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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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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人的作文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的作文3篇

人的作文 篇1

一個人的性格,往往在大膽中蘊涵了魯莽,在謹慎中伴隨着猶豫,在聰明中體現了狡猾,在固執中折映出堅強,羞怯會成爲一種美好的溫柔,暴躁會表現一種力量與激情,但無論如何,豁達,對於任何人,都會賦予他們一種完美的色彩。

一般認爲,豁達是一種人生的態度,但從更深的層次看,豁達卻是一種待人處事的思維方式。

豁達=承認事實

我有一位朋友,他的性情並不很開朗奔放,但他對待事情幾乎從不見有焦躁緊張的時候。這並不是他好運亨通。細細觀察體會,我發覺他有一些與衆不同的反應方式:比如,他被小偷扒走了錢包,發現後嘆息一聲,轉身便會問起剛纔丟失的身份證、工作證、月票的補辦手續。一次,他去參加電視臺的知識大賽,闖過預賽、初賽,進入複賽,正洋洋得意,不料,卻收到了複賽被淘汰的通知書。他發了幾句牢騷。中午,卻興致勃勃又拜師學起橋牌來。這些,反映出他的一種很本能很根本的思維方式,那就是承認事實。事實一旦來臨,不管它多麼有悖於心願,但這畢竟是事實。大部分人的心理會在此時產生波動抗拒,但豁達者,他的興奮點會迅速地繞過這種無益的心理衝突區域,馬上轉到下邊該做什麼的思路上去了。事後,也的確會發現,發生的不可再改變,不如做些彌補的事情後立刻轉向,而不讓這些事在情緒的波紋中擴大它的陰影。這堪稱是一種最大的心理力量。

豁達=趨樂避害

豁達的人,每每是樂觀的人。而所謂樂觀,按照某位哲人的說法,就是樂觀的人與悲觀的人相比,僅僅是因爲後者選擇了悲觀。

豁達的人在遇到困境時,除了會本能地承認事實,擺脫自我糾纏之外,他還有一種趨樂避害的思維習慣。這種趨樂避害,不是爲了功利,而是爲了保持情緒與心境的明亮與穩定。這也恰似哲人所言:“所謂幸福的人,是隻記得自己一生中滿足之處的人;而所謂不幸的人,是隻記得與此相反的內容的人。”每個人的滿足與不滿足,並沒有太多的區別差異,幸福與不幸福相差的程度,卻會相當巨大。

豁達=自嘲自解

觀察分析一個心胸豁達的人,你往往會發現,他的思維習慣中有一種自嘲的傾向。這種傾向,有時會顯於外表,表現爲以幽默的`方式擺脫困境。自嘲是一種重要的思維方式。每個人都有許多無法避免的缺陷,這是一種必然。不夠豁達的人,往往拒絕承認這種必然。爲了滿足這種心理,他們總是緊張地抵禦着任何會使這些缺陷暴露出來的外來衝擊。久之,心理便成爲脆弱的了。一個擁有自嘲能力的人,卻可以免於此患。他能主動察覺自己的弱點,他沒有必要去盡力掩飾。從根本上來說,一個尷尬的局面之所以形成,只是因爲它使你感到尷尬。要擺脫尷尬,走出困境,正面的迴避需要極大的努力,但自嘲卻爲豁達者提供了一條逃遁出去的輕而易舉的途徑——那些包圍我的,本來就不是我的敵人。於是,尷尬或困境,就在概念上被取消了。

豁達=遊戲精神

豁達也有程度的區別,有些人對容忍範圍之內的事,會很豁達,但一旦超出某種極限,他就會突然改變,表現出完全相異的兩種反應方式。最豁達的人,則具有一種遊戲精神,將容忍限度擴大。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身經百戰、出生入死、從未有畏懼之心的老將軍,解甲歸田後,以收藏古董樂。一天,他在把玩最心愛的一件古瓶時,不小心差點脫手,嚇出一身冷汗,他突然若有所悟:“爲什麼當年我出生入死,從無畏懼,現在怎麼會嚇出一身冷汗?”片刻後,他悟通了——因爲我迷戀它,纔會有憂患得失之心,破了這種迷戀,就沒有東西能傷害我了,遂將古瓶擲碎於地。

豁達者的遊戲精神,即是如此。既然他把一切視爲一種遊戲,儘管他同樣會滿懷熱情,盡心盡力地去投入,但他真正欣賞的,只是做這件事的過程,而不是目的——遊戲的樂趣在於過程之中。那麼,他也就解脫了得失之心的困擾。

人的作文 篇2

打人,才認識的人還會以爲我是個正宗的淑女呢!那你可就受騙了,我在家可是個無法無天,專門調皮搗蛋若爸爸媽媽皺眉。

我最喜歡和弟弟搶玩具了。每次過年,舅媽都會給弟弟買玩具並送我和姐姐們漂亮的衣裳作爲新年禮物,但我可不稀罕那衣裳。每次,弟弟一得到玩具,我就以幫他拆盒子爲名把玩具給搶了,要是他向爸媽告狀,我就裝作不小心把玩具摔壞在地上,雖然表面上着急不安,但心裏卻想:哼!還告狀不讓我玩,你也別想玩!

這還不算最讓人氣的,好戲還在後頭呢!每次我心情不好,總想找個人發脾氣,這倒黴事當然落在了比我大半歲的'姐姐身上。那時,我就亂說一通來激怒她,再等待她的“攻擊”,我便藉此機會把她當沙袋,哈哈!聽着她的叫聲心裏真舒服啊。

我是不是挺嚇人的啊,別怕,我也只是在家裏那麼囂張,外面還的確是個冒牌淑女,我對朋友是很好的哦!哎,這可真夠表裏不一呀!

人的作文 篇3

瑞瑩是我的`國小同學,她不但學習好,而且還樂於幫助別人。

有一天,瑞瑩和我一起去少年宮上課,走到汽車站時,我們看見有一位大約5、6歲的小朋友在哭泣。我們走過去,瑞瑩問:“小妹妹你怎麼啦,爲什麼哭?小妹妹眼圈紅紅的,吞吞吐吐地說:”我…我要買…買自……動。筆…筆,可可媽媽要去去上班不能給…我買,就給了我1元錢,讓我。我自己去買,可我不小心心

把錢給弄弄丟了,找也找不到。說完,小妹妹又大聲地哭了起來。瑞瑩聽了,摸摸口袋,有5角,想了想,便從鉛筆盒中拿出了一根很漂亮的自動筆,說;“小妹妹別哭了,我這有一根筆,你拿去用吧!邊說邊把筆遞給小妹妹。我看見了以後,說:”瑞瑩,那不是你最喜歡的一根筆嗎!瑞瑩說:“沒事,回去在買一根。說完遞給小妹妹,可小妹妹說什麼也不接。這是車來了,瑞瑩丟下筆。轉身上了車。我從窗外看見,那個小女孩,站在那裏很久都沒走開,而瑞瑩卻繪新地笑了!

這件事,雖然過去了好久,可依然記在我心裏,時刻告訴我:做人爲快樂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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