照既定流程辦理每筆業務,提高了辦事效率。明確的職責分工,可以提高業務員的辦理業務熟練度,提高業務的準確率。

外匯業務自查報告2

爲進一步強化管理、規範操作、防控風險,促進保險代理業務健 康有序發展,我社按照縣聯社下發的《關於轉發銀監會辦公廳開展商 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自查工作的通知》 (晉銀監辦〔20xx〕191 號) 的要求,對我社代理保險業務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 下

一、保險代理人資格,我社現在所有人員均未取得相關保險代理 資格。這樣不利於我社代理保險業務的`開展。

二、銷售及宣傳情況,經過檢查未發現我社在保險銷售過程中存 在誤導行爲,在銷售過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險責任、金額。宣傳方式主 要爲營業櫃檯宣傳,無違反相關規定行爲。

三、財務方面,經對保險財務憑證的檢查,暫無發現違規行爲。

存在的問題

一、應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懸掛《保險代理許可證》 。

二、應在銷售保險產品的櫃檯設置明顯標誌。

三、應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險投保提示。

四、應由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工作人員從事保 險產品銷售工作。

  信用社

  二 0xx年八月二十七日

外匯業務自查報告3

XX支行在根據分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本網點個人外匯業務組織自查,整理自查結果彙報如下:

1、個人外匯業務內部管理上:

個人外匯業務內部管理指責明確,外匯政策的培訓傳導、日常檢輔工作到位;開辦個人外匯業務的內部市場準入流程正確,備案材料齊全,無未經批准或授權擅自經營的違規情況;開辦個人外匯業務已配備必要的點驗鈔設備,個人外匯經辦從業人員均已培訓到位。

2、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上:

網點已設置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統一標識,網點信息變更或停辦個人結售匯業務均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了備案,不存在超權限給予客戶結售匯價格優惠的違規情況,不存在協助客戶拆分結售匯,規避外匯管理政策規定的.違規行爲,客戶是憑有效身份證件來辦理結售匯業務,購匯資金僅限於人民幣鈔、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賬戶內資金,按規定辦理個人結售匯的代辦業務,是否按規定審覈留存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資本項目下的個人結售匯、超年度總額個人結售匯、超額個人手持現鈔結匯業務(網點無此類業務發生),按規定先在外管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查詢、錄入,錄入信息和業務操作流程正確,個人結售匯錯賬調整是否按規定操作流程處理(網點無發生此類業務)

3、個人外匯賬戶存取、轉賬管理:

已按規定辦理個人外匯存取、轉賬的代辦業務,存取外幣現鈔業務遵循政策規定進行限額控制,超過的交易已審覈並留存規定證明材料,不存在協助客戶拆分存取款、規避外匯管理政策規定的違法行爲,非同名賬戶間外匯資金的境內劃轉審覈並留存了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及雙方有效身份證件。

4、個人外匯匯款管理情況:

境外匯出匯款業務遵循政策規定進行限額控制,超過限額的交易已審覈並留存規定證明材料,已按規定辦理個人外匯匯款的·代辦業務,境外匯出匯款不存在個人直接到境外證券信託戶的·匯款,境外匯入匯款不存在串戶、串名現象。

5、對私國際收支申報管理情況:

跨境外匯匯款已逐筆進行了基礎信息申報,境內非居民跨境外匯匯款、境內居民購匯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跨境外匯匯款、境內居民和境內非居民通過境內銀行發生等值5000美元以上收付款已逐筆進行了申報信息的申報,櫃員對客戶填寫的申報信息有進行審覈,其申報內容與該筆涉外收支的相關內容一致,無錯申報、漏申報現象

外匯業務自查報告4

Xxx外匯管理局: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覈內容及評分標準(20xx年)?的通知?(匯綜發?20xx?71號)文件的精神,我支行認真開展了20xx年度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覈工作,按時完成了各項考覈任務,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行外匯考覈工作的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外匯考覈工作要求。根據當地外匯管理局的要求我支行成立了考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銀行外匯考覈的組織工作,明確考覈操作員和管理員的職責,要求各外匯業務人員,對照考覈內容,配合做好相關業務考覈內容的記錄。

(二)加強宣傳指導,提升銀行對外匯考覈工作的認識。 由於支行開辦外匯業務不久,外匯從業人員對外匯業務有所生疏,通過認真開展自查開作,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從而進一步加深對外匯業務的認識。

二、我行開展自查自評工作情況

從本次考覈結果看,我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整體較好,未發現超業務範圍經營等重大違規情況。我行能夠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外匯數據、信息和報表,內控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比較健全,能及時進行外匯政策反饋。

(一)業務合規方面:由於支行開辦對公外匯業務不久,到目前爲止我只涉及到A類企業的貨物貿易類資金的匯入及結匯業務。自20xx年12月1日起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試點改革貨物

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我支行積極組織外匯從業人員參加有關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政策法規的相關培訓。若企業通過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辦理收支申報的,我支行根據企業出具的正本?出口收匯說明?辦理待覈查賬戶資金結匯或劃轉,並在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後,覈對企業申報的待覈查賬戶入賬資金性質是否符合?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的貿易外匯收入,對於兩者不一致的,我支行及時報告當地外匯局。

(二)數據質量方面:我支行有專門外匯人員負責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以及每月及時向當地外匯管理局上報銀行結售匯統計報表,且做到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對新開立的外匯賬戶及時向當地外匯管理局報送外匯賬戶系統數據;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時,外匯操作人員錄入數據準確、完整,對於出現錯誤按規定及時、準確進行修改、撤銷、衝正處理;

(三)內控制度方面:我支行積極參加外匯培訓,宣傳外匯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的內部制度,積極向外匯管理局反饋執行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方案:

由於支行開辦外匯業務不久,目前暫無存在什麼問題。

四、根據當地外匯管理局要求,我支行積極落實“外匯價值平臺建設”工作的建設,重點推廣“海外代付”和“人民幣跨境貸款”等業務,但由於開辦時間較短,暫無具體數據。

外匯業務自查報告5

我行對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間的外匯業務組織自查,整理自查結果彙報如下: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20xx年下半年期間共發生國際收支申報業務3筆,其中個人收匯1筆,共7045美元,公司收匯2筆,共709377美元,個人付匯1筆,共154美元,公司付匯7筆,共2345913.29美元,總計3062489.29美元。

1、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要素準確、齊全,要素包括:交易編碼、交易附言、收/付款幣種和金額(包括現匯金額、結售匯金額和其他金額)、收付款人名稱、個人身份證號碼、收付款賬號、對方收付款人名稱、常駐國家(地區)名稱及代碼、申報日期、結算方式等各項信息。

2、單位基本情況表要素準確、齊全,具體包括:組織機構代碼、機構名稱、經濟類型、行業屬性、常駐國家(地區)、是否爲特殊經濟區企業、外方投資者國別、住處/營業場所、所屬外匯局等。

3、能夠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傳輸基礎信息和申報信息。

4、國際收支申報信息能夠做到完整齊全,未錯誤刪除申報單、按照規定及時報送外管局、按規定備份。

(二)結售匯業務管理及統計

20xx年下半年共發生結售匯業務筆7筆,公司結售匯7筆,共4891048.24美元。

1、辦理即期結售匯均經過外匯局審批或備案,支行基本具備開辦結售匯及相關業務的條件。

2、未發生遠期結售匯、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

3、未有發生辦理自身收付匯和結售匯業務。

4、按照規定辦理外幣代兌機構備案,按照規定設置個人本外幣兌換統一標識,對授權外幣代兌機構的管理基本到位。

5、對客戶美元掛牌匯價符合浮動幅度管理規定,對議定客戶(如大額客戶、重點客戶等)的美元實際結算價不存在超出牌價浮動幅度的情況。

6、結售匯統計數據能夠及時、準確和完整。包括:是否按照規定時間向外匯局報送數據;統計數據是否準確,主要包括:幣種、金額、交易主體以及統計項目分類等;是否存在報表漏報情況,如新准入數據不符;向外匯局報送遠期(含合作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掉期(含貨幣掉期)、期權(含期權組合)業務數據是否及時、準確等。

(三)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20xx年下半年共發生貨物貿易業務7筆,業務總金額2345913.29美元。

1、不存在爲名錄企業外企業辦理貨物貿易項下收付匯。

2、按照規定審覈貿易進出口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外匯收支的一致性。

3、按照規定將貿易外匯收入納入待覈查賬戶;不存在代覈查賬戶收入超範圍、待覈查賬戶之間資金相互劃轉等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情形。

4、未發生B類、C類企業辦理貨物外匯業務。

5、按照規定留存相關資料。

(四)服務貿易外匯業務

20xx年下半年共發生2筆,金額538.48美元。

按照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法規履行真實性審覈義務,包括:是否按規定審覈相關單證,是否按照規定在相關登記證明或單據上進行簽註,是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單證等。

(五)保險公司項下外匯業務

未發生保險公司項下外匯業務。

(六)個人外匯業務

20xx年下半年共發生個人外匯業務2筆,金額共7199美元。

1、獲批合規開辦各項個人外匯業務。

2、不存在未經批准開辦電子銀行個人外匯業務的情況、未經批准,與匯款機構、電子商務平臺合作開辦個人外匯業務的情況。

3、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行個人外匯業務的真實性審覈,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證明材料備查,不存在協助客戶違規辦理個人外匯業務的`情況。

4、能規範和準確地運用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業務,包括:是否按規定接入系統,並按照業務流程通過系統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是否使用具有業務權限的銀行代碼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是否按照規定將個人結售匯業務逐筆錄入系統;錄入數據是否準確、完整,出現錯誤是否按規定進行修改、撤銷、衝正處理;是否未經許可擅自脫機操作或補錄數據。

5、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工作人員對個人外匯政策的準確理解和掌握;能對異常、可疑業務具有敏感性,及時將發現問題報告外匯局,並進行有效處理。

(七)資本項下外匯業務

未發生資本項下外匯業務。

外匯業務自查報告6

XX支行在根據分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本網點個人外匯業務組織自查,整理自查結果彙報如下:

1、個人外匯業務內部管理上:個人外匯業務內部管理指責明確,外匯政策的培訓傳導、日常檢輔工作到位;開辦個人外匯業務的內部市場準入流程正確,備案材料齊全,無未經批准或授權擅自經營的違規情況;開辦個人外匯業務已配備必要的點驗鈔設備,個人外匯經辦從業人員均已培訓到位。

2、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上:網點已設置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統一標識,網點信息變更或停辦個人結售匯業務均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了備案,不存在超權限給予客戶結售匯價格優惠的違規情況,不存在協助客戶拆分結售匯,規避外匯管理政策規定的違規行爲,客戶是憑有效身份證件來辦理結售匯業務,購匯資金僅限於人民幣鈔、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賬戶內資金,按規定辦理個人結售匯的代辦業務,是否按規定審覈留存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資本項目下的`個人結售匯、超年度總額個人結售匯、超額個人手持現鈔結匯業務(網點無此類業務發生),按規定先在外管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查詢、錄入,錄入信息和業務操作流程正確,個人結售匯錯賬調整是否按規定操作流程處理(網點無發生此類業務)

3、個人外匯賬戶存取、轉賬管理:已按規定辦理個人外匯存取、轉賬的代辦業務,存取外幣現鈔業務遵循政策規定進行限額控制,超過的交易已審覈並留存規定證明材料,不存在協助客戶拆分存取款、規避外匯管理政策規定的違法行爲,非同名賬戶間外匯資金的境內劃轉審覈並留存了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及雙方有效身份證件。

4、個人外匯匯款管理情況:境外匯出匯款業務遵循政策規定進行限額控制,超過限額的交易已審覈並留存規定證明材料,已按規定辦理個人外匯匯款的·代辦業務,境外匯出匯款不存在個人直接到境外證券信託戶的·匯款,境外匯入匯款不存在串戶、串名現象。

5、對私國際收支申報管理情況:跨境外匯匯款已逐筆進行了基礎信息申報,境內非居民跨境外匯匯款、境內居民購匯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跨境外匯匯款、境內居民和境內非居民通過境內銀行發生等值5000美元以上收付款已逐筆進行了申報信息的申報,櫃員對客戶填寫的申報信息有進行審覈,其申報內容與該筆涉外收支的相關內容一致,無錯申報、漏申報現象

外匯業務自查報告7

一、 個人外匯業務專項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檢查組織實施情況、總體完成情況等〕

根據分行要求,我支行按照下發的檢查提綱所列詳細條目對本支行 20xx年全年個人外匯業務進行全面自查。此次檢查的重點是外匯業務的合規合法性,外管政策的'執行情況以及操作流程的規範性和業務資料、臺帳登記和保管的完整性。

二、 整改基本情況〔整改工作組織實施情況、總體完成情況及整改完成率等〕;

對於個人收付匯業務,我支行能夠自覺審覈是否符合外管政策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做退匯處理。對於個人購匯業務,經辦支行能夠按照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購匯資格審查並留存材料,按照“審售分離”的原則操作,逐筆錄入外管局個人購匯系統。

對所發生的跨境外匯業務均能及時錄入國際收支申報統計監測系統,錄入的數據也比較準確。

三、 違規情況的歸類分析〔對違規情況進行歸類分析成因〕;

1. 一筆個人外幣劃轉(金額USD20xx)非同名賬戶且非直系親屬轉帳,在操作中疏忽大意,不符合外管規定。

2. 部分櫃員在錄入外管局個人結售匯管理系統及DCC操作系統時對於交易主體屬性、款項來源或用途的選擇不規範,不能準確反映交易性質。

3. 個人存取外幣現金累計超限額的情況沒有發生,但是操作不規

範,未將原取款單核注存入金額附在取款憑證之後。

4. 未設立查詢和退匯登記簿,已經補設。

四、 未完成整改的情況〔對未完成的整改問題歸類說明原因〕;

五、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六、 現行個人外匯管理政策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政策建議。 由於外管政策經常會有較大變動,而支行的外匯從業人員又往往兼職其他工作或崗位變動,造成了對政策理解不夠及時和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