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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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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自身素質提升,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報告具有成文事後性的特點。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爲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的要求,特制定我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置。

李真爲我園責任疫情報告人,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髮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和園長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園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園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三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中心學校疫情報告人及教育局和疾控部門報告。

五、學校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應由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並將晨檢結果記錄在晨午檢記錄表上。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原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